送完日子再结婚吗(送日子当天可以回男方家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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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登华人婚礼的第一项仪式是肆脊梳头仪式。这项古老的仪式代表着女子净身后正式成为成年人,是一生只能进行一次的神圣仪式。仪式一般于婚礼当天早晨6时在新娘家里或结婚礼堂举行,新娘家长要在屋子前行拜天神礼,之后新娘从房间出来,头发披散着,由妹妹或弟弟象征性地梳一下。接下来由喜婆给她夹上发髻、花饰等,打扮一番;最后喜婆还要给新娘披上大红嫁衣,再在她的头上盖一块青色透明行行的长布条,布条两端分别垂在新娘的身体前后。 梳头仪式后举行的是12碗仪式。在这项仪式中,新娘会在两个弟弟(最好是属龙与属虎的)的陪同下,吃12种菜肴。这些菜包含了咸、甜、苦、辣等各种味道,意思是让新人明白,婚后的生活并非总是甜蜜的,同时祝福新婚夫妇一年12个月都行好运。 喜婆在参加完新娘的梳头仪式后还会帮新郎进行同样的仪式。新郎在梳过头后要穿上一件长袍,再戴上一顶清朝风格的礼帽。这时,新郎的亲戚会给新郎发红包作为他成家后的第一笔资金。之后新郎也要在家中或结婚礼堂举行12碗仪式。 在举行完12碗裂带渗仪式后,新郎就可以去迎接新娘了。新郎抵达时,新娘家里会放爆竹欢迎。之后,新人就会被直接送入新房,关上门吃汤圆。此时,新郎要拔下新娘头上的一支花饰,而新娘也要解开新郎上衣的第一颗纽扣。 当新人从新房中出来后,马上就要举行敬茶仪式。新娘首先向家里老人和其他亲戚敬茶。这时,亲戚们要发红包给新人们,新人也要磕头回礼致谢。 婚宴在上述仪式全部结束之后开始,一般家庭的婚宴都要持续3至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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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旦请柬送出去了,再回头修改结婚日子就会让后面的事情变得

山东一带的婚嫁,大体上分为这样几个步骤:议婚、订婚、送日子、铺房、迎娶、拜堂合卺。
在这几个步骤中,迎娶最为热闹,也最为有特色。婚礼日早晨,吹鼓手最先来到主家大门口鼓吹一通,然后进洞房再吹。稍事休息后,迎亲的花轿就要起程。一般迎亲的花轿有两乘,新郎坐的叫“官轿",给新娘准备的叫“花轿”。
去迎亲的时候花轿不能空着, 一般要找一个父母双全的小男孩坐在里面,执事的大扇上也要写上“小登科”字样。一切就绪,三声炮响“三吹三打”后,新郎才能进入女家门内。新郎先要拜女方的祖先和家长。新娘梳妆打扮完毕,吹鼓手高奏喜乐。新娘由其兄弟用椅抬出闺房,送入轿中,意为脚不沾娘家的土。博山一带,新娘是“抱”上轿的。
结婚那天,新娘的兄弟背着新娘跑,伴娘在后护卫,新郎则带人追赶,经过一阵象征性争夺后,才把新娘请上轿子。新娘上轿后,许多地方都有泼水的风俗,谓之“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待新郎、新娘在轿中坐稳后,轿头便喊号起轿,两顶轿子同时抬起,姑娘便随着娶亲的队伍出嫁了。
2泰安曲阜博山:奇特的夜婚习俗
我们知道,在婚嫁礼俗中,婚礼一般是在白天举行的,但在泰安、曲阜、博山等地,举行婚礼的时间却是在子夜,这就是所谓的“夜婚”
在泰安,青年男女结婚时,男家要在结婚这天上午去女家抬嫁妆,而且只能用人抬,不能用车拉。到了下午,男家将吹鼓手请到家中,开始吹吹打打,然后新郎由两名男青年陪同,并有4人或者6人打着灯笼,在吹鼓手吹奏的乐曲伴奏下,挨门挨户送谢帖(实际上是古代成人仪式的残留,用这种方式表明已经长大成人,可以娶妻生子了),拱揖。送完谢帖后,吹鼓手到新房吹奏喜庆乐曲,招引群众说笑热闹,谓之“闹房”。闹完房后,才去女家迎亲。迎亲时男家抬两乘轿前往,一乘轿内抬着新郎,另一乘轿内则抬着一只公鸡。而此时新娘则在娘家按风俗进行“上头”、“开脸”、“哭嫁”等一系列仪式,直到夫家迎娶者来到时“上轿”。
在博山,新娘是被“抢”上答仔车或轿的:新郎带着一帮人赶到女家后,新娘的兄弟背着新娘跑,伴娘在后面护卫,新郎则带人追赶。这种抢婚制,在历史上是从伙婚制和母权制向偶婚制和父权制过渡阶段产生的,在当时是要真夺真抢的,但历史发展到今天,已演变成一种象征性的抢夺。“抢夺”一番之后,便把新娘请上轿子,女家还有送嫁的跟着去送呢。轿子抬回男家,拜堂、进洞房、新娘坐帐如仪;男家设筵招待女家送嫁人等。散席后,女家送嫁人员告别,少不得对公婆说些新娘“不懂事,也没学出针线活,请多操清蚂汪心教育”之类的客气话,然后连夜返回。婚礼至此宣告结束。
关于夜婚习俗的由来,向来众说不一。一种说法是附会出一些故事,无非是当地有一恶霸,肆意横行,胡作非为,凡有百姓娶妻嫁女,被他知道,必要强抢而去,享受“初夜权”,人们为了躲过他的毒手,便将白天娶亲改在夜间之类。此说基本不为专家认可。有专家认为,夜婚是掠夺婚的遗风。掠夺婚实际上就是我们所说的抢婚。抢婚制通行于氏族部落时期,那时一个氏族的男子往往在另一个氏族中抢劫一个女子强迫成婚,这就需要动用武力,有时要付出流血牺牲甚至引起氏族部落间的战争。而去别的部落抢亲并不是单枪匹马就能完成的工作,因此需要纠合一定数量的族人一同去抢。由于女人是大家一起去抢来的,她被视为氏族的共同财富,在她未在这个氏族里举行结婚仪式之前,凡是参与了抢亲的人员都有恣意戏弄乃至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权利——而这就是闹房习俗的由来。更多的专物空家学者则根据古代学者论述推断:夜婚习俗初始于远古社会,当时尚处于伙婚(亦称杂婚,性关系不受任何限制,一切男子属于一切女子,一切女子属于一切男子,不分辈份,不论血统)制阶段,那时人们已经开始意识到男女交媾是一种羞涩行为,不应像低等动物那样随时随地进行,因而逐渐对交媾时辰有了选择。白天不方便,深夜又太困倦,因此选在黄昏时分。当伙婚制和母权制向偶婚制和父权制演进时,出现了男娶女嫁现象,婚嫁时辰自然而然沿袭先民男女交媾的习惯,定在黄昏时候。后来逐渐发展到以具体的时辰为“吉时”,所以时间并不十分确定,但大都不超过子夜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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