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天悯人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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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即日起推出每月一星,以“简历+”方式呈现】十月之星汉卓律师事务所·首席运营官·刑辩专家【董艳国律师】

悲天悯人

【艳国律师】

辽宁省锦西人,男,1970年11月出生,原朝阳区优秀共党党员,海淀区律师协会党员代表,北京律协商事犯罪预防与辩护委员会委员,少北拳协会会员,冬泳协会会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资格证书,中国人民大学商事犯罪研究中心助教组成员,原北京吉利大学讲师。

【悲天悯人】

法律的世界是现实的,麻木的,冰冷的,灰暗的。“讼门一入深似海,从此笑郞是路人”,从此我用身心感受到另一个世界,另一个画本中的灰暗世界。

当事人向我诉说委屈时我都耐心的,耐性的听着,他们不知道我接触法律第一天起就见过很多冤屈,最多血泪,更多的无可奈何…

【锦西第一次旁听刑事案件】

第一次就见识了没有最狠,只有更狠!

五个被告人,被告一的妻子与被害人出轨,被告一带着二三四五打了被害人,被害人是某警察的好朋友。庭审得知:五人被寻衅滋事定罪。被告一被某警察殴打庭上语无伦次;被告二被某警察殴打几度昏迷;被告三被某警察殴打吞笔自杀(当地医院不能收治,转至凌源监狱救活);被告四…被告五…。不久另案,同一警察将嫌疑人殴打致死,后来听说工作失误没受处理…

【锦西第二次旁听民事案件】

第二次见识了没有底线,更没底线!

后来此故事我发表在法制与生活杂志《伤病者的无奈》,锦西广济医院抢治病人,开刀后没有任何处理,直接缝合。

【北京第三次咨询刑民交叉】

“而后谁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孩子坠楼身亡!谁也不清楚为了什么母亲失去了儿子!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没有人能知道为什么,其实候车大厅的人应该很多,但还是没有人能说出真相,就这样母亲失去了儿子……在北京见到母亲的时候,她说我现在上访。公交车只要说是上访的人就不用买票,住京办还给饭吃,能坚持得住。母亲说过好几次不想活了,要死在大厅广众之下,死在儿子去了的地方;看着母亲,被她的伤情感染……这以后就没有了母亲的消息……”

《伤病者的无奈》

斑白的双鬓、深陷的眼窝、满脸的皱纹,刚过不惑之年的孙继平(化名),看上去比他的实际年龄要大很多。为儿子维权已经3年了,他不知道这条路何时才能走到尽头。

【一场车祸,两次手术】

2006年12月的一天22时,年仅16岁的孙栋(化名)在下晚自习回家的路上,被后面同向驶来的大货车挂倒 ,被送进医院抢救。孙栋的父亲孙继平闻迅赶到医院,在急诊大厅里,一位年轻医生告知他:“小腿骨折,膝部受些损伤,身体其他部位没事。不幸中的万幸了!”孙继平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给在家里等消息的妻子打了一个电话。

让孙继平放心的不仅仅是儿子伤势不重,更主要是的这家私立医院在辽宁省也是数一数二的,他听说这家医院的医生水平很高。

很长一段时间的等待之后,手术室的门终于开了,孙继平快步迎了上去。“腿部骨折已手术固定,很成功。”主治医生接着说:“只是……右膝部损伤有些麻烦,我们医院的设备不行,得转院。”

医生的话让孙继平放下的心立刻悬了起来。他听从医院的安排,当晚就将孙栋转送到市里最大最好的医院。

手术室外二次等待,孙继平坐立不安。但这次手术的时间比孙继平预想得要快,孙栋被推出手术室后,主治医生只说了“成功”两个字。孙继平的心犹如石头落地,接下来他要儿子安心养伤,鼓励他重新站起来。

车祸肇事司机是一位憨厚的中年人,出事后他一直跟着忙前忙后的,并且没有推卸责任,主动支付了住院押金。他向 孙继平保证,费用他全部承担。听到肇事司机的承诺,孙继平感动得流下了眼泪。

一个月后,慢慢恢复的孙栋在家人的陪同下出了院。回到家,孙栋心情不错,他重新拿起课本,想补上落下的课程。 当时正读高二的他,为一年后的高考铆足了劲儿。

可是随着小腿骨折处的恢复,孙栋始终觉得右膝酸痛。到医院复查,主治医生答复:“受伤部位不同,肌理不一样, 恢复的速度当然不同。”

“伤筋动骨一百天”,孙栋知道这句老话,但还是心急,很难再专心学习。

接下来的几个月,孙栋尝试着走路,但膝盖始终不能着力,更不能稳定地支撑身体,用孙继平的话说“站着就打晃” 。一次次地尝试带来的是一次次地失望和怨气,孙栋心情极差,人也变得憔悴。

这期间,孙继平不断地到医院找主治医生咨询,医生总是说:“这需要休养,需要时间,回去加强锻炼,过一些日子就好了。”终于,孙继平喋喋不休地发问惹烦了医生:“你懂还是我懂,信不过就去外地大医院……”

一赌气,孙继平带着儿子到了辽宁省的一家知名医院检查,医生没能给孙栋做出诊断,他建议孙继平带孙栋到北京的 积水潭医院就诊。

【艰难的维权路】

在北京的积水潭医院,孙栋接受了膝盖修复手术。手术后,主治医生告诉孙继平一个“秘密”:孙栋的膝部虽然外在有手术的刀口,可是内部未做任何处理。

医生的一句话,孙继平惊呆了:“什么!不会吧!怎么可能?”转院后孙栋接受二次手术时,医生明明说很成功呀!

2007年9月,孙继平带着休养中的孙栋回到了老家。出院时医生的话像石头一样压在他心上,“孙栋的膝盖伤耽误得太久了,能否完全康复只能看运气和他的体质”。

“不运动的肢体,肌肉很容易萎缩”。孙栋在积水潭医院接受了9个月的被动活动和按摩。想到9个月来儿子和大人的眼泪,想到儿子曾经优异的学习成绩,想到孩子未卜的身体。孙继平决定找医院讨个说法,他想知道为什么在他眼中“最大最好的医院”没有对儿子的膝部进行任何处理,却告诉他手术“成功”。

后来的发现,让孙继平更加吃惊,原来很多医院包括私立医院的救护车每晚都会在街道上“巡逻”,目的是第一时间 为自己的医院创造“救死扶伤”的机会。还有的医院连手术都请外面的医生,这样可以节省聘专家的工资,而受请者也乐于有此额外收入。甚至有的私立医院同市里的星级医院是关系单位……

孙继平拿着积水潭医院的证明和录像,瞒着儿子走上了艰难的维权路。

第一家接诊孙栋的私立医院态度很好,接待孙继平的院领导说:“我们及时为伤者进行了抢救和治疗,认为难以治疗 后才及时将孙栋转院,当时是征得你们的同意的。”

而孙栋转入的第二家医院态度却十分冷淡,“你怎么认为伤不是撞车造成的?”“你怎么证明医院当时没有治疗?” “你能证明他在家中修养没出过其他事?”“我们有完整齐全病历资料,想告就去鉴定吧!”

孙继平代孙栋申请了医疗事故鉴定,可鉴定结果却是:非医疗事故。

虽然孙继平以孙栋的名义将医院告上了法庭,可是从2008年年初起诉至今,反反复复地周折之后,孙继平仍然没能讨回一个说法。他不知道这条维权路还要走多远……

【律师拍案说法论理】

本案至今还没有一个结局,法律重事实讲证据,可是很多事实没有证据证明,我们只能在孙继平的伤感中体会真相… …

如果,如果孙栋的悲剧发生在2023年7月1日之后,或者说,如果2023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侵权责任法 》能提前实施,那么,孙栋的案件将改写结局。

首先,《侵权责任法》实施之前,法院审理医疗案件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 ,其中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依照此规定 ,医疗行为要承担侵权责任,就必须具备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处于强势的医疗机构,完全可以通过“医疗事 故鉴定”来轻松的将因果关系予以排除。然而,《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 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在此,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再成为医疗诉讼中法律考 量的核心和重点。

其次,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0条的规定,“医疗事故争议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在以往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中,医学同行组成的“医学会”进行的鉴定是医疗机构最有利的防火墙、挡箭牌,这实际上是把医疗损害赔偿案的审判权拱手让给了医学会。

而《侵权责任法》第55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医 疗机构未尽到上述义务和患者受损害,成为判决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定依据。这样,就不再需要通过鉴定来认定是否是 医疗事故。

最后,《侵权责任法》第57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时的医疗水平”并不仅仅指某个医生个人的医疗水平或本院的医疗水平。如果某 个医生不能决断就应及时请求会诊;如果本院不能解决就应积极的联系其他力量或转院治疗。

为了给儿子讨个说法,孙继平几乎将法律规定倒背如流。可惜,他却无力用最能维护患者权利的《侵权责任法》来为儿子争取权利。

一声叹息之后,孙继平还是露出淡淡的笑容:“我还是为《侵权责任法》的实施感到高兴,起码此后与我儿子有同样遭遇的人不再像我们这样无助和无奈了。”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7月上半月期)

《一位母亲的血泪》

这是一位母亲的泪,一位母亲为了孩子的血泪,母亲为了儿子欲哭无泪的无助、辛酸和满腔愤怒!一种想毁掉一切的怒火,和宁愿与之携亡的悲情!

首次见到母亲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在E省X市的小公证处。公证处的办事人员因老人的喋喋不休而推说我能帮助解决她的困难,而后老人就长久的跟着我,让我不得不听她的故事,不得不体会她的悲伤和愤恨……

她的方言我用尽全力才能听得一知半解,而且要听上几遍,问上几遍才清楚来龙去脉。母亲边说边哭,且悲痛欲绝,她的样子让我害怕,疚心。老人再三强调说她真的没有神精病,让我相信她。刚刚接触我确有这种想法,以至于非得同她的女儿通话才能确定她所说的是真的,全是真的,是事实。

老人的丈夫去世刚有二年,家中有儿有女。儿子未婚妻老人十分满意,将要娶儿媳的喜悦把丧夫之痛降到了最低。“一米七五的身高”母亲一直说儿子一表人才,才华横溢,会做诗还发表过文章,且是名牌大学毕业生。毕业后儿子去东北T市一建筑公司打工……这是一场厄运的开始。

年初儿子来到ZT某局的下属建筑公司打工,一次事故让儿子头部受了工伤,缝了五六针,不过也没有大不了的。毕竟是男孩有承担力,毕竟生活和工作哪能都顺心如意。但是为这,孩子同工头有了矛盾。单位坚持要送儿子返乡,而倔强的儿子不能接受单位的无理和强硬。无奈的孩子让单位的两个人押送上公交车,押送到火车站。因为孩子的坚持第一天没有走成,于是这两人看守着孩子住在了车站边上的一家旅店。第二天单位又派来两个人,一定要把孩子送走。孩子被强制的送上了火车站二楼的候车大厅……

而后谁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孩子坠楼身亡!谁也不清楚为了什么母亲失去了儿子!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没有人能知道为什么,其实候车大厅的人应该很多,但还是没有人能说出真相,就这样母亲失去了儿子……

母亲在听到儿子噩耗时,晕了过去,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让母亲昏了好久好久,以至于不能去收敛孩子。两个亲属去了事发地,在哄骗、诱导和压力下孩子被火化。相关部门出据了孩子自杀的认定,但是没有公章。

亲属在火化前对遗体排了相片,留下了不是线索的线索;

事后有人追到了老家E省X市,没有授权的做了一份和解协议;

还有过律师参与的起诉和撤诉,母亲现在都莫明其妙;

后来在母亲的坚持下终于看到了儿子在楼上匆匆跑过的短暂摄像;

后来母亲找到了儿子工伤治疗的诊所;

后来母亲知道车站证人证言是假的;

后来母亲找到了不愿作证的目击证人;

后来母亲找到了那家强制儿子过夜的旅店;

后来孩子坠楼的车站进行了大规范的装修,没有了以前坠楼的环境;

后来母亲知道这家建筑公司,与车站,与车站派出所是一个系统;

后来母亲去了当地公安局、检察院;去了省公安厅,检察院;公安部,高检,最高信访部门。

在北京见到母亲的时候,她说我现在上访。公交车只要说是上访的人就不用买票,住京办还给饭吃,能坚持得住。母亲说过好几次不想活了,要死在大厅广众之下,死在儿子去了的地方;看着母亲,被她的伤情感染……这以后就没有了母亲的消息……

突然一天早上五点左右,电话另一边听到了母亲哭着的声音。“一晚没有睡,只想打电话告诉你这个事”“一直在找领导,找部门,X市的领导也派人陪我去举报,可是没有用”“昨天我去T市主管部门,在我的哭闹之下,在我的寻死觅活之下,领导让我看了一些视频”“我看到……我看到……在车站的二楼五六个GN在打我的孩子,我的孩子在地上挣扎,后来他就跑……”母亲泣不成声。

可怜而又伟大的母亲!执着!坚韧!儿子的在天之灵应该安慰了!真相终有眉目。

最后一次接到母亲电话时,母亲的声音已不很激动,只是更觉苍老。她说:上次看到的视频,没有办法调取出来,相关部门也不承认有这样的视频。曾有非官方人员说和解,因母亲坚持要求事情真相而作罢。母亲问我下一步应该怎么办……,我不知道我是如何回答的,也忘记了是如何回答的……

愿儿子在天之灵安息吧!愿母亲的心平静下来吧!

【明日发布,董艳国北京实习的酸甜苦辣,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