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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欢家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二审维持原判

原标题:于欢家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二审维持原判

于欢案后续:于欢家人非法吸储案宣判其父获刑4年 其母获刑3年

新京报快讯 据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博消息,2月1日上午,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于西明、于家乐、苏银霞、山东赛雅服饰有限公司、张振永、程笑、樊正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判决如下:

于欢家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二审维持原判

编辑 戴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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