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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员给银行植入病毒,分1300次盗取718万,被判10年半!

原标题:程序员给银行植入病毒,分 1300 次盗取 718 万,被判 10 年半!

程序员给银行植入病毒,分1300次盗取718万,被判10年半!

整理 | 胡巍巍

出品 | 程序人生(ID:coder_life)

大过年的,有人注定过不好年!

毕竟,犯罪受审判,可是不受节假日限制的!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华夏银行原科技开发中心经理覃其胜,在华夏银行总行核心系统内,植入计算机病毒程序,使跨行ATM机取款交易不能计入账户,然后成功取款717.9万元归为己有。

有“懂行”的网友点评说:

“这位处长虽然懂点技术,但完全不懂会计啊。你搞了700多万出来,现金和账目对不上,账目做不平,银行肯定要追查的呀。”

他是如何盗取718万的?

2月1日,覃其胜案的刑事判决书,在裁判文书网公布。

程序员给银行植入病毒,分1300次盗取718万,被判10年半!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覃其胜,男,壮族,1975年10月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硕士研究生文化,案发前曾任职于华夏银行科技开发中心开发四室。

其岗位职责为:负责核心系统功能扩充和优化升级的技术需求分析、功能规格编制、设计、开发、单元测试、集成测试等工作。

正是因为这哥们懂技术、又是主管,才让他盗取1300次之后才被发现。他自己都说,“这种情况很难被发现。”

程序员给银行植入病毒,分1300次盗取718万,被判10年半!

他的犯罪细节是这样的:

利用职务便利,覃其胜在北京市朝阳区环球金融中心华夏银行开发中心内,将其编写的“计算机病毒程序”,植入华夏银行总行核心系统应用服务器,并通过该计算机病毒程序,使其跨行ATM机取款的交易,不能计入客户账。

据调取操作的审计日志显示,2017年11月24日,卡应用系统的一个正常程序被修改,使这个正常程序首先调用异常程序,让异常程序每天0:10开始执行。

异常程序可以把指定账户,在前一日22时30分至本日0时10分的成功交易,修改为失败。

而覃其胜则通过自己掌握的华夏银行卡,多次跨行ATM机取款,从2016年11月11日起,总共发生了1358笔跨行ATM机取款交易未入账(就是从ATM机取走了现金,但账户里未有显示),金额合计717.9万元。

被怀疑后谎称是做测试

一年多后,华夏银行发现上述情况。

2018年1月26日,华夏银行首席信息官王某,报警称有人往银行的程序内植入木马病毒,已发现的损失约700万。

因涉嫌犯盗窃罪,覃其胜于2018年3月2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8日被逮捕。

据华夏银行首席信息官王某表示,单位发现问题后,找覃其胜谈话,他谎称是在做测试,通过该程序测试是否存在漏洞。

王某称,按照华夏银行规定,测试有可能会在生产环境里做,但需要有相应的报告、专门的流程;由专门的部门来做,不会由覃其胜来做。

王某还表示:“实际测试会根据不同的要求,来确定取现金额,覃其胜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规定,不符合测试的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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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判决

判决书指出,被告人覃其胜当庭表示认罪,但他辩称自己是为了测试系统漏洞,还说自己没动取出的钱款。

覃其胜的辩护人,则为其辩护称:被告人有进入银行核心系统的职务便利,已退还全部钱款,有主动向银行领导,供述自己罪行的自首情节,建议法庭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但是法院认为:被告人偷用他人账户,进入华夏银行的核心系统植入漏洞、修改卡用户信息后,使其控制的特定银行卡,夜间跨行ATM机取款不计入该卡账户;将取得的钱款用于个人理财、归还债务等,其行为系秘密窃取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财物。

法院还认为,被告人覃其胜并没有在生产环境,进入核心系统的职权,也对银行资金没有管理的职权。考虑到覃其胜已退赔被害单位的经济损失,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覃其胜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11000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

做人时刻谨记原则

真是恶有恶报!这哥们能干出这事,技术一定不差劲。技术这么牛,干嘛不光明正大地挣钱呢?

合法挣钱也许速度慢,但你挣快钱进去了,妻儿父母怎么办?你让他们咋过年?

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要,这种小学生都懂的道理,可惜有人好几十岁了还是不明白!

都说技术无罪,但生而为人,总得有价值观!

对此,你怎么看呢?评论区见吧!

参考文章:

https://mp.weixin.qq.com/s/OO72SmGfYi9Buifkbldzpg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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