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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郧县农商银行员工沉迷网络彩票赌博骗取十余人信用卡套取资金

原标题:湖北郧县农商银行员工沉迷网络彩票赌博 骗取十余人信用卡套取资金

和讯银行消息 日前,裁判文书网披露一起湖北郧县农村商业银行员工诈骗案的犯罪事实。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段某强,男,1988年3月出生于湖北省十堰市,汉族,大学本科,原系湖北郧县农村商业银行南化支行职员,住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因涉嫌犯信用卡诈骗罪,于2017年11月24日被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刑事拘留。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0月,段某强通过招录,考入湖北郧县农村商业银行,2013年被调往湖北郧县农村商业银行南化支行工作。2016年7月,段某强开始进行比特币、足彩、体彩等网络赌博。2016年10月,段某强在十堰市郧阳区农商银行贷款150000元,同年12月在十堰一小额信贷公司贷款200000元, 期间还大量借用他人信用卡套现,并将贷款及套现金额全部用于网络赌博及个人消费,先后共亏损约七八十万元。

2016年底,段某强通过网络游戏认识了在澳大利亚留学的邵某,在网上一起玩游戏的过程中其了解到邵某家庭条件优越。因网络赌博亏损,无钱偿还个人借款,2017年1月至3月, 段某强隐瞒自己已经外债累累的事实,编造维修宝马车、父亲公司破产、母亲去世等理由,骗取邵某人民币共计308852.06元,将所骗取现金全部用于网络彩票赌博及个人消费等。

2017年6月,因他人多次催债, 段某强本人无力偿还,段某强回家向在家务农的父母求助。为了能保住儿子的工作,其父母被迫四处筹钱,为其偿还了部分外债186000元。

2017年5月至9月初,因沉迷于网络赌博,段某强继续隐瞒自己高额外债、无力偿还的事实,以“倒卡”的名义,骗取雷某、王某2、余某、吴某、李某、王某1、石某、杨某1、郑某、孙某1十人的信用卡使用,套取人民币共计306575.25元,后将所套取的现金继续用于网络彩票赌博和个人消费等。

2017年9月,段某强因无法归还他人欠款,便将手机关机、隐藏到十堰。2017年10月11日,段某强到十堰市公安局郧阳区分局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段某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一审判处段某强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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