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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巴马:长寿之乡相关企业为何难长寿?

原标题:广西巴马:长寿之乡相关企业为何难长寿?

最近,有媒体记者通过调查发现,享誉全球的世界长寿之乡——广西巴马确实有不少长寿老人,然而与之相反的是,这里的“长寿”企业却不多。比如,日前引起媒体广泛关注的该县第一高楼——巴马商贸中心项目,就面临“难产”问题而危在旦夕!

相关人士认为,企业能否“长寿”,有多方面因素,而良好的营商环境,则是其中极其重要的一个方面。从巴马商贸中心事件中可以看,巴马的营商环境令人堪忧。

“第一高楼”主人被刑拘背后真正原因是什么?

据记者了解,地处巴马县最繁华的核心地段,由宜州市金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龙公司)开发建设的“巴马商贸中心”,是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第一高楼,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米。

也许金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某某(以下简称杨某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因这“第一高楼”而陷入牢狱之灾:2019年4月3日,他因“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被刑事拘留。

那么,杨某某被刑拘的罪名到底是什么?背后的真正原因又是什么?

据悉,2013年初,杨某某收购了巴马弄甘采石场,用于配套巴马建工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的石料供应。期间聘用杨某相作为矿长负责采石场全面管理工作,采石场办有《爆破单位作业许可证》,当时合法采购了一批雷管,存放在采石场办公楼对面仓库的专用保险柜内。采石场的两名保管员梁某某、林某某分别掌管仓库大门钥匙、保险柜钥匙,该批雷管一直存放在保险柜里,林某某专门负责登记数目,但其从未报告这批雷管的使用情况,导致这批雷管被遗忘。

2013年10月许,弄甘采石场设备更新完毕,金龙公司杨某忠来到采石场协助杨某相工作。2013年末采石场申请成立炸药库,不久就通过审批,有专门的仓库存放雷管和炸药,依然由梁某某、林某某两名保管员负责保管。

2014年5月,杨某忠考取矿长证,担任巴马建工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巴马凤凰岜桑采石场矿长(弄甘采石场与凤凰岜桑采石场系同一地方的不同矿点,但存放雷管炸药的仓库是相同的),所有炸药雷管均依法依规申请购买,并且记录在案。2014年底,采石场因合同纠纷被暂停生产,炸药库也停止存放雷管炸药。2015年初,凤凰岜桑采石场重新竞拍取得采矿权后恢复生产,之后所使用的炸药雷管均由汉鼎爆破公司和来宾某爆破公司负责提供。

2015年底,林某某因多次违反采石场制度,被杨某忠辞退了,林某某因此怀恨在心,向公安机关举报采石场私藏雷管。林某某从未上报雷管事宜,致使这批雷管存放了那么久。这批由林某某保管且有义务上报的雷管却成为其报复采石场的暗箭。

2016年4月,杨某忠被通知接受相关调查,杨某忠积极配合调查,第二天杨某某也接受调查。经调查,相关部门已弄清事情原委,并告知杨某忠、杨某某没有问题,与他们无关。

然而,令人意料不到的是,2019年4月3日,时隔三年,杨某某却突然被“涉嫌非法储存爆炸物”的案由刑拘至今……

相关知情人士透露,杨某某被刑拘背后的真正原因是——金龙公司因“第一高楼”深陷民间借贷债务泥潭,被广西某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凡公司)妄图蚕食鲸吞巴马商贸中心资产……

“第一高楼”缘何深陷民间借贷的债务泥潭?

据相关知情人介绍,2012年1月7日,金龙公司以8500万元竞拍取得位于巴马县巴马镇寿乡大道和古城路交汇处的2011-60号宗地,用于建设巴马县第一高楼——巴马商贸中心。

该地块由巴马县国土局委托广西公物拍卖行有限公司公开拍卖,当日金龙公司与该拍卖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2012年1月13日,巴马县国土局与金龙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国土局于2012年5月30日前将出让宗地净地交付给金龙公司;土地用途为商住建设用地(一至三楼为商业,四楼以上为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主要规划设计要求:容积率8.0,建筑密度65%,建筑高度100米以下。但是,巴马县国土局在委托拍卖土地前,没有做到净地出让,宗地上的单位之一原巴马县粮食局大院2013年2月底才完成拆迁工作,国土局交付土地逾期了273天。

巴马县国土局交付土地后,直至2014年10月30日和2015年6月29日,巴马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局才给金龙公司分别颁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来约定的开工日期被延误了27个月。而且规划的容积率从8.0降低到6.5,单是降低容积率一项就给金龙公司造成了1477.34万元直接经济损失。由于巴马县国土局延期交地、规划局调整规划、没有及时办证等原因,金龙公司遭受了近6000万元的间接经济损失。

2016年1月,金龙公司向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巴马县国土局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经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巴马县国土局须支付金龙公司逾期交地违约金5089630元;赔偿金龙公司因容积率降低导致的损失14773400元。

由于迟迟不发放证照,导致金龙公司没法向银行融资借款。为推进项目建设,金龙公司被迫向民间借贷,高利息压得金龙公司无法承受,巴马商贸中心建设到16层楼时,金龙公司出现了资金链断裂,施工方停止了施工。

在金龙公司最艰难时,经人介绍,2018年7月杨某某认识了南宁市民廖某某。廖某某表示可以出资8000万元投资巴马商贸中心项目。当月,廖某某在南宁市青秀区注册了广西某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凡公司),不久金龙公司与某凡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但某凡公司没法兑现投资承诺,随后某凡公司的股东廖某某找来巴马县居民黄某某参与建设巴马商贸中心项目。黄某某也没有经济实力,其挂靠某施工公司参与施工后,找其他包工头垫资施工,且全面拖欠材料供应商的货款,引起其他包工头及材料供应商纷纷向金龙公司追讨施工款及货款。金龙公司发现这种情况后,于2018年11月5日对某施工公司下发停工整改通知,次日某凡公司纠集多名社会无业人员强行将金龙公司员工蒋某某驱赶出公司办公大楼。2018年11月17日,某某施工公司为避免后患,主动与金龙公司及某凡公司解除施工合同。

2018年11月18日,廖某某在电话中威胁金龙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某,表示与黄某某挂靠的广西某光明建设有限公司的施工合同金龙公司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否则要让金龙公司法定代表人好看。

金龙公司一旦与广西某光明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就意味着巴马商贸中心将被黄某某、廖某及其背后的保护伞蚕食鲸吞。因此,杨某某果断拒绝了廖团芳。

2019年1月15日,黄某某纠集5人在巴马县华昱大酒店停车场威胁并拉扯金龙公司总经理杨某才,当天在众多压力下杨某才被迫同意给广西某光明建设有限公司进场施工。

2019年4月3日19时许,金龙公司董事长杨某某被刑拘,至今未获释放……

“长寿巴马”营商环境致企业难长寿?

相关法律人士认为,杨某某作为河池市宜州区有名的富商,应巴马县招商引资来到当地投资,通过竞拍取得巴马商贸中心用地后,短短几年就从富商变成负翁并接近破产,最后被抓捕刑拘,这种悲惨命运,源于巴马的营商环境。直接根源就是该地块的延期交付,没有及时办证导致企业没法向银行融资,被迫向民间借贷,然后积重难返。

前不久,广西主政领导指出:要打一场优化营商环境的百日攻坚战。可是号召发出不久,巴马商贸中心的开发商杨某某就被当地的营商环境所影响而面临倒下。

为了营造巴马县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巴马县经济的发展;为了让杨某某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近日,多名正义之士联合向相关部门和媒体反映杨某某被陷害的相关情况,以求通过相关部门的监察和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下,清除影响巴马企业乃至当地全面健康发展的“病毒”,营造良好的经商环境,使世界长寿之乡的企业能像这里的人们一样,也能长寿。

相关记者在当地对巴马商贸中心事件进行调查时,尽管当地相关部门人员接受了采访,但由于种种原因,该事件真相并没有被揭露。而接受采访的该事件的大多数局外人员表示:十分同情金龙公司及相关人员的遭遇,希望法律最终还他们一个公道,以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与威严。(祝国志)转自深圳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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