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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61年前民国结婚证现身 没有公章要缴拾元印花税

[图文]61年前民国结婚证现身 没有公章要缴拾元印花税

 

丹阳市收藏爱好者龚民兵日前收集到一张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的"结婚证书"

 

这张结婚证书约为A4纸大小,为彩印版,上有"结婚证书"四个变体大字,证书中间还印有"白头偕老"篆体祝福语。证书上印有人物、动物和花卉图案,署有结婚人、证婚人、介绍人、主婚人的签名和印鉴。和现在不同的是,这张结婚证书上没有公章,但证书最上沿却贴有4张分别标注为"拾元"的民国印花税票。

 

据龚民兵讲,贴了印花税票,男女双方的婚姻就得到了"政府"的承认,而办理结婚证要缴税在当时只实行了四五个月,因此这类收藏很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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