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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为何要有“嫡”“庶”之分?

原标题:古代为何要有“嫡”“庶”之分?

古代为何要有“嫡”“庶”之分?

嫡,正妻为嫡,正妻所生的儿子谓嫡生、嫡子,即正宗之意。在古代通常是嫡出子嗣(即嫡子)继位,因古代有立嫡,立长的规矩。

庶,旁支也,妾所生的儿子谓庶子、庶出。嫡为大宗,庶为小宗。庶出子嗣一般不虑继位,但有立贤之说,所可立为太子或世子。

古代的时候考虑继承人,一是立长,二是立嫡,三是立贤,大多数情况下用第二种,因为皇帝会有很多个儿子,万一他们都想做皇帝,就会引起宫变,皇帝立了这个,剩下的都不服气,皇帝就麻烦了。所以祖宗就定了一个死规矩,皇后是正宫娘娘,只有皇后生的儿子是嫡出,她的第一个儿子就是继承人,这样就没有争议,太子之位就只有一个了。

那么为何要有“嫡”“庶”之分?

这要从周代的宗法制度说起。“宗法制度”,是以“血脉”来衡量一切的价值,包括最重要的政治地位和个人身份。宗法制度的社会,最基本的、最普遍的、最本质的内核就是“嫡庶”。简单的说,大老婆生的儿子就叫嫡(嫡出),小老婆生的儿子就叫庶(庶出)。比如周代的大王,他与王后产下的儿子就是“嫡”(嫡出),他与妃子产下的儿子就叫“庶”(庶出)。

庶嫡之分最为重要和关键的是为了继承。前一代大王,即统治者去世了,他的接班人如何决定?比如周王朝的天下,就是姬姓的,是周文王和周武王父子俩带领一帮人推翻商王朝,打下来的天下,江山当然姓“姬”而不能够是别人的了。可是,坐天下的大位传递就成了一个问题——谁来承接?周大王的儿子很多,如果大家都想要争夺天王的位子,就会发生流血事件,天下就会大乱。于是,根据历史上的经验和过去的传统,周王朝改造、确定并完善了嫡长子继承制——大位由嫡子,并且是最先出世的那个嫡子来继承,也就是说,大王与王后结合后生的儿子,最大的那一个,才是合法的继承人,其他的都是非法的。除非王与后没有男性后代,才可以有替代品(庶出)。实行嫡长子继承制,就是宗法制度的核心内容。

“宗法”设立的本意,其实是古人想要依靠人类自然形成的血缘的亲疏,来划定人们的社会地位——嫡出的地位高,庶出的地位低,地位低的权力比地位高的权力小,地位高的受到地位低的尊敬和拥戴,并由这种自然形成的地位差别,来形成人的思想观念和价值意识——让大家从小接受并认可这样的思维:嫡庶的区别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宗法相当于现代人理解的“法律”,谁要是侵犯了、扰乱了、冲击了按照血脉关系排列起来的社会等级地位和等级关系制度,那他就是社会的公敌。

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贵族间对于权位和财产的争夺。西周时期形成了一整套贵族的等级制度,所有的贵族之间的关系还算融洽,其社会的结构在几百年间的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稳固了皇室内部的动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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