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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后,她和他说手的故事

  

  十年后,她和他说手的。
  
  她告诉他,自己的手曾经在琴弦弹奏过。这是一双孤独、但不的手。家中索尼DVD,唱片一大堆,她从没唱过,只是播放听听而已。她从未拿起麦克风,就是面对现在的数字电视也是听听消遣而已。她要感谢他,有几次开玩笑说唱歌,他还是装上麦克风,结果她没唱,谢谢他的耐心。
  
  她还告诉他,卖衣服的店主看见了自己的手都惊叫了。店主说她的手漂亮,就是好看。在她付钱瞬间,数钞票时手背手心都是协调的。她说给他听听,自己的手还得到了别人的赞扬,谢谢他给的自由。
  
  她还要告诉他,那天又有同事赞扬自己的手了。她的手很白,很干净。坐在一起聊天,她的手就是不一样。别人猜她的手一定是不干活,不洗碗、洗衣服的,结果全被否定掉了。她要谢谢他给的自信。
  
  她和他说,外摊的水果店里的小姑娘都成熟悉人了。小姑娘对她说,她应该是个不干活,整天闲聊在家呆着被人供养的人。她否定掉了小姑娘的猜测,光凭小姑娘看见的长裙飘飘,头上扎一束凤凰夹是不够的。猜是不够的,仅是表象。说完,他又有了想拥抱她的冲动,其实她要谢谢他的手。
  
  她要谢谢他的手,买过两盒冰激凌。一盒香草草莓味,一盒纯牛奶味的。在一个雷电忽闪的傍晚,他兴冲冲地送给她两盒冰激凌。她说那是桶装的,太多了,吃不掉啊。他说吃不掉就慢慢吃,剩余的再放进冰箱里留着以后吃,要是喜欢吃完了以后再买。
  
  就是那句,吃完了要是还想吃以后再买让她下定了决心要嫁给他。十年了,她和他说自己的手。她是一个琴师,还是歌手,指尖在黑白之间迂回,歌声在礼堂里飘过,家中那些玩具娃娃是在一次次婚宴上赢得的礼物。每次有人说到她的手,她想到的是他的手,他的手上有了茧,但总喜欢从身后拥抱她。很多次在梳妆台前,拥抱她,告诉她把小披肩穿好,别上胸针,站在讲台是个好形象。想着自己的手,那也是他的手。他的手是世上最好的美容膏药,那两盒冰激凌,香草味的在心里,奶油味的手里。
  
  十年后,她和他说着手故事。在他的世界里,只求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在她的世界里也是如此。还是把自己的手藏起来,因为有了他为自己画眉,按上了心弦。只要有人提起她的手,她就想起自己是个琴师,还是歌手。这一次说着手的故事,她要谢谢他,一起走过的日子,轻轻哼唱一曲《嫦娥》,不用模仿李玉刚,他点头笑了。他给予的信任,就是她的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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