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天动地的大事——全村搬迁(回忆之三)
1959年秋后,我们村遇到了惊天动地的大事——全村搬迁!县里决定占我村地方,在村东修建大型水库,全村限期搬迁。除自己能找到安置地的户以外,全部搬迁到离我村6里地的长村。这使祖祖辈辈居住在这块热土上的全村父老乡亲无不震惊!全村老老少少象炸了锅一样!
在那个“一大二公”的年代,“一平二调”之风盛行,搬迁时下了三条禁令:一没有补偿,二不让拆房,三不让粮。这在现在是不可想象的,而当年就是现实。
命令如山倒,说动马上动。村民还没有醒过神来,已经有大量民工住进村里,开始了场地清理,南坡脑已经炮声隆隆(据说是开凿出水洞)。高压之下,乡亲们忍着悲痛开始搬迁。时下,已进入寒冬时节。从早鸡叫到晚上抹黑,在我村通往长村6华里的河滩路上,来来往往,行走着拖着沉重脚步的搬家队伍。当时没有任何车辆,搬动家具用品,全靠人抬、担挑、手提。
穷家难舍,热土难离。背井离乡的乡亲们,好像也并不指望有人帮忙,一点一点地慢慢搬迁,用拖延的办法默默抵制。我家和大部分乡亲一样,迁入地是长村。长村为我们搬迁户腾出了房子,我家被安排在李家的两间东屋里。上学插入长村小学,在食堂吃饭。
添不了斤,添个两。星期天,我们这些上学的孩子们也加入搬家大军。因为年岁小,只是提个小罐,拿个小东西,跟着大人来回跑腿。虽然帮不了什么大忙,但幼小的心里总是想再多看一眼即将永别的家乡!
那年的冬天是寒冷的。一次,我提着小饭罐在搬家路上正走着,突然罐底掉了,当时百思不得其解,一块儿走得人都说,东西也有灵性,不愿意离家。
记得当时的干部不讲人性,村口派人把守,对往外搬家的人进行搜查,只要是吃的东西一律没收,重者处罚。村民李国梁出村时掩藏的粮食被没收后,与搜查人员顶嘴,就罚他劳改,让他扛两个人才能搬起的大石头,硬是干了三天。
车到山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正当乡亲们沉侵在无比悲催的时刻,传来了人们难以相信的喜讯:接到上级通知:“水库停建,全村回迁”。乡亲们奔走相告“咱们又能回家了!”无不为之振奋!往回搬,大家连明彻夜,只用了几天的时间。
据乡亲们,我村在天津工作的一个大干部,上书河北省委,反映我村地处北沙河上游,水源不足,河中常年干涸,不适宜建水库。省委派员调查后采纳了他的建议。现在看来,当时停建水库的决定是正确的。据说在“大跃进”那个年代,不调查、不论证,草率上马,徒劳无功的工程比比皆是。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