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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亭:论清代“大一统”与边疆民族问题

原标题:李治亭:论清代“大一统”与边疆民族问题

李治亭:论清代“大一统”与边疆民族问题

在中国漫长的古代历史发展中,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就是如何统一边疆地区,由国家直接进行行政管理。历代王朝为此做出了种种努力,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然而,不论是汉族所建王朝,还是少数民族所建王朝,在清以前,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个困扰历代王朝的历史“老大难”题。迄至清朝,坚持“大一统”的理论指导,集历代之大成,建立了规模空前的“大一统”的多民族国家,真正实现了边疆民族地区的完全统一,从而也根除了来自边疆主要是“三北”的所谓“边患”,国家与社会长治久安。科学地阐明这一历史进程,是我们正确认识和评价清史的一把标尺。

一、“大一统”理论的提出及实践

“大一统”是春秋时期儒家首倡的政治学说,自秦汉以来,被历代王朝奉为政治实践的理论指南。“一统天下”,达到长治久安,就是它们的政治理想和追求的最高目标。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大一统”是左右中国历史发展的占支配地位的思想意识形态,尽管有过多次大小规模不同的分裂,迟早归于一统,但每次分裂仅仅是一姓王朝的分崩离析,而做为政治的、文化的、经济的、伦理道德的共同体中国,却依然存在,一直延续到今天。在中国这个共同体内,只有王朝和政权的更迭,丝毫不影响中国自身的存在。“大一统”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一条主线,也是影响中国历史发展的一条法则。

“大一统”有着丰富的政治内容和明确的理论内涵。孔子著《春秋》已透露出“大一统”的政治主张:“隐公元年,春,王正月。”《公羊传》做出了诠释:“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春者何?岁之始也。王者孰之谓?谓文王也。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这是首次出现“大一统”的政治概念。一直深受中国儒家思想影响的朝鲜对《春秋》的认识十分明确。嘉庆二年(1797),朝鲜新印《春秋》一书,其国王正宗指出:“《春秋》,圣人大一统之书。”[1]一语阐明了《春秋》的精义。《礼记》给“大一统”做了最通俗的解释:“天无二日,土无二主,家无二尊,以一治之也,即大一统之义也。”据此可知,“大一统”的本意,就是天下统于一主,反对国家分裂、诸侯割据。春秋时期,周王衰微,诸侯争霸,夷狄内侵,社会秩序大乱,所谓“天下无道,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这正是对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力主复周礼,尊周王,抵制夷狄,重建“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政治新秩序,阐明了“大一统”的政治主张。孔子死后,他的弟子们及儒家学派的学者不断总结,提炼“大一统”的政治思想。如汉代班固著《白虎通义》,其《号篇》说:“帅诸侯,朝天子,正天下文化,兴复中国,攘却夷狄。”他称之为“霸”,实则是贯彻了“大一统”的基本思想。在这里,他把“攘却夷狄”作为“大一统”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也是儒家的一个重要思想,主张“内诸夏而外夷狄”,即“华夷之辨”,对称为夷狄的民族或部族采取排斥与防范的态度,故其“大一统”,首先是“诸夏”的统一,而其周边的夷狄只能是诸夏的附庸。

儒家的“大一统”的政治思想,是儒家学说的重要组成部份,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持久的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其价值不可估量。西汉一批儒家学者总结秦汉的政治实践,对孔子的“大一统”思想作出了深刻地评价。如董仲舒称:“《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2]稍后,又有王吉阐述对“大一统”的认识,指出:“《春秋》所以大一统者,六合同风,九州共贯也。”[3]他对“大一统”的解说,已被中国历史一再证明,历代政治家皆以“大一统”为信念,不断开创“大一统”的新局面。可惜,迄今研究孔子及儒家学说、研究春秋战国史及中国古代政治史,对其“大一统”的思想认识不足,甚至完全忽略,因而不能正确评价孔子学说,不足以揭示中国历史发展的真相。

秦始皇兼并六国,废分封,建郡县,天下一统,创建了中央集权的“大一统”的封建国家政权。可以认为,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把“大一统”的理论变为全面实践。尽管秦始皇并不祟尚儒家,但他的政治实践却完全体现了儒家“大一统”的政治理想。所谓“书同文,车同轨,行同伦”,就是对秦天下一统的最生动地描绘。秦创立的“大一统”国家,是划时代的伟大变革,秦以后,历代沿袭郡县制和皇帝专制天下的体制,沿着“大一统”的方向,不断把中国历史推向前进。历史证明,“大一统”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一条主线。

在论及秦朝“大一统”时,必须提到万里长城。它是秦朝“大一统”的突出象征。秦始皇修长城,其主观意图是用于军事目的,防御北方游牧民族的内侵。但它对中国历史发展的影响及其巨大的价值,却远远超出其军用价值,更是始皇始料所不及。第一,长城之设,给予“中国”以全新的政治地理概念。商周时所称“中国”,是指商周居于中心地域,凡遵守周礼的诸侯国,统称为“中国”。秦始皇修长城,改写了“中国”政治地理也包括疆域的原有概念,将“中国”的范围空前扩大,一直推进到长城脚下。延袤万余里的长城就成了“中国”与夷狄的分界线。如,《汉书》“西域上”写道:“秦始皇攘却戎狄,筑长城,界中国,然西不过临洮。”师古加注称:“为中国之竟(境)界也”[4]。这是说,长城成为“中国”之“三北”的国境界线。

第二,所谓长城为“中国”之国境线,与当代之国境线完全不同,它系指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之分界线,具体即指长城内之华夏族(汉族)与长城外之夷狄的分界。如东汉人指出:“天设山河,秦筑长城,所以别内外,异殊俗也。”[5]因民族文化之不同,习俗相远,故以长城加以区别。视长城如同地理山河,成“内外”的天然分界线。简言之,长城又成为中原华夏族与“三北”游牧民族的文化分野。长城之设,完全体现了儒家“内诸夏而外夷狄”的民族观念的政治主张。因长城的经久存在而形成的人文地理、内外之别的传统观念,是巨大的历史惰力,严重障碍“中国”大一统的发展。

应当指出,实践“大一统”的关键问题之一,就是如何对待边疆地区及生活在这里的少数民族。质言之,对边疆地区能否真正统一是衡量“大一统”实践的重要标准。

从秦到清之前,近2000年间,历代王朝始终坚持内外有别,华夷之辨的传统的治边思想,坚守长城这道藩蓠,对中原地区及长城外与其它边疆地区采取不同的统治方式,亦即统一的形式明显不同。在长城内,汉族聚居区,广设郡县,由中央直接派官统治;在长城外及其它边疆地区实行“以夷治夷”及“因俗而治”的政策,即任命当地的部落酋长,授以官职,自行管理,以朝贡的方式,定期向中央王朝缴纳贡品,保持政治上的隶属关系。这就是历代所实行的“羁縻制”统治。严格地说,这种间接的统治方式,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统一,只是形式上的统一,因而是不巩固的,也是不可靠的。

清以前,历朝历代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边疆问题,也就是说,还没有真正实现对边疆的统一。如前已说明,历代坚持“华夷之辨”,视少数民族为“禽兽”、“犬羊”,以少数民族“非我族类,其心必异”[6],采取严格限制,严加防范的政策。例如,分隔华夷,严加限制边疆少数民族进入中原地区,凡朝贡的民族无论从长城入,还是从南方入中原朝贡,限定人数、限定时间、地点,连贸易的时间也受到限制,不能满足少数民族的经济要求;中央王朝特别是地方盘剥侵夺少数民族的利益等,都激发成民族矛盾。清代人总结说:“当中国治则通而来宾,不治则叛而互相吞并,争为雄长。至土马日强,土宇日广,恒与中国为敌。”[7]在历史上,边疆少数民族与中原王朝的冲突乃至大规模战争,难以计数,26史中,史不绝书。如,西周时,北方戎狄不断“侵暴中国”,杀幽王于骊山脚下,逼周王东迁。秦时,胡人一再内侵,被逼修长城;西汉时,匈奴强大,迫使汉行“和亲”之策。景帝时,还向匈奴表示:“长城以北,引弓之国,受命于单于;长城以内,寇带之室,朕亦制之。”以长城为界,实行民族分治,显见汉朝力所不及,故作此大让步。三国时,魏与乌桓战争不已,至西晋,又有匈奴、鲜卑、羯、氐、羌五族入中原,建国16,西晋亡,南北分裂达200余年;隋唐时,与辽东高句丽战斗了数十年,在西北则与突厥战斗;北宋时无力统一“三北”,先后有契丹族建辽国、女真族建金国、党项人则在西北建西夏。辽、金分别进入中原,金灭辽,又亡北宋;蒙古族崛起,先后亡西夏、金、南宋;明时,“三北”大部地区被元之后裔所占据,战事不断,几与明相终始;明中后期,女真族复兴,与明冲突不断,终于发展成大规模战争,持续数十年,直至明亡。在同边疆地区少数民族的冲突与战争中,许多中原王朝被削弱、被灭亡,而其中有些少数民族如鲜卑、高句丽、靺鞨、女真、契丹、党项、匈奴、突厥等民族,或建半壁江山,或建地方割据政权;有些民族,如蒙古、满族等夺取了全国政权,一统天下,成为中国的统治者。

事实表明,历代的“边患”几乎皆起自北方,包括东北、西北与北部的“三北”地区。这一延袤万余里的广阔草原地带,是游牧民族世代栖息之地,驰骋的历史舞台。他们逐水草而居,流动性极大;善骑射,性强悍,耐饥渴,对历代王朝构成了严重威胁。自秦以后,历代皆以长城为国家安全的保障,除了元朝等个别朝代,皆修长城不止。历代主要是汉族建立的王朝,其边防在北不在南。我们所说的历代边疆民族问题,主要发生在“三北”。历史一再证明,能否彻底解决“三北”的边疆民族问题,消除“边患”,无疑是实现国家“大一统”的一大关键,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这一延续2000余年的边疆民族问题,只有到了清代,才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从而实现了空前的“大一统”,开创了中国历史上多民族“大一统”的最恢宏的新格局。

二、清代“大一统”的新观念

自秦汉以后,直至明代,其“大一统”的规模大小不一,当“大一统扩大时,疆域就扩大;当其缩小时,疆域随之而收缩。中国的疆域并不稳定,始终处于变化的状态。就是说,在长达2000年的漫长历史时期,中国的疆域尚未最后确定下来,根本原因是,没有彻底解决边疆地区的完全统一的问题。边疆问题实质是个民族问题。它们沿袭“内中国而外夷狄”的传统的民族观念,坚持“华夷之辨”,“严华夷之防”,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时刻保持对夷狄各少数民族之“大防”。因此,清以前各代对夷狄等少数民族采取的政策,是将夷狄与华夏即汉族区别开釆,用长城将“三北”的游牧民族与中原的农耕民族隔离,不得“混一”,其主旨是以汉族为中心,鄙视夷狄,实际是把边疆民族排斥在国家“大一统”之外。历代的狭隘的民族观念,是造成“大一统”严重局限的主要障碍,也是造成中国古代疆域长期摇摆不定的重要原因句话,历代的民族观念和民族政策没有真正实现多民族的“大一统”。

清朝承袭明制,重建一代封建王朝。清对明制的承袭,主要是政治体制、中央及地方行政机构的设置及其行政管理等方面。但在意识形态领域,包括治国方略、价值取向、民族观念等,都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其中,关于“大一统”的新观念,应是清朝最具深远影响的划时代的变革。

清朝关于“大一统”的新观念,集中表现在对“华夷之辨”的否定和批判,并提出了它的理论主张。清朝的这一变革并非一朝形成,而是经历了一个演进的过程。它是在同明朝斗争、争取蒙古与之结盟,以及不断调整与汉族的民族关系的过程中逐渐变革的。

清朝突破历代“内外”与“华夷”之限的传统思想,确立一种新的民族关系,实始于清入关前。具体说,自皇太极开其端。他即汗位伊始,针对其父生前掠汉人为奴,甚至“诛戮汉人,抚养满洲”[8],满汉矛盾尖锐、局势动荡的危险局面,明确地表达了他的民族新观念。他宣布:“满汉之人,均属一体,凡审拟罪犯、差徭、公务,毋致异同。”[9]10年后,皇太极即帝位,进一步阐明他的民族政策思想:“满洲、蒙古、汉人,视为一体”。他打了一个比喻:“譬诸五味,调剂贵得其宜,若满洲庇护满洲,蒙古庇护蒙古,汉官庇护汉人,是犹咸苦酸辛之不得其和。”[10]在皇太极新的民族政策的推动下,满、蒙、汉构成了后金(清)政权的主要民族成份,这三大民族能否“凋剂”得宜,实关其政权的兴亡。他把满、蒙、汉“视同一体”,同等对待的民族新观念贯注到政治实践中,广泛吸收汉官、汉将及蒙古王公贵族参加后金政权,特别是在其父努尔哈赤创建满洲八旗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建八旗组织,创设蒙古八旗、汉军八旗,与满洲八旗并立,成为清政权立国的三大基石。满、蒙、汉八旗制的最后完善,从而完全改变了努尔哈赤时单一的满族政权的旧格局,标志以满洲贵族为核心的多民族的政治联盟正式确立。这里所说“多民族”,并非专指满、蒙、汉,还有其他民族,如,黑龙江及乌苏里江流域的各民族,诸如后来所称的达斡尔、鄂伦春、鄂温克、赫哲等族,主要是在皇太极时期归服清(后金)政权,皇太极不分内外,也不分辨族属,都吸收为满洲八旗的成员。

皇太极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新的民族政策,反映了民族观念的重大变化,不仅发展和壮大了清(后金)政权的实力,更重要的深远意义,他为未来建立多民族的“大一统”国家开其端,奠定基础,可以说,皇太极的民族观念及政策,是对历代所承袭的“华夷之辨”的传统观念的一次明显地突破,不能不具有开创的意义。清入关后,他的子孙照其遗训,不断突破旧的传统,把他的新观念和新思想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世祖移都北京,面对人数更多、传统文化积深的汉人,仍然坚持“满汉一体”的思想。他说:“历代帝王,大率专治汉人。朕兼治满、汉,必使各得其所,家给人足。”[11]世祖通晓中国历史,指出历代“专治汉人”,而“四夷”的边疆少数民族则不在其直接的统治范围之内。因此,他不断宣传、解释满汉一体的新认识:“天下一统,满汉无别。”[12]“满汉官民,俱为一家”[13];“方今天下一家,满汉官民皆朕臣子”[14];“不分满汉,一体眷遇”[15]如此等等。这些具有方针、政策性的表述,都是对皇太极“满汉一体”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实际又一次否定了“华夷之辨”的传统观念。

继世祖之后,圣祖明确提出“天下一家”的思想,将皇太极以来所倡导的民族新思想和新观念推上了顶峰。最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实践行动,就是于康熙三十年(1691年)宣布废除为历代沿用200O年的万里长城。如前已指出,长城的功能与影响,已远远超出其军事防御价值,成为分隔“华夷”的一道藩蓠,分别“内外”的一座巨大的地理座标,汉文化与北方游牧民族的草原文化的分界线。由此形成的传统的民族观念,不能不直接影响到中国真正全面的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也受到限制,因而延缓了它的发展。明大修长城以防蒙古,加强辽东边墙以限女真。满族及其先世女真世居长城与边墙外,与蒙古族一样,也被隔离在外。清入主中原后,它不能象明朝那样将本族和天然盟友蒙古族仍然隔离在长城以外,它奉行“中外一视”的治国治边方针,长城就显得多余而失去其军事防御价值。圣祖高瞻远瞩,目光远大,及时地提出废长城的决策,说:“帝王治天下,自有本原,不专恃险阻。秦筑长城以来,汉、唐、宋亦常修理。其时岂无边患?明末,我太祖统大兵长驱直人,诸路瓦解,皆莫敢当。可见守国之道,惟在修德安民,民心悦,则邦本得而边境自固,所谓众志成城者是也。”[16]总结历史的经验,长城是靠不住的,只有“修德安民”,才是“邦本”自固的根本之计。圣祖明确宣布:废土石工程的长城,筑成一道“众志成城”的思想长城。圣祖的思想,无疑是对千百年来因长城而形成的华夷观念的空前超越,他应是秦筑长城以来,2000年问,第一个提出废长城的人!

圣祖废长城的伟大意义,还在于撤除限隔北方游牧民族与汉民族的土石藩篱,在中国漫长的历史发展中,第一次打破了民族界限,空前扩大了中国地理的新概念,改变了2000年民族分离的格局放弃对北方游牧民族的军事防御,视同一体,“要荒总一家”,真心待为“一家”人。这里,关键问题是,如何对待驰骋“三北”广阔原野的蒙古族。自九世纪以来,蒙古族以强人的生命力,在“三北”纵横近千年,与中原王朝争战不已。经明之世,200多年,为防蒙古,修长城不止。明视蒙古为劲敌,除了防御,就是攻战,始终没有找到彻底解决蒙古问题的办法,而清朝却找到了。首先它对蒙古人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圣祖说:“蒙古游行之地,防之不可胜防”,要害是“控驭蒙古有道”,若“控驭无道,则何地不可为乱。”[17]他又说:“朕中外一视,念其人(指蒙古人)皆朕赤子,覆育生成,原无区别。”[18]圣祖所说“控驭有道”,就是要正确对待他们,制定积极的政策,以德以恩固结其心,“皆款塞来归”[19]。一句话,不得岐视他们,更不能把他们当成敌人,应看成是“一家”之人。清朝经几代人的努力,终于将横行几个世纪、难以驯服的蒙古人彻底降服,与清朝相终始。

清朝“改造”蒙古人,取得了完全成功,是清朝民族政策的胜利,也是“大一统”思想的胜利!蒙古问题的彻底解决,标志清朝已把国家“大一统”发展到或者说推进长城以个的“三北”地区。

世宗即雍正帝对“大一统”思想的阐发和对“华夷之辨”的批判,更具深刻的理论意义。

雍正十一年(1733年)四月,世宗在对内阁官员的一次谈话中阐明他的“大一统”论。他说:

夫中外者,地所划之境也;上下者,天所定乏分也。我朝肇基东海之滨,统一诸国,君临天下,所承之统,尧舜以来中外一家之统也;所用之人、大小文武,中外一家之人也;所行之政、礼乐征伐,中外一家之政也。内而直隶各省臣民,外而蒙古极边诸部落,以及海澨陬,梯航纳贡,异域遐方,莫不尊亲,奉以为主。乃复追溯开创帝业之地,同为外夷,而竟忘天分之上下,不宜背谬已甚哉[20]!

世宗阐述“中外一家”的观点,是对“大一统”思想的最好的论证,实为前人所未发,为当世人所未识。他把皇太极、世祖、圣祖等先辈的思想发展到了最高水平,尤其显示了理论的特色。

世宗针对历代汉族统治者及士大夫,乃至平民,一贯将少数民族称为“夷”,作出了新的解释。他公开说:“夷狄之名,本朝所不讳”,即承认满族原属夷狄,就连“亚圣”孟子也称舜为东夷之人,文王为西夷之人。他指出:这个“夷”字,“不过方域之名,自古圣贤不以为讳也。”至于“虏”字,“加之本朝,尤为错谬!”他承认满州居东海之滨,可以称“东夷人”。但清朝已为天下主,“不忍”将“穷边远缴”的民族“以虏视之”。而今“中外一家,上下一体”,怎么能以“形迹相歧视”呢?他强调:“满、汉各色,犹直省之各有籍贯,并非中外之分别也。”[21]

世宗释“夷”为地理方位,符合古义,与古人的解释并无区别,如同民族籍贯,本无“中外之分”。他把满、汉等各民族看成是“一家”、“一体”,仅是居住地域不同而已。这就是民族“大一统”的思想,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新理论、新思想!

他针对汉族士大夫中存在的传统的“华夷”观,给予严厉批判。明清之际的著名学者吕留良认为:“华夷之分,大过于君臣之义。”他斥责“夷狄异类,詈如禽兽。”[22]更为著名的王夫之持同样观点,称:对少数民族“歼之不为不仁,夺之不为不义,诱之不为不信。”[23]如此著名的学者,在民族问题上,表现得如此低下、陈旧而落后,民族观更为腐朽,远远地落到了时代的后面。世宗痛斥吕留良等:在“天下一统、华夷一家之时,而妄判中外”,是“逆天悖理”!他斥责夷狄即禽兽的无理之说,指出:只有那些缺乏“伦常之理”的人才可以打入禽兽之列。人与禽兽的区别,就表现在是否符合“人伦”与“天理”,所以,“尽人伦则谓人,灭天理则谓禽兽,非可因华夷而区别人禽也。”显然,吕、王等人所主张,以华夷来区别人兽是极其错误的!世宗的见解则是正确的。

世宗进一步分析“自古中国一统之世,幅员不能植”的原因认为是传统的华夷观和落后的民族观极大地限制了历代“大一统”的发展,主要表现在边疆地区往往被放弃,对那些边疆地区“不向化者,则斥为夷狄”,即使如“汉、唐、宋全盛之时,北狄、西戎世为边患,从未能臣服而有其地,是以有此疆彼界之分。”他指责说,清朝之疆土开拓广远,“何得尚有华夷中外之分论哉”[24]!分析之深刻,摆事实之正,即当时的诸学者及先辈的思想家也应自叹弗如!

至乾隆朝,清朝统治已历百余年,但汉人士大夫积习难改,旧观念难除,违反规定,不时地仍以“夷汉”来区分蒙古与汉人。高宗予以批驳:“以百年内属蒙古而目之为夷,不但其名不顺,蒙古亦心不甘。”本属“一体”,仍分汉夷,显然有违清朝的民族政策和“大一统”的思想。高宗贯彻先辈的民族政策,进一步发展和巩固“大一统”的成果。

以上,简要回顾自清开国时期,中经顺治、康熙、雍正至乾隆,清统治集团华夷观的演变过程。事实表明:清之华夷观是逐步变化的,总的趋势,向深入发展,达到了时代的高度,是当时最先进的思想。清统治者的“大一统”思想,一脉相承,既相互继承,又不断发展。其中,世宗的雄辨,展现了深刻的理论水准,形成了有清一代独具特色的民族观。从此,结束了千百年来一直奉行的“华夷之辨”与“严华夷之防”的思想统治,开创了“中外一家”的空前“大一统”的时代!

三、边疆民族的完全统一

在清以前,历代王朝对边疆民族的统一,一般来说,通过两种途径进行。一是和平招抚。当一代王朝在中原确立其统治地位,即向周边少数民族发出招抚令,招其来归,建立政治上的隶属关系。中原王朝强盛时,不待招抚,边疆民族纷纷主动行动,接受其统治。一是用战争的手段,击败边疆民族的反抗或抵制,迫使其服从新王朝的统治。如西汉击匈奴,争战数十年,才使其臣服汉朝;如盛唐击突厥、高句丽,均使之臣服。但当少数民族崛起边疆地区,与中原汉族王朝的统一途径却有不同:这就是先统一该少数民族所聚居的边疆地区,然后再向中原进军,最终统一全国或半个中国。如北魏,为鲜卑人所建,从遥远的黑龙江走向黄河流域;如女真人,先统一东北地区,再统一中原;如蒙古人,更是如此,当“三北”被统一,进而统一全国。举几少数民族的统一,大体都是通过同类途径实现。当然,当中原王朝与少数民族势均力敌时,或因双方利益不能保证时,便起冲突,直至爆发大规模战争。如明与“三北”之蒙古,战和不定,打打停停,持续200余年。这也就谈不上边疆民族的统一问题。所以,终明之世,实际并未完全统一中国。再前溯至北宋,因有辽、金的强大,无力统一,也只存半壁江山。南宗的情况亦如此。

历朝对边疆民族的管辖与管理大体一致,历代相承,采取“羁縻制”,不过“官其酋长”,随俗而治,这就是“以夷治夷”的管辖方略。

总结历代对边疆民族的统一,应当包括:将边疆民族直接纳入到中央行政管理系统,就是说,应成为中央管辖的组成部份;由中央直接派遣官员在其地负责军政庶务,执行皇帝与中央各直属部门的指令或政令;同样重要的是,要在各边疆地区设治,如同中原内地,亦实行郡县制,派驻防军队,维护地方治安,保证国家之安全。如此,才能称之为真正的统一。历史已经明示:在清以前,没有一个王朝能真正实现对边疆民族的完全统一。当然,我们不能否认各边疆民族以朝贡的方式,保持同中原王朝的政治隶属关系。这也是一种统一,或称为“形式上的统一”,但与上述所说的统一,不能等同,只有前一种统一,才真正具有实质性的统一。

现在,让我们考察清朝是否真正实现对边疆民族的统一。

清朝对边疆民族的统一,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它同历代一样,也用和平与武力的手段,将边疆民族收为它的政治版图的一部份。如所周知,清朝崛起于东北地区,无疑它的统一亦始于东北边疆。自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起兵,可以看成是统一的开始,在奋战40余年后,其后继者皇太极继续征战近20年,迟至崇德七年(1642年),他终于宣告已完成对东北地区的基本统一。他说:

予缵承皇考太组皇帝之业,嗣位以来,蒙天眷佑,自东北海滨(鄂霍次克海),迄西北海滨(贝加尔湖),其间使犬,使鹿之邦,及产黑狐、黑貂之地,不事耕种、渔猎为生之俗,厄鲁特部落,以至斡难河源,远迩诸国,在在臣服[25]。

皇太极的主观意图,是总结他即位以来所取得的皇皇业绩。事实的确如此。从他所总结的业绩,我们确信,历经两代人半个多世纪的奋战,清朝已完全统一了东北地区[26]。

与此同时,已将漠南蒙古(内蒙)收入清朝的版图。在对蒙古的关系中,既有和平招抚,又有征战,在攻灭最强大的察哈尔部林丹汁之后,其所属各部落及地盘皆归服清朝[27]。接着,吸引漠北蒙古(外蒙)各部赴沈阳朝贡,初建政治隶属关系[28]。但这种关系还很不稳定,经顺治朝,至康熙朝,亦儿经反复斗争,才使之臣服,彻底归清。

在东北与北部地区的边疆民族统一之后,清朝将注意力转向西北厄鲁特蒙古问题。顺治朝18年中,倾全力于全国的统一,主要集中在南方,西北各族尚未参与其斗争,保持与清朝的朝贡关系。但至康熙,西北出现大的转折,这就是以准葛尔部的噶尔丹为首发动了叛乱,横行草原,夺占漠南、漠北蒙古地区,直接威胁清朝的统治。圣祖决策,遂于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首次亲征噶尔丹。至康照三十六年,又连续两征,终将葛尔丹彻底击败。噶尔丹的势力冰消瓦解[29]。康熙晚年,又有准部策妄阿拉布坦发兵侵占西藏,掀起新的动乱。圣祖再次发动征剿,于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出兵,仅经近一年,全部消灭其叛军[30]。

雍正朝继续同西北准噶尔部的分离势力展开斗争。以和硕特蒙古首领罗卜藏丹津为首,在青海举兵叛乱。仅历8个月,清军大破叛军,清朝恢复了在青海的统治权[31]至雍正五年(1727年),策妄阿拉布坦病死,其长子噶尔丹策零不甘其父的失败,又与清朝对抗。七年,世宗决策征讨,给予叛军重创,雍正十一年(1733年),双方停战,达成和解。战事暂告一段。

至乾隆朝,西北准部再起战云。先后有达瓦齐、阿睦尔撒纳发动叛乱。高宗认为:“此从前数十年未了之局,朕再四思维,有不得不办之势。”[32]清朝出兵,至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完全荡平两大叛乱势力,达瓦齐被擒,阿睦尔撒纳只身逃入俄境,并死在这里。西北归入平静。

与此同时,西北部的边陲地区,今新疆之南疆,为维吾尔族居住区,又称“回部”。其酋长大、小和卓木即布拉尼敦、霍集占兄弟于乾隆二十二年一月发动叛乱,欲自立为国,脱离清朝。高宗毫不迟疑地下令征讨平叛。至二十四年七月,历时近2年,叛军全被歼灭,侥幸活命者向清军投降。霍集占两兄弟被活捉,当即处死。回部彻底平定。至此,自康熙二十九年平准部叛乱,持续近70年,终于大功告成。高宗称:“关门以西,万有余里,悉人版图……以亘古不通中国之地,悉为我大清臣仆,稽之往牒,实为未有之盛事……”[33]

从东北,经北部,至西北,处长城外的“三北”广阔地区,东西延袤万余里,历经百多年流血与不流血斗争,才全部进入清朝版图,接受清朝的统治。

西南地区,系指今日之西藏、四川等地。四川省西北部为大、小金川两河流域之地。居其地的土司抗拒清朝的管辖,遂有大、小金川之役。清军苦战3年,付出了重大代价,迫使其土司投降[34]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又发生小金川之役。至四十一年四月,历时5年,大小金川彻底平定。西藏孤悬西南边陲,与内地、与京师相距遥远,内地文化不易传入。此地屡被外族、外国侵入。如前叙准噶尔部侵占西藏,乾隆五十三年、五十六年(1791)廓尔喀两次入侵西藏,造成严重损失。高宗毅然出兵,将其击败,逐出西藏,保卫住这一广大领土,牢牢置于清朝的统治之下。

在南疆,包括云南、贵州、广西等地,历来为当地土司所统治,已有千余年,其势根深蒂固,清以前,与中央王朝保持朝贡制,这些上司各在自己的领地为所欲为,中央不得干予。清朝一改历代传统政策,实行“改土归流”,将传统的土司制废弃,这些地区才真正为清朝所控制[35]

同“三北”一样,西南与南疆也是经历了反复的严重斗争包括大规模的战争,才回归清朝的。

以上所叙边疆地区及民族被清统一的过程,已有各相关论著与相关的人物传做了较为详细的论述,这里,只做了简要回顾,不须赘述。

在确立了隶属关系之后,关键的问题是,能否在边疆地区设置行政机构,直接进入国家主权管理系统,这是使边疆地区与中央王朝保持真正一体的根本保证。清朝就是在“大一统”思想的指导下,撤长城之限隔,坚持“天下一家”、“中外一视”,在边疆地区逐一设置行政管理机构。特别提出的是,清朝并非千篇一律设治,而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因地因民族而制宜,设置名目不同的机构,表现出政治管理体制多样、多元,而统归于清朝中央,其中央最高统治权又归于皇帝一人之手。

例如:在东北,分设盛京将军、吉林将军、黑龙江将军。“三将军”分辖之地,如同一一行省,管理其辖地之军政庶务。又满汉族分管、旗民与不入旗之民分管。此制维持了东北200余年的安定局面,迟至光绪未才正式废将军制,正式建省。回顾历代皆在辽东(今辽宁省境)地区设置行政机构,在今吉林、黑龙江广大地区仅设羁縻机构而已。

约自9世纪,蒙古族开始登上历史舞台,纵横于“三北”万里草原,在清以前,几代王朝在强大的蒙古族面前,几乎无能为力。经明之世,蒙古与之周旋了200多年,和战交替进行,始终没能解决蒙古问题。清朝却从根本上消除了蒙古与它的矛盾斗争。一方面,清朝给予蒙古种种特殊的政策,待遇优越,又实行满蒙联姻,双方关系亲上加亲。其行政管理,清实行盟旗制:以部落为旗,若干旗结为一盟。共设49旗七盟。在严密的组织下,以法治理,即每旗各有游牧的疆界,不得私越,更不准侵夺,否则,即以法处理。一个在广阔草原横行多少个世纪而漂悍的民族,却被清朝给驯服了,从此,安定下来,不再为患北方,成为清朝的一支可靠的政治与军事力量。

正如人们已知,在解决西北地区的统一以后,清朝在伊犁设伊犁将军,管理新疆地区,其下分设都统、副都统、参赞大臣、领队大臣、管理大臣、总管等,分驻各中心城镇。在南疆的回部地区,废除其父子世袭的体制,只用其旧名,如阿奇木伯克(总管)、伊沙噶伯克(协理)等,改由皇帝任命。他们在地方,又统于伊犁将军管辖。

清朝采取独特的方式管理西藏。雍正初年,创设驻藏大臣,乾隆晚年,改革西藏行政管理体制:提升驻藏大臣的政治地位与权力,与达赖平列,直接参与西藏军政大事,地方财政,亦由驻藏大臣综核。总之,“一切事权俱归驻藏大臣管理”[36]。更重要的一项制度的设立,这就是著名的“金奔巴瓶”抽签选灵童之法,由驻藏大臣会同达赖等当众抽签决定未来的活佛。此制原由达赖与班禅的亲族垄断,实行新制后,此一大权亦被驻藏大臣所控制。清朝在这里行使了国家主权,从而与清朝完全结为一体。[37]

在青海推行盟旗制度,按漠南蒙古编旗设盟的方式,将当地部落编为佐领。另编和硕特21旗、绰罗斯2旗、土尔扈特4旗、辉特1旗、喀尔喀1旗,共29旗,不属青海,规定各守份地,不许强占[38]。

如前已提到,在南疆实行土司制的地区如云南、广西、贵州等,清断然废除土司制,实行“改土归流”,设郡县,派官员,如同内地。

除东南沿海无边疆事,清朝在陆路边疆地区的统一经营活动达到了历史的顶峰,可以说,达到了时代的极限。它所作的一切,实集历代之大成,将边疆变为清朝疆域的不可分割的一部份,边疆各少数民族亦如内地汉人,同属清朝的臣民,“中外一视”,没有任何区别。一言而蔽之,在清朝统治下,再无内外之分,亦无华夷之辨,真正成为“天下一家”,到这时,空前统一的“大一统”的多民族国家亦告形成。

清朝在我国边疆民族地区所取得的成就,是对秦以来,2000年中的一次历史性突破。其成就之大,怎么估计都不会过份。如果对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认识,必然会对清史认识不足,评价不足。换言之,如真正了解清史,必先认识清代的边疆民族“大一统”问题。

[1]朝鲜《李朝正祖实录》卷411,正宗二十一年十一月已卯。

[2]《汉书》卷56,“董仲舒传”。

[3]《汉书》卷72,“王吉传”。

[4]见《汉书》卷96上。

[5]《后汉书》卷90,“鲜卑传”。

[6]《晋书》卷102,“刘元海传”。

[7]《布特哈志略》2479页;载《辽海丛书》第4册。

[8]《清太宗实录》卷64。

[9]《清太宗实录》卷1。

[10]《清太宗实录》卷42。

[11]《清世祖实录》卷90。

[12]《清史稿》卷245,“冯铨传”。

[13]《清世祖实录》卷15。

[14]《清世祖实录》卷43。

[15]《清世祖实录》卷72。

[16]《清圣祖实录》卷151。

[17]《清圣祖实录》卷183。

[18]《清圣祖实录》卷184。

[19]《清圣祖实录》卷183。

[20]《清世宗实录》卷130。

[21]《清世宗实录》卷130。

[22]《大义觉迷录》卷2。

[23]《续通鉴论》卷4。

[24]《大义觉迷录》卷1。

[25]《清太宗全传》卷6。

[26]此时只有山海关外四城:中后所、中前所、前屯卫、宁远四城尚为明守。

[27]魏源:《圣武记》卷3,“国朝绥服蒙古记一”,详见《清太宗实录》天聪六一八年各卷。

[28]《清太宗实录》卷20,页36—38。

[29]《平定朔漠方略》卷2,《清世祖实录》卷147—178卷。

[30]详见《清圣宗实录》285—289各卷。

[31]见《清高宗实录》16—21各卷。

[32]《清高宗实录》卷464。

[33]《清高宗实录》卷599。

[34]昭槤:《啸亭杂录》卷4,“金川之战”;《圣武记》卷7,“乾隆初定金川土司记”。

[35]详见《圣武记》卷7,“雍正西南夷改流汇”(上下);《清世宗实录》卷49—51各卷相关内容。

[36]《清高宗实录》卷1417。

[37]详见《圣武记》卷5,“国朝抚绥西藏”(上、下)。

[38]参见袁森坡:《康雍乾经营与开发北疆》页156。中国社科出版社,199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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