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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某信用社主任挪用贷款181笔大量农牧民征信被记不良

原标题:鄂尔多斯市某信用社主任挪用贷款181笔 大量农牧民征信被记不良

181笔被挪用的农牧民贷款,179笔被违法发放的贷款,307份借款人、担保人的证言,4038万无法追回的贷款和上百民农牧民无端被银行计入逾期不良的记录,这些数字的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内幕?

鄂尔多斯市某信用社主任挪用贷款181笔大量农牧民征信被记不良

4月23日,和讯银行自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刑事判决书中了解到,杭锦旗信用联社巴音补拉格信用社原主任图娅挪用资金和违法发放贷款一案被曝光在大众视野。

据判决书显示,图娅在巴音补拉格信用社担任主任期间,由本人或朋友联系,借用、冒用农牧民户名贷款,利用不入账的手段,收取农牧民偿还信用社贷款本息共181笔,本息共计1927.69万元。而且,图娅伙同巴音补拉格信用社信贷员何某,在明知吉某等6人(经审理查明均为图娅近亲属)借用他人户名贷款的情况下,向该6人发放贷款179笔,共计2110.3万元,造成这些贷款无法追回。上述非法事项均造成大部分农牧民的信用逾期不良记录。

在整理判决书信息时,和讯银行发现,该案涉及到的借款人、担保人证言达307份。图娅所借用,冒用农牧民贷款,基本为5万-20万左右的贷款。最小的几笔都是2万元,有的牧民提前还款之后,图娅不给予入账,而是把款项都挪作己用。2012年至2014年间图娅违法发放的贷款最高也没有超过20万,就这样积少成多,累计挪用且违法发放贷款4038万元。

“我的兄弟姐妹如果符合条件的,贷款允许发放,我也给我的兄弟姊妹发放过贷款。”图娅在供述中称,她是严格按照杭锦旗信用联社制定的规章制度发放贷款。对于借款人或担保人不是本人签字的申请资料,是不允许发放贷款的。

然而,据何某供述,其在杭锦旗巴音补拉格信用社工作期间,图娅的责任贷款中,其经办的大约有500-600笔贷款。“我在审核贷款资料的时候不看原件,没有借款人和担保人签字的资料给图娅,过几天图娅就会补好。”何某说:“联社每年都会出台发放贷款的规定,我怎么省事儿怎么办,图娅让我怎么办就怎么办。”

另经法院查明,图娅的亲属与杭锦旗农信社协商,以第三方资产偿还了所挪用的资金款和违法发放的贷款,取得了杭锦旗农信社的谅解。

杭锦旗人民法院认为图娅利用职务便利,借用、冒用他人名义办理贷款,挪用资金,构成挪用资金罪。图娅伙同何某违反法律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两人均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图娅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6万元。何某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尤其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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