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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英进京事件”后续:女儿前夫被行政拘留,本人不追究法律责任

原标题:“黄某英进京事件”后续:女儿前夫被行政拘留,本人不追究法律责任

平安东城微博3月22日消息,3月2日,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十八次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武汉刑满释放人员黄某英进京事件”相关情况。

目前,黄某英(女,61岁)经地坛医院治疗,于3月15日治愈出院,正在集中观察,覃某(黄某英之女,37岁)、杨某益(覃某前夫,36岁)经14天隔离观察后,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经过调查,杨某益、覃某未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杨某益自武汉返京后仍出入公共场所, 覃某未主动向社区报告,隐瞒与杨某益一同前往武汉接回其母亲的事实。

3月22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 东城公安分局给予杨某益行政拘留处罚,给予覃某治安警告处罚。鉴于黄某英长期在监狱服刑,不了解北京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措施,且返京后居家未外出,未造成感染他人的风险,公安机关决定对其不追究法律责任。

此前报道

2月26日,经中央政法委批准,司法部牵头,会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组成联合调查组。2月27日,联合调查组赶赴湖北,在湖北省调查组的密切配合下,就武汉女子监狱刑满释放人员黄某英感染新冠肺炎离汉进京事件进行调查。3月2日,联合调查组公布调查结果,认为, “黄某英事件”是一起因失职渎职导致的严重事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给首都疫情防控工作带来极大隐患。

(1)黄某英为何能离开武汉?

2月21日,武汉女子监狱刑满释放人员黄某英感染新冠肺炎离汉进京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黄某英如何能够离开武汉?如何能够进入北京?

今年61岁的黄某英,女,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自治州宣恩县人,原系湖北省宣恩县水利水产局财务股副股长兼出纳。2014年2月18日因犯贪污罪,被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服刑期间,两次减刑共14个月。刑期自2011年4月18日起至2020年2月17日止。2月17日之前,新冠肺炎已经在湖北爆发,黄某英居住湖北恩施的弟弟、居住北京的女儿与监狱联系黄某英刑满释放事宜,他们均表示由于交通管制等原因,不能来武汉接黄回家。因黄某英服刑的监区有干警确诊为新冠肺炎或疑似病例,黄属于密切接触人员。2月17日,黄某英刑满释放后,留在武汉女子监狱隔离观察。

2月17日至21日上午,监狱为黄某英测量体温13次,其中18日、19日两次体温为37.3°C。期间,黄某英再三找干警,要求回家。干警与其女儿联系,其女儿表示想办法解决。后干警与其女儿前夫约定于2月21日上午,由监狱将黄某英送至武汉北高速收费站口交其接走。

2月21日早上,干警将隔离观察的黄某英带到监狱门口,对其宣讲有关防疫规定,并要求其写下出狱后居家隔离14天的保证书。干警将黄带出监狱,乘鄂牌依维柯警车到武汉北高速收费站外广场,步行将黄送至卡口。当时,同车还有一名孝感籍刑满释放人员李某,也在该收费站交给其儿子带回孝感,目前李某及其密切接触者共4人,均在当地指定地点隔离。此前,黄某英家属已与卡口执勤公安干警说明来意,在卡口外等候。当时执勤的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长青街派出所公安干警未按要求对黄某英履行查控职责,将其放行。

黄某英和女儿及其女儿前夫驾乘京牌私家车,于2月21日11:30分进入京港澳高速,2月22日凌晨到达北京,24日黄某英被确诊为新冠肺炎。

(2)事件根源在湖北省司法厅和湖北省监狱局

联合调查组认为,“黄某英事件”虽然发生在武汉女子监狱,但根源在湖北省司法厅和湖北省监狱局。

——湖北省司法厅领导不力,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淡薄。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理解不深不透,对省监狱局的管理流于形式。没有对省监狱局所发文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即将其呈报省委政法委审批,且在省委有关领导作出明确批示后,仍未及时纠正省监狱局错误,导致湖北省监狱系统政策执行出现严重问题,与湖北省乃至全国疫情防控措施背道而驰。

——湖北省监狱局管理不力,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严重缺失。对党中央决策部署、湖北省委省政府防控举措和司法部的明确要求选择性执行,毫无大局观念,没有自觉把监狱防疫纳入国家防疫工作大局,无视湖北省委有关领导批示要求和司法部的明确规定,导致上级相关工作要求没有贯彻落实。

——武汉女子监狱工作不力,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混乱。武汉女子监狱在明知黄某英系密切接触者并出现体温异常的状态下,没有落实司法部关于发热1小时必须报告和严格执行14天隔离的制度,仍与黄某英在京亲属联系,并用警车将黄送至城外高速路口,导致其进入北京,造成疫情在北京扩散的极大风险。

——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管控不力,工作态度、纪律作风不实。公安分局对负责卡口管控的干警教育不够、要求不严,督促检查不到位,导致干警工作懈怠,麻痹大意,对车辆和人员出入武汉核查不严。

(3)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合调查组到达湖北后,立即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接湖北省委、省纪委监委,与湖北省司法厅、监狱局负责同志个别谈话,深入武汉女子监狱和武汉市区有关卡点调查询问,收集资料,固化证据,查清了黄某英事件经过。

联合调查组认为,对于黄某英事件,湖北省司法厅负领导责任,省监狱局负主要责任,武汉女子监狱负直接责任,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履行查控职责不到位,应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合调查组将调查发现问题转湖北省有关方面依法依规依纪处理,并提出了初步处理建议。

(4)坚决堵住监所疫情外防输出的漏洞

“黄某英事件”教训十分深刻。司法部1月30日就刑释人员安置工作印发紧急通知,明确规定监狱应告知罪犯疫情现状和防疫要求,并通过罪犯户籍地司法局做好家属工作,劝导罪犯服从防疫安排;对隔离观察期间刑满的人员,监狱在办理释放手续后,应将其安置在监管区域外继续隔离观察。但这些措施没有得到严格落实,导致刑释人员带病毒出监,严重影响了整个疫情防控大局。

为此,司法部进一步严格措施,先后派出28个督导组,对全国各地监狱戒毒场所防疫措施落实、刑释人员安置情况开展督导。部领导每日通过视频调度检查各地监所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工作落实情况。各地切实引以为戒,扎实落实措施,坚决堵住监所疫情外防输出的漏洞,对所有罪犯在刑满释放前都进行14天隔离观察。对距刑满不足14天的,在依法办理刑满释放手续后,沟通协调有关部门将其安排在特定场所继续隔离观察,直至满14天为止。对湖北省各监狱、山东省济宁市域内监狱、浙江省衢州市域内监狱刑满人员,在依法办理释放手续后,协调有关部门一律安排在特定场所隔离至疫情结束。对户籍地为北京的刑满释放人员,无缝对接监狱所在地安置帮教部门,一律在当地临时安置至疫情结束,严防疫情输入北京。

湖北省纪委监委宣布调查结果

据2日下午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黄某英事件中,湖北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武汉女子监狱、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等单位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违背党中央关于“内防扩散、外防输出”重大决策部署,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工作规定,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致使黄某英在已有发热症状的情况下离汉抵京,是一起因失职渎职导致的严重事件。

经湖北省纪委监委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 湖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予以立案审查调查;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郝爱民予以免职并立案审查调查;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胡承浩,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新华及刑罚执行处处长李欣予以免职并立案审查调查;对此前已被免职的武汉女子监狱原党委书记、监狱长周裕坤立案审查调查;对负直接领导责任的武汉女子监狱副监狱长郭秋文及负直接责任的刑罚执行科科长汤早容予以免职并立案审查调查;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尹志强予以免职并立案审查调查。其他责任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交有关单位处理。

同在3月2日下午, 湖北省监狱管理局召开干部会议,宣布湖北省委和省委组织部决定:贾石松同志任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董煜华同志任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免去郝爱民同志的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免去胡承浩同志的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免去张新华同志的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职务。

2月26日下午,北京市疾控中心对此病例进行了说明:

黄女士,2月18日开始间断性发热5天,伴咽部不适,当时居住地为武汉。黄女士2月22日凌晨2:00由其北京家属自驾车到京,经体温筛查后入住其家属所在的东城区新怡家园小区7号楼。家属向社区报告情况并服从统一安排,黄女士于2月22日20:10作为武汉进京人员被送至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2月23日19:00因发热由急救车转运至东城区普仁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2月24日被确认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并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经综合研判,该女士进京后的密切接触者为其3名家属,无其他密切接触者。

根据我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第四部分第二条规定, 病例归属以发病时的住址为准。该病例发病时住址不在北京,故不属于我市发病病例。

26日下午,新华网发表评论 《有必要说清楚,她是怎么离开武汉的》:

评论称,东城区的通报做得及时,也比较规范,关于确诊病例的相关信息都列了出来,详细到患者接触过的人、去过的地方,以及区疾控中心和辖区保健科采取的防护措施。这些信息的公开,有利于疫情防控,也可以打消市民的疑虑。

但还是有疑问未解,公众都在追问: 在离汉通道关闭的情况下,这位H女士是如何出的城?这个问题有必要说清楚。如果确实有特殊原因,并且是经过批准后离开武汉的,相信大家也都能够理解。如果是通过不正当渠道出城,就说明武汉在相关规定执行上出现了漏洞,必须一查到底,追究相关人的责任,并及时补漏。

作为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 武汉的防疫事关战“疫”成败,容不得任何闪失!

湖北省委书记应勇表态: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

26日深夜,湖北对此回应: 针对26日网传一名刑满释放新冠肺炎确诊人员离汉抵京的有关情况,湖北省委书记应勇同志作出批示:在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键阶段,竟发生此类严重违反离汉离鄂通道管控的事件,绝不能允许。要迅速查清事实,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此事还是否涉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也要彻查。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离汉离鄂通道管控事关全国疫情防控大局,要坚持“全国一盘棋”,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把各项管控措施落到实处。

报道称, 湖北 省已成立由省纪委监委牵头,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立即开展调查工作。

司法部牵头,会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组成联合调查组赴武汉调查

在27日凌晨,据司法部官网报道: 2月26日,经中央政法委批准,司法部牵头,由分管副部长刘志强带队,会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组成联合调查组,赴湖北就武汉女子监狱一名刑满释放人员感染新冠肺炎到京事件进行调查。

北京成立调查组,调查武汉刑释并确诊患者黄某某进京事件

2月27日上午,北京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三十三场新闻发布会, 针对武汉刑释并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黄某某进京事件,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组办公室主任肖飒2月27日表示,北京市2月26日成立调查组,针对黄某某如何进京,如何进社区,将及时通报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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