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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友记》重聚,你还记得和你一起做傻事的朋友们吗

原标题:《老友记》重聚,你还记得和你一起做傻事的朋友们吗

《老友记》的重聚让每一个深爱着这六个朋友的人都大呼“爷青回”。

谁不羡慕《老友记》中六个人的感情呢?每个对它有感情的观众,看到 六把钥匙整整齐齐摆在桌子上的那一刻,绝对会一次次泪奔,因为他们六个人就代表着我们心中最想要拥有的友情和生活。

《老友记》重聚,你还记得和你一起做傻事的朋友们吗

曾经和主角一起哭笑的我们,在各大城市漂泊、一起合租房子、一起出去吃饭、一起出游,一起分享生活的点滴快乐和烦恼并一起成长,我们都能够感同身受,仿佛也过上了老友记的日子。一个人一生中,总会遇到这样的小伙伴,知无不言,惺惺相惜。

《三人同舟》书是英国幽默小说的经典之作,自19世纪末问世后深受人们喜爱。三个伦敦的小伙儿带着小狗驾着船,沿泰晤士河漫游。三位年轻人天性淳朴,热情开朗,又自以为是,不通世故人情,所以到处都能找到乐趣,也到处出尽洋相。这本书语言诙谐,笔调轻松自如,令人捧腹。

《三人同舟》是一部让读者领略经典英式幽默的经典喜剧小说,百万销量,经久不衰,曾被《绅士》杂志评为“史上最幽默的50部文学作品”之一。小说主要围绕一次泛舟之旅展开,充满了夸张、非现实的情节,读来一定会让您捧腹大笑、乐而忘倦。

杰罗姆对乏味的工作与循规蹈矩的单调生活感到了厌倦,患上了“对任何工作的普遍厌倦”症,疗治这种病症最好的方法就是旅行。杰罗姆于是跟好朋友乔治和哈里斯商定,乘船沿着泰晤士河旅行。

作家用风趣幽默的文笔描写了三人旅途上的不少囧事。哈里斯掌舵时拉错了舵绳,结果船猛地冲过去,他被震翻了,一下子冲到篮子里,来了个倒栽葱;三人借宿民居,早晨醒来,杰罗姆和乔治发现哈里斯光着脚睡在床上,腿从床尾伸出去足有两英尺长,成为了其他两人的毛巾架;他们的狗将烧水的水壶当成了敌人,冲过去一口咬住壶嘴,接着发出一阵凄厉的尖叫,冲下船在岛上飞跑了三圈,不时停下把鼻子埋进冰凉的泥水里。从此以后,它一看见水壶就会咆哮一声,然后飞快地夹着尾巴后退。

《三人同舟》不是那种平铺直叙、报流水账似的游记,杰罗姆将三人在泰晤士河上的游历写得跌宕有致,活灵活现。通过他们荒诞有趣的旅行经历与适时穿插的回忆,泰晤士河畔的风情与19世纪末的英国社会气象如画卷一般徐徐展开,字里行间洋溢出挥洒自如、妙趣横生的英式幽默。

《老友记》重聚,你还记得和你一起做傻事的朋友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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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杰罗姆·克拉普卡·杰罗姆(Jerome K. Jerome,1859年5月2日-1927年6月14日)是英国幽默作家,他最著名的作品是《三人同舟》和《懒人懒办法》等。

【精彩段落】

我们都颇为不适,并对此忧心忡忡。哈里斯说他时不时来一阵异乎寻常的晕眩,让他简直搞不清自己在干什么;接着,乔治说他也时不时来一阵晕眩,也不知道他在做什么。至于我,我是肝脏出了毛病。我之所以知道是我的肝出了毛病,是因为我刚刚读了一份肝病专利药的广告,里面详细介绍了肝出毛病后的各种症状,而这些症状我都有。

这事非同小可,可我每次阅读专利药品广告都难免得出这样的结论:我患有其中论及的那种疾病,而且已然病入膏肓。对每一例病症的诊断似乎都和我的不适感完全相符。

我记得有一天我去大英博物馆,想查询一下我患的某种小毛病——我猜想大概是花粉过敏——该怎么治。我从书架上拿下我要的书,埋头把想读的统统读了一遍;然后,我开始漫不经心地翻起书页,有一搭无一搭地浏览起各种病症。我不记得我最开始读到的是哪种病症了(但我确信是某种恐怖至极的瘟疫)——那张“先兆症状”列表还没读到一半,我就确信我得了这个病。

我骇然呆坐了一阵子;然后,在绝望的萎靡之中,我再次翻了几页书。我瞥见了伤寒——读了症状之后——我发现自己患了伤寒症,必是已经染病数月而不自知——真好奇我还得了别的什么病;翻页,是亨延顿病(舞蹈病)——不出所料,这病我也有,——我起了兴致,决定索性一查到底,于是按照字母顺序开始看——我发现,我依次感染了疟疾(正深受其折磨,大约再过两周将迎来急性发作期)、肾小球肾炎(真庆幸我只有轻微病变,这么说来我还可以活很多年)、霍乱(伴有严重的并发症)、白喉(似乎是天生的)。我孜孜矻矻啃完了整本书二十六个字母下所有的病,而唯一一种幸免于难的是膝盖囊肿。

一开始为这事我着实还挺伤心;似乎我受到了那么点怠慢。为什么我没有患上膝盖囊肿呢?为什么偏偏落下了这个?可是过了一会儿,我还是放宽了心。我思忖着,我已经身患除此以外的、药理学已知的所有疾病了,所以我应当无私点,不要觊觎膝盖囊肿了。痛风已经在不知不觉间攫住了我,最恶性的阶段也快来临了;真菌感染更是打从我童年时代就如影随形。鉴于真菌感染是书上所列的最后一种病,于是我得出结论,我没什么其他病好担心的了。

我坐在那里,陷入沉思。我想,从医学角度来看,我是一个多么有趣的病例啊。医学课堂有了我可谓如获至宝!有了我,学生们再也不需要“医院实习”了。我乃集医院之病于大成之士。学生们只要绕着我转悠,就可以拿学位啦。

不知道我好死赖活究竟还有多少时日。我试着给自己做了检查。起初其实连脉搏也压根感觉不到,突然之间,它居然开始蹦跶了。我取下手表测了测心率,测到每分钟一百四十七下。我试着去感觉自己的心跳。没有心跳。它停止了跳动。人们说心脏一直都在那儿砰砰跳动,我以前也深信不疑,但我没证据来证明。我把前身拍了个遍,就是我称之为腰以上头顶以下的部分,又拍了拍身子两侧和后背上方。但我依旧什么也听不到感觉不到。我试着去检查舌苔。我使劲把舌头往外伸,然后眯起一只眼睛用另一只眼睛来检查,但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也只看见了舌尖。我唯一的收获就是比以前更加确信自己得了猩红热。

走进阅览室时我健康快乐似神仙,结果化作一具破烂的残骸爬出来。

我去找我的医生。他可是个老朋友了,一般给我把把脉搏,看看舌头,谈谈天气。我幻想自己生病时,他却从没发现过任何问题;所以我决定立刻去会会他来帮他一把。“医生最需要的,”我说道,“就是实践。他一定肯接诊,因为从我这他能获得更多的实践。我一个人顶得上1700个你们这些平庸无奇的普通病人,你们每个人撑死了也就得个一两种病。”所以我直接上楼找到他,于是他问:

“你又得什么病啦?”

我说:

“我不会告诉你我得什么病了,这事儿太费时间。小伙子,生命如此短暂,也许我还没讲完你就去世了。但我会告诉你我没得什么病。我没得膝盖囊肿。至于我为什么没得膝盖囊肿,我无可奉告;但事实就是如此。不论如何,剩下的病我都有。”

接着我把事情的原委向他娓娓道来。

后来他掰开我的嘴往里看了看,又抓了抓我的手腕,还趁我不备给了我的胸部一拳——我说这还真是懦夫的行为——随后他又突然用头撞了我。最后,他坐下来,开了一副药方,折叠起来交给我,我就装进口袋走出了门。

我没打开那药方,而是拿着径直走到最近的药房,递了进去。药剂师看了看,又递回给我。

他说他无能为力。

我说:

“你是药剂师吧?”

他回答:

“我是药剂师。假使我这是个联营商店和家庭旅馆的结合体,兴许还可以帮你。但我只是个药剂师,能力实在太有限。”

我自己看了看药方。上面写道:

“每6小时1磅牛排,配以1品脱啤酒。每早步行10英里,每晚11点整睡觉1次。别往脑子里乱塞你不懂的事。”

我遵循了这些医嘱,效果很不错——至少在我看来——我的小命保住了,而且生活依旧。

言归正传回到肝丸小册子,别的症状是不是误读先不管,我最要命的一个症状是“对各种工作一概不感兴趣。”

这症状对我的荼毒简直不可名状。我从婴儿时期就深受其害。这种症状几乎一天也没离开过孩童时代的我。他们那时还不知道竟是因为我的肝出了问题。当年的医学真是没现在先进,他们那时还把这归咎于懒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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