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7岁男孩小区道路上低头玩滑板车,被右转SUV两次碾压身亡
【东莞7岁男孩小区内低头玩滑板车,被右转SUV两次碾压身亡】一次次血的教训,为什么还不能警醒那些给孩子买滑板车的家长?适宜玩滑板车的只能是完全封闭的场地。任何道路,即使是小区内的道路,上路即是玩火。
7岁的小生命无辜身亡,视线盲区内的SUV司机也因过失致人死亡拘留。失去了孩子的父母悲痛异常,而需承担责任的SUV司机也会感到自责加憋屈。碰到这样的事,再强调司机开车要小心,只能是过后计。试问,哪一个司机,情愿碰到这样的倒霉事!
在我国的交通法规里,能在道路上行走的只有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三种。而这起事故中的滑板车,既不是机动车,也不在非机动车的范围内。也就是说,滑板车根本就没有上路的资格。
旱冰鞋、滑板车(包括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都属于滑行工具,是平时大人小孩用于休闲娱乐的一种玩具,如果要玩耍,也只能在诸如运动场、广场这类只有行人能去的封闭场所。一旦骑行滑板车之类的上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骑行人也需承担一定的责任。
2015年北京曾发生一起电动滑板车事故,当时法院最终认定当事人使用滑板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4条中“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规定,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悲剧已成事实。这里也对小孩无辜身亡表示哀悼。痛定思痛,引发这起事故的起因在哪里?
我想关键还在父母。小孩就7岁,他不可能懂这么复杂的法规,他也没有达到用理性判断来约束自己行为的年龄。道路上玩滑板危不危险,应不应该,这些事情,如果他父母不告诉他,或者发现了又不加以制止,他只会默认为可以随便在马路上玩。
这样的事情,就是父母在一帮盯着孩子,还不一定能保证安全,去年上海发生的一起小车碾压玩滑板车的6岁小女孩事件,就是发生在一位母亲的眼前。
家长要明确告诉孩子滑板车、平衡车之类的玩具能在哪里玩,不能在哪里玩。不仅要告知,对于未成年的孩子,还应全程看着。既然买了滑板,就要想到它可能的危害,毕竟它不是一个待在家里拿在手上玩的小玩具。
对这件事,你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