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的保长,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官职?
提到民国时期的保长,大多数人或许会很陌生。因为我们国家早就已经没有保长这个官职了,保长这个带有鲜明历史印记的词汇也已经慢慢退出了我们的语言系统。
不过年龄稍大的朋友或许能记得,十几年前有一部家喻户晓的电视剧叫《王保长新传》,李保田先生在剧中饰演的王保长形象深入人心。
随着这部剧的热映也让全国的大多数普通老百姓第一次知道了民国时期有个官职叫保长。剧中的王保长留着八字胡,梳着油亮亮的中分头,贪财好色,欺压百姓,征军粮,抓壮丁,坏事做净。
电视剧固然跌宕起伏,精彩纷呈,但是很多人或许会有疑问,保长真的像电视里演的那样吗?保长到底是个什么官?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官职?今天我们就带大家了解一下保长这个官职的前世今生。
历史上的保长是个什么官?
保长这个概念的最早提出,可以追溯到我国的北宋时期。当时的丞相王安石主持变法新政,也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
保长制度就是他老人家提出的众多改革措施中的一个。它真正的名字叫保甲制度。保甲制度的诞生是为了帮助北宋政权解决农村的治理问题。当时的政策规定十户为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总之就是以户为单位推行的农村自治组织。
所以在北宋时期的保长虽有一定的权利,但是严格来说还不能算是一个官。因为按照我国封建王朝的官制,最小的官也得是从九品。就像周星驰电影《九品芝麻官》一样,九品在古代相当于现在的乡镇正科级干部,而从九品可以理解为是乡镇的副科级。
各位可以想一想,在封建官僚制度下,即使是最小的九品芝麻官,也得是乡镇级别的。而保长充其量算一个村官。甚至最小的保长连村官都算不上,因为只管着五户。因此诞生之初的保长,实在是小的可怜。
王安石的变法虽然是以失败告终,但是他推行的一系列政策很多还是得以了保留,并为后世历朝历代所沿用。保甲制度就是其中一个。
我们今天所谈的保长,其实是民国时期推行的保甲制度。从清朝开始,保甲制度就一直被沿用并且不断发展,到清朝中期发展到了高峰。
因为满清政权作为少数民族要统治诺大的中国,免不了需要紧密联系农民百姓。而保长就是最直接的接触百姓的人,于是保长的作用日益突显,权利也渐渐扩大。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南京国民政府曾一度废除了保甲制度。因为他们设立了警察局,他们自认为警察基本上代替了封建制度下保长的功能。
直到后来,随着国共两党的日益对立,且共产党越来越受到广大农村老百姓的爱戴。于是国民政府再次恢复保甲制度,目的是监视并控制农村,阻止共产党在农村的发展。从那时起,保长就多了一层说不清道不明意味了。
当时民国的保甲制度是:十户为一甲,十甲为一保。实际操作的时候,也不一定非得是十甲为一保,有可能更多。比如十五甲为一保,甚至合并一个乡为一保。
这样看来,到了民国时期的保长已经是个名副其实的官了。管着不少于一百户的老百姓,至少也相当于是现在的村长了,有些权力大的,甚至相当于是乡长。
国民政府就是靠着推行这样的保甲制度牢牢的控制着农村。保长的职位通常是由当地的土豪、士绅、恶霸顽劣担任,因为政府需要他们起到震慑百姓,维持治安,加强统治的作用。
官职不大,权利不小
看完上面的介绍,有人会说:“不就是个村长嘛,也不算是多大的官啊!”
确实,我们可以认为村长不能算是多大的官,但是不能把村长等同于保长。因为民国时期的保长,权力确实比现在的村长大的多。我们不妨来看看一个保长可以管哪些事情。
当蒋介石提出,保长的职责是集:管、教、养、卫于一体。
管就是指管理,是一种行政工作,相当于是村长的职责。教是指思想上的教化,等同于今天的教育部、文化部、宣传部三个部门的职责。养是指民生方面的,包含粮食、医疗、卫生等方面。卫是指自卫,也就是说保长还有组织武装部队的权力。
就这四样,单拧出任何一个都不算小,而保长在当时是集这四个方面于一体。可想而知,当时的保长掌握着多大的权力。
另外,这些人能当上保长,本身就说明他在当地有一定的威望,要么是有钱的地主资本家,要么是当地有名望的士绅或人见人怕的地痞恶霸。
这些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本身就具备一定的话语权,而当上保长之后,一般他们还会被要求兼任当地的民兵队队长,还有国民小学的校长。
所以这些人就等于是村长加警察局长加教育部部长。官虽不大,但个个都是大权在握的。现在想想,什么样村长能有这样的权力呢?如果有,我想那他肯定不是村长而是村霸,扫黑除恶应该将他送进大牢。
当然这是开玩笑的话,笔者这样说,只是想表达民国时的保长,虽然行政级别不算太高,但确确实实是掌握实权的人。
同时还要补充一点的是,国民政府在推行保甲制度的同时还连带推出了与其相配套的联保连坐制度。
我们上面已经讲过,国民政府再次推行保甲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阻止红军在农村地区的发展,同时也为了清除潜伏在农村的大量共产党员和红军战士。
因此国民党就是想通过联保连坐法将整个农村变成一张密不透风的网,所谓联保连坐就是各户之间互相保证和监督,一户有罪,九户揭发,如果包庇,十户共罚。
如此严苛的制度,落实在基层,最终都要在保长的手中执行。所以通过这一点,相信各位也能比较深刻的理解我们为什么说保长官虽小,但权很大了。
当然了,虽然权力很大,但是也不是所有人都愿意当的。
工资不高,油水不少
接着上面的说,可能很多人会有疑问:“民国时的保长权力这么大,不应该是每个人都挤破脑袋想去做吗?怎么会有人不愿意当呢?”
真实情况是:确实有很多的人挤破脑袋想去做,但也不乏有人对此嗤之以鼻的。为什么?这就要谈到保长的待遇问题了。这么大的权力,管着一方百姓的衣食住行,按道理待遇不会太差吧?可事实是,待遇真心不高!甚至可以用寒碜来形容。
每一个保长都是由南京国民政府委任,并发有委任状的,并且上任时,都要到当地县政府进行备案。
按说也算是个名正言顺规规矩矩的官职,不然也不会走这么多正规的官方流程,这一套基本上就等同于我们现在的公务员入编流程了。
可是流程归流程,工资却少的可怜,甚至不能像我们现在的公务员一样按月发放,只会象征性的发放一些生活费补贴。
当然了,这些困难也根本难不倒那些大权在握的保长们。对于好不容易当上保长的人来说,他们看上的根本不是这些微不足道的政府补贴。
一方面他们本身可能根本就不缺钱,这点补贴对于他们来说或许也就是一顿饭的钱,因为一般来说穷苦人家出生是不太可能当上保长的。
另一方面因为手中掌握着权力,他们有的是办法捞钱,生财之道不可谓不多。比如抓壮丁的时候,可以借机要点红包。甚至都不用伸手要,就会有人主动送过来。
当地那些个有钱人家的公子哥们不想去参军的,家里人私下里给些钱,保长大人就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再比如替政府收税或者征粮食的时候,趁机克扣一些,老百姓自然也是敢怒不敢言。
更过分的是有些保长甚至会勾结土匪,就像《让子弹飞》里面的黄四爷一样,让土匪去打劫村民,抢来的钱跟土匪分赃,然后再从村民手中募集钱去剿匪,最后与土匪演一场好戏,再一次瓜分老百姓辛辛苦苦赚来的钱财。
即使这些坏事都不做,也可以依靠手中的权力做买卖,也能赚个盆满钵满。而这一切,国民政府也是心知肚明,任凭这些保长们肆意敛财,危害一方,搞得很多地方怨声载道,民不聊生。
民义上的保长,实质上的村霸
上面说了,保长的实际工资待遇很低, 只是象征性的发一些补贴。许多人抢着当是看中当保长的油水。既然是这样,那么大家可想而知当保长的都是一些什么人。
我们知道保长的工作内容很多很杂,基本上涵盖了农村的方方面面。小到每一个村民的户籍登记,大到收税征兵以及问罪刑罚等等。
如果一个人是带着捞油水的目的去做了保长,那么在他管理下的村民们就必定会受到欺辱和压迫。
而因为工资低的事实就摆在那里,所以民国时的保长基本上都是由一些地痞流氓担任,即使之前不是地痞流氓,当他们决心担任保长捞取油水的那一天起,也就成为了土匪恶霸。
他们欺压百姓、巧取豪夺、无恶不作。
国民党政府最开始的时候是对保甲制度寄予厚望的,希望这一套制度能够解决国民政府在农村地区的管理短板,一方面加强全国的集权统治,另一方面可以有效的清扫隐藏在农村的红军势力。
但最终的结果是潦草结束、一片狼藉。既没有达到他们想要的效果,也苦了百姓,失了民心。
按照当时的说法:“一般的公正人士大多不愿意担任保长,而不肖之徒又大多想通过当保长谋取私利。”好人不愿意当,自然就成全了坏人,而坏人有了权力,制度自然就成了剥削人的工具。
当然了,我们也不能一棍子打倒一片人。那时候也并不是所有的保长都是十恶不赦的混蛋。
也还是有一部分保长是由当地的乡绅或者德高望重的长者担任,他们并不会像地痞流氓一样欺压百姓,而是事事替村民着想,有时候甚至不惜违背国民政府的命令,这样的保长是值得我们尊敬的。
因为在那样的环境下,仍然能够坚守一颗凡事为民着想的心,确实是非常不易的。
保长VS村长
相信大家看过上面的文章,应该对保长有了一个较为深入的了解。现在再回过头来来看看我们最开始提出的问题。民国时的保长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官?相信大家都能脱口而出,民国时的保长相当于现在的村长。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虽然两者不能完全等同。但是从行政级别上来说,也确实只有村长能够与民国时期保长的级别相匹配。另外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也确实是撤除了保长,用村长取代了保长的职能。
但是我们也不能只知道保长相当于村长,通过今天的文章我希望各位能够详细的知道保长和村长的区别。因此我们特意来做一次保长和村长两个官职的横向对比。
先说相同点,保长和村长的相同点大致可以有三个方面。第一是管理的人数,民国的保长大约管理一百户到一百五十户之间,我们现在的村长管理的一个村的户数基本上也在一百多户左右,这一点两者大致相同。
第二是集中管理。保长管理的一百多户基本上是集中在一起的,不会是分散开的,这就跟我们今天的一个村是一样的。一个村里的家家户户基本上都是挨在一起。这样集中管理既方便上传下达,也利于了解民情。
第三点是基层自治,当然这是我们现在的词汇。我国目前对于乡镇以下的各村实行的就是基层民主自治制度,也就是村民自己选出村长,村委会拥有一定的自治权,这一点也很类似与民国的保长。
再说说不同点,个人觉得两者最大的不同就是对于权力的使用和制约。保长看似受命与国民政府,但实际上他在自己所管辖的村里享有极高的自治权力,政府也听之任之,放任自流。造成非常严重的权利滥用和徇私枉法的行为。
而我们当今社会的村长,虽然是基层自治,但是村长的权力是受到严格的制约的。
不但要接受人民的监督,也要接受上一级的镇政府的领导,同时也会有纪检部门不定期地明察暗访,可以说现在的村长如果像民国时的保长一样滥用权力为非作歹的话,分分钟就会被免职,并且送进监狱。
所以经过我们的比较,大致可以得出:“保长相当于村长,但是并不完全等同于村长。他们之间有相同的地方,也有许多地方有着天壤之别,不能混为一谈。”
结语:
聊了这么久,相信大家对于保长这个词已经不再陌生。可以说保长这个词的历史,就是一部我国农村老百姓的被压迫和被剥削的历史。从封建社会的北宋开始一直延续到民国。
直到1949年,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在毛主席的带领下团结起广大的农村老百姓,建立起一个真正由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
保长这个职位也从此跟那些屈辱的日子一起成为了历史。取而代之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村长,和一个个为了人民福祉不断奋斗的人民公仆们,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崭新的充满朝气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美丽的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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