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信访在刘少奇心中何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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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历来对人民信访非常重视,并且能够极具针对性、科学灵活又不失坚持原则地给以及时解决。在新中国成立后近20年的政治生涯中,刘少奇收受处理了无以计数的人民来信来访,对人民信访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并作过不少重要指示,溶入了他无数的心血、智慧、才华和胆识。这一切,体现了一个共产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实事求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作风,体现了坚持真理、秉公执法、慎重决策、果断处理、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信访工作要对人民负责,这是共产党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传统的逻辑延续。
(一)
新中国建立后,随着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逐渐步入正轨,人民信访工作的建立及逐步健全与完善,当家作主的人民参政、议政、督政等民主意识的明显提高,人民来信来访自然日益增多。刘少奇通过人民来信来访与人民建立起了一座领袖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坚实桥梁。
刘少奇提出过许多做好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的原则和要求。1961年当发现有的地方将人民群众来信错误地转到被告人手中,以至发生干部打击报复群众的事情时,刘少奇当即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起草一个关于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的指示,并于1月27日在审定该指示时,向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龚子荣等就如何做好信访工作作出指示。他说:“近一年来,在中央和地方党、政机关收到的人民来信中,属于反映情况和干部作风的信,其数量逐渐增多。大部分的这类来信,对于我们工作的改进,都有参考意义。这类信必须受到重视,也应该受到重视。但是,据了解,有相当一部分地方的党、政组织对于这类信,是不够重视的,在处理上,也不够及时和认真。我首先问一下,中央重视了没有?你们就没有把群众来信送给我看。群众来信应该分配给政治局和书记处的同志看一看。要把群众来信当作中央文件,送给中央同志看,请他们批办。”他还说:“看这类信件比看各种报告还要来得实在。尤其是那些关系到多数人的利益、带有一般性、普遍性的问题,如粮食问题、自留地问题、市场供应问题、物资分配不公问题等,对这些问题,应该从政策上考虑,党委要作出决定,有的中央要作出决定。”他还批评了那种任何一级机关都可以检查、扣留、追究人民来信的混乱做法,指出:“绝不允许任何一级机关随意检查、扣留人民来信,信写到哪一级,就只能哪一级拆看。如写给毛主席的信,只有中央才有权处理。反革命的信,也不许扣留。各级党委要指定一负责同志管人民来信来访工作。”他还批评了不认真、不负责,将人民来信层层照转,以致转到被告人手里去的错误做法。他说:“这能说认真负责吗?对人民来信这样处理,人命关天的事,是要死人的呀!这怎么行?要立即改变这种作法!”他要求信访工作人员学习为官清廉、执法严正、不畏权贵的包文正,对人民来信整理审查后,抓住典型,组织人员深入下去,调查清楚,然后交党委处理。
1962年1月,刘少奇又在北京召开的中共中央扩大会议上,明确要求“党和国家的一切机关,都应该密切联系群众,严肃地处理关系广大群众利益的问题,认真地对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再次批评了“有的同志,对于群众向党、向中央反映情况,不看作是党和群众之间的一种必要的联系,而看作是告自己的状,这是极端错误的。有的地方、有的单位,公然扣压群众来信,甚至追究反映真实情况的人,对他们实行打击报复,这是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所绝对不能容许的。还有少数地方,使用对付阶级敌人和坏分子的专政工具,任意扣押、监禁群众,甚至对群众施行肉体上的处罚,这更是严重的犯罪行为。”
刘少奇的这些观点,同时也具体地反映在他处理人民来信的实际态度中。
(二)
1951年,从人民来信中得知江苏省无锡市华昌丝厂工人创造了全国制丝最高记录时,刘少奇喜出望外地马上于2月26日函复祝贺,并鼓励工人们做工厂的主人,继续努力,创造更大的胜利。
同年2月28日,刘少奇收到东北、上海、北京三个电影制片厂的同志们超额完成1950年译制电影任务的报喜信后,又立即致信赞扬三个厂的同志们工作的高度自觉性。
1956年,四川人大代表夏克刀登来信反映甘孜藏族自治州的民主改革情况。刘少奇阅信之后,不仅立刻于7月14日批示统战部部长李维汉办理,而且于8月4日又给夏克刀登写信进行解释:“关于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的民主改革情况,最近中央曾作了研究和讨论。你在来信中提到的问题和意见,我们也考虑了。讨论的结果已经由周恩来总理向桑吉悦希副省长和阿旺嘉措副州长和降央伯姆副州长和其他有关的同志作了传达。桑吉悦希副省长不久就要去甘孜藏族自治州工作,请他把中央的决定向你当面传达。你已经在实现藏族自治州的民主改革和平息叛乱工作中做了许多工作。我衷心地相信你还会作出更多的贡献。”
正是由于刘少奇十分重视人民来信来访,并把它看成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所以,他对于人民群众给中央写信、到北京告状,甚至出墙报、闹事等现象,表示理解,大度而科学地处理,而不是一味粗暴简单地动辄上纲上线。
1956年秋冬,由于国内社会主义改造的急促,加上经济建设上未能完全克服的冒进,使经济和政治生活出现一些紧张,造成一些地方的学生、工人和复员转业军人、农民,因升学、就业和安置等方面遇到困难,而发生给中央写信、上访,甚至罢课、罢工、请愿、闹退社风潮等问题。对这些问题,刘少奇说:“站在领导的地位,社会上一切不合理的现象,一切没有办好的事情,领导上都有责任。人民会来责问我们国家、党、政府、经济机关的领导人,而我们对这些问题应该负责任。”
为了调查研究酿成这些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缘由,也为了防止我们国家发生像波匈事件那样的情况,1957年2月至4月,刘少奇亲自率领调查组一路风尘,沿京广线南下,先后到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广东五省调研。4月27日,他在中共上海市委召开的党员干部大会上,根据这次调查研究的情况,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方法,就群众向党中央写信、上访,甚至闹事等现象,进行了辩证、系统、深刻地分析。他认为,造成群众闹事的主要原因是官僚主义,而官僚主义层层都有,因此,要解决群众闹事问题,应解决领导上的官僚主义。他指出:“人民内部之间的矛盾激化起来就可能闹事。我研究了一些地方的闹事,几乎全部是为了经济性质的切身问题。群众闹事中间提出的要求,我研究了一些,大部分是合理的,是可以实现的,一小部分是不合理的,是不能实现的。这一小部分不合理的不能实现的要求,经过认真的解释,向群众讲清楚道理,群众也并不坚持。所以,群众是有相当高的觉悟的。当然群众觉悟不高的也有,但是经过解释,可以讲清楚。”刘少奇在详细分析群众闹事的经过后指出:“应该允许群众提意见,提要求,派代表交涉,开会,向北京告状,出墙报,向《人民日报》写信。要允许这些事,要听闲话,就是说要允许小民主。不允许小民主,势必来个大民主。”刘少奇还认为,至于造成群众上访、闹事的原因,“上面有责任,下面也有责任。凡是要中央负责的,部里面负责的,局里面负责的,应该把责任担负起来。但是还有很多事情不是部里的,不是中央的,是下面做的,工厂、基层单位也应该负一定责任。”刘少奇要求层层把关,各级领导都应负起责任来,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力求减少群众上访、闹事等问题。对于如何正确处理群众上访、闹事问题,刘少奇也提出了许多正确的、积极的、科学的见解,指出:第一,把群众当作跟自己一样的人来看待,处理人民内部的事情,就必须把普通的工人、普通的农民、普通的学生与我们的党员和干部一样看待。第二,应该分清领导上的是非,检查领导上有哪些错误,然后再去分清群众中的是非。分清群众是非的时候,不只是说群众中不好的,好的地方也要讲,这样才全面,人家才会服。第三,应当用道理去说服,想尽法子使群众闹事解消,使矛盾缓和。刘少奇强调:“一个好的领导者,要善于听闲话。特别是听到告状一类的事,要沉住气,要学会正确地、妥当地处理这些问题。”在这次南下调查研究中,刘少奇不仅这样总结了信访工作的方针和指导思想,而且身体力行,亲自妥善处理了多起人民群众极为关注的问题。
1960年,湖南省郴县鲤鱼江电厂青年女临时工刘桂阳因不满当时的人民公社制度,冲动之下跑到北京在国务院北门外墙壁上张贴了一些标语,要求中央派人了解农村的情况。同年9月,刘桂阳被郴县人民法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因刘当时怀孕,保释回家)。湖南省公安厅在对刘桂阳案的处理意见中认为,刘桂阳过去一贯表现较好,同共产党在根本利益上没有矛盾,张贴标语的动机是想让党中央、毛主席知道农村的真实情况,不是以推翻人民政府为目的,因此作出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的决定,提出可以由原判单位撤销对刘桂阳的判决,予以释放,并与她原工作单位协商,仍让她留在原单位工作,不予开除,也不要歧视,但要对她进行反复耐心的教育,使她认识自己的错误。1961年2月10日,刘少奇审阅了湖南省公安厅对刘桂阳的处理意见,作了批示:“我同意湖南公安厅对刘桂阳的处理意见。将此件寄湖南省委,建议张平化(时任中共湖南省委第一书记)同志亲自找刘桂阳谈一次,一方面适当地鼓励她认真向中央反映农村情况,另一方面适当地批评她对人民公社的认识,和她采取的方法,以便引导她走上正确的道路。”张平化和鲤鱼江电厂、郴县人民政府的负责同志,遵照刘少奇的指示都找刘桂阳谈了话。刘桂阳深受感动,一再检查自己的错误。不久,刘少奇回家乡考察农村情况,他没有忘记刘桂阳一案,还专门向湖南省公安厅厅长李强询问对刘桂阳案件的落实情况。他在得知省公安厅已经将撤销对刘桂阳的判决并报省委和公安部后,深有感触地说:“根据什么判她的罪?法律有这一条吗?无非是根据她写了反动标语。反动标语是以反革命为目的,而她跑到北京,还相信党中央,这能说是以反革命为目的吗?她对公社的认识上有错误。采取的方法是错误的,但这不应该判罪。”
(三)
刘少奇在对中央办公厅摘编的群众来信来访情况反映的处理上,则更分明地表现出他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慎重决策、果断处理的一面。
1955年6月9日,刘少奇阅看一份反映不少职工疗养院医疗效率不高、床位使用率低、修建中有浪费现象的材料后,立即批示全国总工会主席赖若愚,指出:“过去办这些事,是有一些错误的,没有严格地从中国工人的实际情况出发来加以考虑。应总结这些经验,并拟定以后的办法。在没有拟定新的办法前,这类休养所不要新建。”
1961年2月10日,他将中央办公厅一位回河北省探亲的工作人员写的情况反映批转河北省委书记、省长刘子厚:“看来,下面还有一些干部向群众封锁中央的政策,对生产不闻不问,并且还在进行违法乱纪的事情。在这些地区如不放手发动群众,直接宣布政策,让群众大鸣大放,使群众翻过身来。那里的情况是不会改变的。”
1962年4月29日,刘少奇在阅看中央办公厅编印的《群众反映》上刊载的关于长春第五坦克技术学校无视中央停止修建非生产性建筑的指示、巧立名目修建大礼堂等情况后,批示:“采取切实的办法,停止这些基本建设。”表现了他当机立断、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的决心。
刘少奇在处理人们来信来访中,尤其是涉及到政策性的来信,是经过深思熟虑、反复推敲才提出决策的。
1951年6月25日,刘少奇函复一位曾于大革命时期在湖北省总工会做过医疗工作、但对中医持有不同看法的大夫的信中,就体现了这种精神。在信中刘少奇没有批评指责这位老大夫的偏见,而是非常诚恳地指出:“关于医药卫生问题,政府认为是关系全国人民利益的大问题,在不久以后,政府将拨出大笔经费供给全国各地来办理医药技术事业。因为目前西医及西药均太少,不够供给全国人民的需要;中医中药数量很大,也能解决人民一些疾病问题,故政府目前的政策是团结中医西医,共同为人民服务。同时设法提高中医,使中医逐步学习一些近代医学知识,使他们能更多地解决人民疾病问题。”同时,他还指出:“中医是中国数千年来一种伟大的发明,解决了人民中许多疾病痛苦,是我们祖国的一种宝贵的遗产,其中有不少东西现在还是值得西医来学习的。”
1965年5月21日,刘少奇就北京一一中学校长王一知来信的批示中也体现了这种精神。当时王一知根据党中央的号召,拟在该校全面实行半工半读教学。关于半工半读的教育制度思想,是刘少奇首先提出来的,但是他在对王一知的信进行批示时,还是根据当时我国的教育方面的现实情况,提出结合客观实际的实施办法。他指出:“在短时期内半工半读还不可能代替全日制学校。全日制学校大批改为半工半读学校,目前也不适宜。但是作为试点,个别地改制是可以的。而且似乎也应从一年级开始逐步地进行改制,分几年改完。教师学生不愿意半工半读者,都暂不勉强。半工半读学校同样有一个升学问题。半工半读的小学、中学、大学的课程,都应该衔接,以便毕业后能够升学。”为了探讨城市半工半读教育制度改革问题,同年11月刘少奇还专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进行过两次讨论,足见他对事关国家大政方针问题进行决策时的慎重和不倦的探索。
刘少奇对人民来信的合理要求,还及时敦促有关部门落实解决。
1958年冬,唐山铁道学院一年级学生韩东石,本来由于其父患脑溢血突然病故,家中经济拮据,在同学们的资助下,才得以参加高考,被唐山铁道学院录取。谁知入学后其母又病危入院,为支付医药费,债台高筑。韩东石多么希望读完大学,为祖国多作一点贡献。在万般无奈之际,韩东石终于鼓足勇气给刘少奇写了一封信,反映这些情况,信中说,“请您给我指个生活方向吧,告诉我该怎么办?”刘少奇看到此信后,深情地读了几遍,说:“人民有困难,我们有责任,我们要尽一切可能帮助他们,使他们渡过难关,感受到党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并在回信中写道:“来信收到,你的困难已经请有关部门协助解决。务必不要失学,继续在唐山铁道学院攻读。”此后,韩东石顺利地读完了大学,这与刘少奇的亲自关怀密切相关。
(四)
刘少奇在处理故知亲友的信访时一向严于律己,不循私情,不搞特权,坚持原则,一视同仁。这一点,尤其难能可贵,愈显其品德之高尚。
刘少奇有一个感情处得很深的姐姐叫刘绍怡。她嫁给一个地主家庭,在建国初期党领导的废除封建土地制度的土地改革运动中,不仅分了她家的土地财产,而且迫使她也要自食其力参加劳动。对此她难免有些抱怨情绪。一次,刘绍怡在写给弟弟刘少奇的信中流露出这种情绪。她说:“我在塘边打水,一边打水一边想,我弟弟在北京做大官,可是我却在此打水”希望刘少奇能帮帮忙。
刘少奇接到信后,不仅没有利用自己的职权为姐姐谋取私利,而且在1950年5月2日给姐姐复信,以理服人地给以说服教育:“你三月九日写来的信,我收到了并看懂了。”“二五减租及三七五限租是人民政府的法令要办的,你们必须老老实实办。”“你家过去主要是靠收租吃饭的,是别人养活你们的,所以你应该感谢那些送租给你们、养活你们的作田人。人家说你们剥削了别人,那是对的,你们过去是剥削了别人。乡下现在要减租退押,也是对的。你们应该照减照退。”并且进一步循循善诱告诉她:“你们以后应该劳动,自己作田,否则,你们就没有饭吃。我当了中央人民政府的副主席,你们在乡下种田吃饭,那就是我的光荣。如果我当了副主席,你们还在乡下收租吃饭,或者不劳而获,那才是我的耻辱。你现在自己提水做饭给别人吃,那就是给了我们以光荣。你以前那些错误的老观点,应完全改正过来。”“我回这封信给你,还是为了你们好,你们必须听我的话,老实照办,否则还要讨苦吃的。对于过去,你们必须认错,请求农会原谅和教育你们。”本来,只要刘少奇稍一开口,就可以招呼有关方面给以刘绍怡照顾,但是刘少奇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去信为她指出路,提要求,教育她遵守政府的政策法令,安心劳动,好好改造,做一个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1953年,随着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实施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拉开了工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序幕。为了解翻身人民群众对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看法,这年秋天,刘少奇托人捎信给自己的家乡湖南省宁乡县花明楼乡,请乡亲们选派几位老实的、有经验的、敢讲真话的老农到北京来,当面促膝谈心,了解农村的真实情况。乡亲们听到这个消息都很高兴,经过认真商量,选派成敬常、黄瑞生、齐海湘、刘永武四人,代表全乡人民进京汇报。当时担任乡农民协会主席的青年王升萍和乡长邓子卿,也想进京向刘少奇详细汇报,但是因他们是乡干部脱不开身,还因为他们年轻,不够老农资格,没有被选上。于是,王升萍给刘少奇写了一封长信,托成敬常亲手交给刘少奇。王升萍没想到一个月后的10月23日,即收到刘少奇的复信:“请你们告诉我实在的情形,是好的就是好的,是坏的就说坏,并且最好能说具体些,说明事情的发展经过,而不要有任何夸大或隐藏。”信中还希望王升萍和邓子卿每年有一次至两次来信,真实反映农村的情况。
1955年3月7日,刘少奇就家乡农民黄瑞生、成敬常来信反映人民群众加入农业合作社的情况给他们复信,希望他们“和所有乡亲们同心同德,团结一致,认真努力,把合作化的事业搞好。”并说:“组织合作社必须使加入合作社的人都不吃亏,并且能得到些好处,同时,必须都是真正愿意入社,不愿意入社的,绝不要强迫他入社。合作社是要积极办的,但必须办好。因此,不要太性急,宁可慢一点,但是要办好一点。”如果按照刘少奇的这种实事求是的思路,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发展农业合作社,该是人民之幸。同年6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批准中央农村工作部提出的要求到1956年春季,农业合作社从经过整顿保留的65万个,发展到100万个的计划。在这次会上,刘少奇表示了同意的意见。他说:明春发展到100万个,关一下门,办好了让中农自愿来敲门,关键是保证中农自愿。这个时候,刘少奇急于想听到人民群众的意见,恰在此时,他收到家乡王升萍的来信。他于18日立即复信王升萍:“希望你与其他同志们来信,告诉我一些乡村中的情况:生产成绩、改造中的优点和缺点,各阶层对政府政策的反映等等,好就说好,不好就说不好。我们的工作,在任何时候也不会完善到一点缺点也没有,问题是我们要虚心倾听群众的意见,用不断地改正我们缺点的方法改进我们的工作。”刘少奇谦虚谨慎、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至今仍然闪耀着异彩。
1958年夏秋,生产发展上的高指标,带来高估产。各地兴起一阵虚报产量,竞放卫星的浪潮。时任公社社长兼书记的王升萍怎么也理解不了,觉得心里没有底,不知怎么干才好。于是,他拿起笔向刘少奇写了第三封信。但是,信寄出后,杳无音讯。1959年,面对越刮越凶的浮夸风、共产风、强迫命令风、生产瞎指挥风和干部特殊化风,王升萍又连续给刘少奇写去3封信,同样是石沉大海。接着,整风整社开始了,王升萍受到了批评,被撤了职。他的心冷了!1961年5月,刘少奇轻装简从回故乡调查研究时,专门去看望了王升萍,当刘少奇得知王升萍每年都给他寄去一两封信,但他只收到3封信时,紧紧握着王升萍的手说:“今后还希望你每年给我写一两封信,一就是一,二就是二,把农村情况如实告诉我。如果信寄不到,你可以直接到北京来,为了群众的事到北京来,路费归我负担。”对照有些干部对群众来信来访存有戒备和防范情绪,刘少奇却主动要乡亲们到北京直接找他反映情况,这种气度、胆识、精神,体现了人民领袖与对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刘少奇情系家乡建设而秉公处理的另一个案例,是平反原宁乡县委宣传部长老程的冤情。1959年老程带领工作组到月山乡作社员的思想调查,了解到不少地方早稻还没有成熟,而有的基层干部只强调插晚稻要抢季节,硬性规定所有早稻一律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割完。未成熟的早稻在高速转动的打谷机上,竞被打成谷浆流出来。社员们看到自己辛辛苦苦劳动大半年的成果,就这样白白浪费掉,伤心地流出了眼泪。老程将群众的不满如实反映给县领导,建议应立即纠正这种不从实际出发、劳民伤财、瞎指挥的不正之风。没成想县委领导不仅没有采纳老程的意见,还给老程扣上莫须有的罪名,他被打成全县“右倾”的总头目。在经过几个月的大小会批斗后,他被开除党籍、干籍,戴上“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帽子,送回老家监督改造。1961年5月,他听说国家主席刘少奇回到了家乡,便萌发了向他写申诉信的念头。但他又想,国家主席工作繁忙、日理万机,哪有时间管这些琐事。不过他还是抱着试一试的侥幸心理给刘少奇写了一封申诉信,并托人送到县委传达室。他怎么也没想到,这封信很快就转送到刘少奇手中。刘少奇在仔细地审阅来信后,指示:情况如属实,应从速予以平反。并将申诉信批转时任省委书记处书记的徐启文。徐启文又将此信转给正在陪同刘少奇做农村调查的省公安厅厅长李强。李强遵照刘少奇的指示,与有关部门经过调查、研究、核实,建议主管单位撤销对老程的错误处分。一个月后,老程接到了上级的通知,撤销原来的处分,予以平反,并恢复党籍、恢复工作。
1961年刘少奇回乡调查研究时,还根据群众的反映,实事求是地处理了齐海湘错案和冯国全“破坏耕牛案”。刘少奇在作调查时,群众向他反映齐海湘案件是错案,当时齐海湘已经死了。但是刘少奇仍然主张调查清楚,他对湖南省公安厅厅长李强说:“人虽死了,也应该查清,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本人死了,还有子女后代,我们要对案件负责,还要对他的子女负责。”在刘少奇的干预下,终于洗雪了齐海湘的不白之冤。对于群众反映的天华大队饲养员冯国全父子将一根3寸多长的铁丝钉进他们为生产队喂养的耕牛肺里,致使耕牛死亡的“破坏耕牛案”,刘少奇觉得可疑,立即指示湖南省公安厅复查。经过详细调查和技术鉴定,否定了原定的结论。原来这头牛曾几易其主,早在1955年8月在长沙县青山乡社员彭秉泉家喂养时,由于其子出于好奇心,将铁丝包在青草内喂牛,致使这条耕牛落下病根,并最终因铁丝进入肺部而死。湖南省公安厅经过复查为冯国全父子平了反,并于6月30日向中共湖南省委和国家公安部写了《关于长沙县广福公社天华大队社员冯国全破坏耕牛一案的调查报告》。刘少奇对人民的负责,不仅表现在他发现错判后及时地予以纠正,还在于他工作缜密细致,由此及彼,考虑到全国如果还有这样的冤案也应一并认真调查研究,予以解决。7月10日,已经回到北京近两个月的刘少奇在审阅这一调查报告时,致信公安部部长谢富治:“各地如冯国全这样的冤案还是有的,应由各地公安政治机关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作出合乎实际情况的结论。”
来源:《中华魂》2018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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