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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情涩影音”网络色情诈骗案一审宣判,涉案金额超7000万

原标题:江门“情涩影音”网络色情诈骗案一审宣判,涉案金额超7000万

江门“情涩影音”网络色情诈骗案一审宣判,涉案金额超7000万

南都讯 记者罗忠明 通讯员邓颖琪 昨日(1月25日)下午,台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特大新型网络色情诈骗案, 被告人李某华、李某、梁某秋等56人的犯罪团伙因通过开发一款名为“情涩影音”的app诱骗用户不断充值,从中诈骗数额高达7000多万元,被台山法院分别以诈骗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等罪名,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一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00万元至3万元不等。

经台山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李某华、李某、梁某秋等人设立了深圳市万泰网络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泰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雇请被告人温某林开发了一款包含大量色情视频的APP(曾用名“情涩影音”、“涩涩影音”等)手机软件,组织该公司技术部门员工乐某、刘某臣、史某军、邱某文等人对该APP进行补充。APP开发成功后,将其下载链接发给下线代理商进行推广。

该款APP以经过剪辑处理的不完整的淫秽短视频为诱饵,向用户承诺可以观看大量完整淫秽视频,编造多种理由引诱用户不断向APP充值,从而骗取用户的充值资金。骗取的用户充值资金先通过万泰公司的第三方支付合作公司的资金通道,按约定收取比例分成后,余款汇入万泰公司;万泰公司则以后台数据与下线代理商按比例结算。该案涉及的受害人众多,且范围广泛,总涉案金额达七千多万元。

台山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李某华、李某、梁某秋等21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目的,结伙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霍某君、陈某耀、唐某生、孙某等29名被告人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其行为均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告人潘某强、张某庚、刘某波等6名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转账等方面的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上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200万元至3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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