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文军|元太祖时期汗庭和蒙古本土地区的官员除授
元太祖时期汗庭和蒙古本土地区的官员除授
屈文军
[提要] 在大蒙古国的政权建设和制度创建上,元太祖,即成吉思汗的重要发明有:任命奴婢身份或有奴婢意识的人员为国家的主要官员、在蒙古本土建立千户组织、在汗廷建立怯薛组织、将整个帝国视为黄金家族家产等。元太祖的这些创造作为国家政治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框架被其后元朝的历代皇帝继承。
[关键词] 孛斡勒、千户、怯薛、家产制
引言
学界对蒙元王朝职官制度的研究,多着重于世祖即位以后,即该王朝的后一阶段,而对前四汗时期的情况普遍忽视。究其原因,不外乎两点。其一,史料多少上两阶段间不成比例。前一阶段的史料零星、分散,后一阶段的史料则比较丰富,《元史·百官志》对前一阶段的官制只有寥寥数语,其他全是后一阶段的内容。其二,学人大多认为,前一阶段的官制既有简单的一面又有紊乱的一面,总体而言则不值得研究。说其简单,是说蒙古制度本身,如《元史》所云:“元太祖起自朔土,统有其众,部落野处,非有城郭之制,国俗淳厚,非有庶事之繁,惟以万户统军旅,以断事官治政刑,任用者不过一二亲贵重臣耳”;“及取中原,太宗始立十路宣课司,选儒臣用之”。万户长、千户长、札鲁忽赤(汉译断事官),加上些必阇赤、达鲁花赤,学人普遍认为这就差不多是蒙古官制的全部了。说其紊乱,是说投附于蒙古政权的非蒙古族人,主要是“金人来归者”,或“因其故官,若行省,若元帅,则以行省、元帅授之”,或由那些横据州县、父死子继的汉地军阀(习称世侯)随意授予,或任由这些降人窃号自娱,如《黑鞑事略》所说,“诸国亡俘或曰中书丞相,或将军,或侍郎,或宣抚运使,随所自欲而盗其名”。前贤论著,多数认为,前四汗时期,降附蒙古政权的人,其官衔五花八门,其官职除授无一定之规;无论是简单的蒙古制度,还是紊乱的降人官职除授,都缘于“草创之初,固未暇为经久之规矣”,也就无法与世祖即位以后精致繁复而又相对齐整的职官制度相提并论。更有学者以《黑鞑事略》中“鞑主亦不知官称之义为何也”这句话为据,认为前四汗时期几无官制可言。
笔者以为,说前四汗时期几无官制或者说蒙古官制本身乏善可陈、降人官除授混乱无序,这些都是对前四汗时期职官制度的误解或偏见。“鞑主”不知官称何义,只是说他们不知道名目繁多的汉式官称的含义,但不能因此就说蒙古政治制度建设中根本没有官这个成分,千户那颜、札鲁忽赤、达鲁花赤当然是管人、管事务的官。蒙古制度中官的名目很少,但要具体分清每一种官究竟有哪些职掌实非易事,由什么样的人担任这些官职一般也不是“鞑主”简单、随便地安排“一二亲贵重臣”就解决了的;对降人的官职除授更不是没有一点章法,对此深入研究以后,就会发现,恰恰相反,在这方面蒙古政权可以说是已经相当制度化了的。笔者还认为,对前四汗时期官制方面的这些误解和偏见,不仅使人们对这段时间的政治史只能获得一个模糊笼统甚至是不准确的印象,而且还会割裂蒙元王朝前后两阶段间的内在关联,以为世祖继位以后的制度建设很多是凭空创造或者是行汉法而向金、宋等中原王朝学来的,从而对成吉思汗开创并在前四汗时期(前后达半个世纪之久)不断发展演变的蒙古制度以及制度中蕴含的内在精神——它们很多在忽必烈继位后的官制建设中保留延续了下来——在整个国家政治制度中的影响估计严重不足,进而会使人们对该王朝历史的整体认识产生不应有的较大偏差。
从时间纵向上看,前四汗时期的官制经历了太祖朝、太宗朝和宪宗朝三个阶段,三个阶段的官职面貌无论是宏观上还是细微处均有比较大的区别。定宗朝和其前后两女主摄政期间,制度建设总体而言没有多少动作,也就是说,从太宗去世的1241年到1251年宪宗即位前,这十年间的官制大体同于太宗朝时期。与每个王朝类似,前四汗时期的职官,也可以从横向上粗略地分为中央官制和地方官制两大块。中央官制,即蒙古汗廷官制;地方官制,则包括几个不同文化区域上的制度,如蒙古本土官制、汉地官制、西域地区官制等。
关于蒙古本土,有必要对此稍作些解释与引申。《元朝秘史》(以下简称《秘史》)202节记载,成吉思汗建国之际,“林的百姓行外,达达百姓的千户的官人每,太祖皇帝的提名来的九十五千的官人每做了”。这句引文的前面,是88位千户长(千户那颜)的名单。太祖建国时,对“那些毡帐裙有的百姓”编组了95个千户,这个数目极有可能是比较确切的。《秘史》编撰者纂写这部著名的蒙文史书时,千户那颜的名单,已经不能够全部准确无误地回忆起来,所以,《秘史》该节所列的88位千户那颜(其管领千户总数是95个)名字,有明显拼凑的痕迹。不过,非常值得注意的是,汪古部和斡亦剌部首领均在其中。漠南汪古部首领在成吉思汗建国前主动归附,漠北西北的斡亦剌部则在建国数年以后被征服。建国初95千户编组后,成吉思汗对这种新型的地方军事行政合一组织又有过调整,所以后来的斡亦剌部得以成为新的牧民千户。斡亦剌部归附前后,大蒙古国还相继征服、臣服了畏兀儿、哈剌鲁、西辽、花剌子模等地,但这些区域的首领和降附者均未纳入千户那颜名单中。另外,成吉思汗建国前后,还有不少回回人、西夏人、契丹人、汉人投附他,如1203年与他同饮班朱泥浑水的十几位人员中有回回人阿三、札八儿火者,有契丹人耶律阿海兄弟等。说这些人在建国初期均没有多大作为,这样的结论是难以服人的,耶律阿海建国前就“累有功”,但是在几次的千户编组中,确实没有证据说这些人中有人担任了千户组织的千户那颜。笔者理解,征服了斡亦剌,成吉思汗就基本确定了属于“达达百姓”的人员范围,包括汪古部、斡亦剌部所在的地区从此成为大蒙古国的蒙古本土,甚至西北“林的百姓”也属于“达达百姓”。蒙元时期的汉文文献中,经常将蒙古本土范围内的原有势力、政权称为“部”、“氏”,而将本土以外的称为“国”。说到这里,肯定会有人质疑:拉施特《史集》一书中,列出了成吉思汗西征前夕的一些千户长名氏(其千户总数是129个),其中既有汪古部、斡亦剌部的首领(《史集》说这两部均含有四个千户),也有唐兀人察罕、女真人耶律秃花和被拉施特误认为是喀剌契丹人的吾也儿(吾也儿实为尼鲁温蒙古珊竹氏),岂不是说,除了汪古、斡亦剌外,还有一些被征服之人也被纳入了“达达百姓”?笔者认为不可以这么理解。拉施特在写这部份内容时,标题非常明确:“万夫长、千夫长与成吉思汗的军队简述”。他说的是成吉思汗所拥有的军队而不仅仅是说蒙古本土的百姓,他所拥有的军队中有很多非“达达百姓”者,拉施特就记载耶律秃花和吾也儿手下分别有十个千户的女真人部队和十个千户的喀剌契丹人部队(两人统率军队中实际上有女真军、契丹军,也有一些蒙古军)。也就是说,拉施特在该节中所说的千户长只能理解为成吉思汗军队的长官而不是指牧民千户组织的首领,不像《秘史》将汪古部的五个千户和斡亦剌部的一个千户明确说成了是“达达百姓”。日本学者本田实信有一个著名判断,拉施特所列的千户长名单中,“四杰”之外,凡是在怯薛里任指挥长官的都不拥有蒙古本土上的千户牧民。本田氏的这一判断大致无误,这也说明拉施特所列千户长只是军队将领,不能将其与蒙古本土上的千户那颜等同。当然,蒙古本土上的千户那颜自然都是成吉思汗的军队将领。
不过,让人有些费解的是,主要生活在元朝的元末文人陶宗仪在其撰写的著名笔记《南村辍耕录》中,将原先漠北的乃蛮部人和漠南的汪古部人均列为了色目人。陶氏对元代四大族群人(习称元代四等人)各自所包含的小族群种类统计,错误甚多,黄时鉴曾有专文辨析过乃蛮是蒙古而非色目。主张汪古是蒙古的学人也有不少,但周清澍坚持蒙古与汪古有别、汪古属于色目。笔者这里就此提出两个看法:一,乃蛮与汪古归属的争议表明,元代四大族群的名目尽管法定(史料有关这方面记载其实颇多),但其各自包括哪些小族群的人在当时并没有明确规定,不仅乃蛮、汪古人的归属时人搞不大清,就是契丹人、女真人也不是在任何场合下都被视作为汉人的,高丽人也曾有过请求,希望将自己的族群明确纳为色目人,大概没能获得元廷批准;其二,汪古即便如周先生所说不属于蒙古,但漠南汪古部人在元朝加速蒙古化则是确切无疑的。虽然也有一些汪古人在元朝已经汉化,不过,汪古部的基本领地,金界壕以北的地区在蒙元时期应该被视为蒙古本土范围,其制度建设也就与漠北基本相同,有千户组织、有封建王府等。
本文研究的是太祖时期汗廷和蒙古本土地区的官员除授与职官制度。
一
大约在1180年,尼鲁温蒙古乞颜氏贵族铁木真在尼鲁温蒙古札答兰氏首领札木合和漠北高原强部克烈部首领脱斡邻(即后来的王罕)帮助下,在不兀剌川(今恰克图南布拉河地)成功击溃高原另一强部篾儿乞部主力。这场源于篾儿乞人偷袭铁木真营地并掠走其新婚不久的妻子而引发的对篾儿乞人的复仇之战成为铁木真一生事业的转折点。不少篾儿乞人战后成了他的属民、奴婢,他的力量逐渐壮大起来。一两年后,铁木真选择和自幼就结为安答(意为契交兄弟)的札木合分道扬镳。此后数年内,铁木真以强大的克烈部为后盾,加上日益展露的个人魅力,又使得更多的草原游牧民前来归附,其中有大量本属于其父也速该拥有但在也速该死后即离散的乞颜氏部众。在这个部众、属民日益增多的过程中,铁木真也招揽到了更多的在汉语中被意译为伴当的那可儿(nökör)。不兀剌川之战前,铁木真只有两名那可儿。一位是在铁木真婚前就主动投附他的尼鲁温蒙古阿鲁剌惕氏人博尔术(2),一位是在铁木真婚后不久来到他身边的迭列列斤蒙古兀良合氏人者勒篾(9)。
《秘史》120节集中记载了铁木真离开札木合、独立建营后,七八年内先后前来投附他的那可儿名单。有札剌亦儿部合赤温、合儿孩、合剌勒歹兄弟及阿儿孩·合撒儿、巴剌(49)兄弟;有尼鲁温蒙古八鲁剌思氏的忽必来(8)、忽都思(42)兄弟和合剌察儿(29);有尼鲁温蒙古忙兀氏的者台(23)、朵豁勒忽兄弟;有尼鲁温蒙古阿鲁剌惕氏的斡歌连;有尼鲁温蒙古别速惕氏的迭该(11)、古出古儿(34)兄弟;有尼鲁温蒙古晃豁坛氏的雪亦客秃(31);有尼鲁温蒙古速客虔氏的速客该;有尼鲁温蒙古捏古思氏的察合安·兀洼(25);有尼鲁温蒙古那牙勤氏的种索(33);有尼鲁温蒙古斡罗讷儿氏的只儿豁安;有尼鲁温蒙古巴阿邻氏的豁儿赤(4)、兀孙(20)、阔阔搠思(30);有迭列列斤蒙古塔儿忽惕氏人合答安·答勒都儿罕(63)兄弟;有迭列列斤蒙古兀良合氏的察兀儿罕(58)及速不台(51);有迭列列斤蒙古速勒都思氏的赤勒古台(14)、塔乞(24)、泰亦赤兀歹兄弟;有迭列列斤蒙古斡勒忽讷兀惕氏(铁木真夫人孛儿帖所出氏族)的轻吉牙歹(80);有迭列列斤蒙古豁罗剌思氏的薛赤兀儿(77);有迭列列斤蒙古朵儿边氏的抹赤·别都温;有迭列列斤蒙古亦乞列思氏的不图(87)等。
《秘史》122节开头又提到了另两位这一期间前来投附的那可儿。一是忽难(7),尼鲁温蒙古格你格思氏人;一是木勒合勒忽,尼鲁温蒙古札答兰氏人。《秘史》122节主要讲述前来靠拢铁木真的乞颜氏贵族,有该氏长支主儿勤氏(乞颜氏创立者、铁木真的曾祖父合不剌的长子形成的支系氏族)的薛扯·别乞和泰出(两人是铁木真的族兄),有忽图剌(合不剌子,曾任过蒙古部落联盟首领)子阿勒坛(铁木真族叔,史料中又写作按弹),有铁木真仲父捏坤之子忽察儿(铁木真堂兄)。据《史集》,另外还有忽图剌子拙赤等。《秘史》该节开头提到忽难和木勒合勒忽的文字,应该是紧接着120节说的,只是因为120节讲到豁儿赤投附后,接着插叙了豁儿赤要求“再国土里美好的女子由我拣选三十个为妻”的事(121节)——这是后来引起漠北西北部秃麻部叛乱的一个缘由——有关忽难两人做那可儿的文字就和120节脱离了开来,明人将这些文字和薛扯·别乞等乞颜贵族投靠事放在了同一节中。122节开头讲忽难事的同时,还提到了铁木真的幼叔答里台。答里台的投靠,性质和那可儿们的归附不同,而和薛扯·别乞他们的投靠性质一样,“企图借助他(铁木真)的力量去掠夺更多的财富和奴隶”;答里台后来离开铁木真跟随王汗,铁木真灭克烈部后获之,建国后“欲要废他”(薛扯·别乞、泰出、阿勒坛、忽察儿、拙赤等人之前均已被铁木真杀掉),因博儿术等人求情而免。其后,终元一朝,答里台及其后裔可能就和铁木真支系(铁木真和其兄弟及他们各自的后裔)一起形成了黄金家族。《秘史》这里是把答里台投靠事和那可儿们归附事放在一起叙述的。
《秘史》120节所列的众多那可儿名单当中,有一位汪古儿(13)值得注意。《秘史》该节总译相关文字为:“再乞颜种的人蒙格秃与他儿子瓮古儿(即汪古儿)等,又同敞失兀惕、巴牙兀的两个种姓的人也来了。”其蒙古语音译原文为:“巴撒蒙格秃乞牙讷可温瓮古儿坛敞失兀惕巴牙兀的牙阑阿亦孙古阿主兀”,据音译汉字读音和汉文旁注释义,不难恢复其蒙文原文当为:basa Munggetu Kiyan-u ko’un Onggur-ten Changshi’ut Ba-ya’ut-i yaran ayisun gu aju’u。其意思和总译基本一致,即是说,汪古儿是乞颜氏的蒙格秃的儿子,自然也是乞颜氏了。蒙格秃是铁木真的伯父,正如铁木真父亲也速该以乞颜-孛儿只斤氏命名自己这一氏族分支一样,蒙格秃的氏族分支为乞颜-敞失兀惕氏。
日本学者村上正二认为《秘史》这句蒙文应该解读为:“再蒙格秃乞颜的儿子和汪古儿等敞失兀惕和巴牙兀两种姓部众也来了。”村上氏认为蒙格秃的儿子和汪古儿是不同的两个人,他的解读与史料原文的意思有别,但笔者认为符合历史事实。其一,如下文所述,强势人物的那可儿与其主人(也称本主、正主、本使、使长等)的地位有很大差别,那可儿对主人有极强的附属性,汪古儿如果是帖木真的堂兄,在铁木真被立为乞颜氏的大汗之前,在该氏族内部,两人地位差别不大,一人做另一人的那可儿几无可能,汪古儿以外,铁木真就没有出自乞颜氏的那可儿。汪古儿若也是乞颜氏贵族,他的投靠性质就一如薛扯·别乞他们,按照《秘史》的结构,应当放在122节讲述。其二,《秘史》123节、179节提到了薛扯·别乞等人立铁木真为乞颜氏汗的事,当时只有该氏族的贵族才有资格参加推选大汗的会议,也只有这些贵族才有被推选为汗的资格,而这个推选乞颜氏大汗的过程中并未见有汪古儿的言行记录,这似乎告诉我们他并没能有资格参加这场推选大会。其三,铁木真1206年建国后,封数十位千户那颜,能够确定的人员中,除汪古儿外,并没有出自乞颜氏贵族者,甚至连乞颜氏人都极可能没有。拉施特《史集》提到成吉思汗右翼军中有乞颜氏一个千户,其指挥长名古乞。史卫民、姚大力师等人都将其与88千户那颜中的第54位苟吉等同。姑且认为古乞即苟吉,但《秘史》和《史集》其实均没有明说此人出身就是乞颜氏。乞颜氏虽然是成吉思汗所出氏族(成吉思汗曾祖父合不剌开创),但该氏族的多数部众很长时间并不属他所有,铁木真在统一漠北的过程中,与他同一祖先的该氏族各个分支的贵族首领多数被他先后除掉,剩下的就是自己支系及答里台了,建国后任命一个非乞颜氏的人来统领这些剩余部众很是自然。即便苟吉(古乞)是乞颜氏人,他肯定也不是贵族出身。余大钧没有说苟吉同于古乞,但他认为,苟吉即《秘史》277节及《元史》卷3《宪宗纪》中提到的掌吉,此人在蒙哥即位之际卷入窝阔台后裔、察合台后裔反对蒙哥的斗争中,事败后被蒙哥处死。《秘史》和《元史》均明确说掌吉是那颜,与宗王区别开。掌吉在《史集》中也被提到。古乞在《史集》波斯文原本中拼作Köki,掌吉则拼作Jangi,古乞、苟吉、掌吉能否等同尚有疑问。即便这三者等同,我们依然可以肯定,成吉思汗建国后,他和他兄弟的后裔及幼叔答里台后裔列为诸王,但不出任千户那颜;而其他乞颜氏贵族,即使幸存,也不会被任命为千户组织的首领。《史集》叙述乞颜千户时,古乞之外还提到一位明确指出是乞颜氏出身的蒙格秃,汉译本注释其人即成吉思汗伯父蒙格秃,笔者认为错误,至少没有根据。史卫民、姚大力师均将这位蒙格秃乞颜与88位千户那颜中的第62位篾格秃等同。篾格秃,很可能就是《秘史》270节记载的太宗时受命增援西征主将绰儿马罕的蒙格秃,他后来率军攻掠了克什米尔、印度等地,但《秘史》并没有说其出身氏族。倘若《史集》所说古乞助手蒙格秃-乞颜就是这位将军,他既然与古乞两人共领一千户,按蒙古惯例,只有第一人才是千户那颜,第二人则不是,他就不应当被列入千户那颜名单中。所以,88千户那颜名单中的篾格秃,要么与《史集》所说古乞助手不是同一人,其出身氏族不详;如果与古乞助手是同一人,《秘史》就是误列了。总之,乞颜氏尤其是乞颜氏贵族是不大可能被授予千户那颜的,而汪古儿则可以确认在千户那颜的名单中。其四,铁木真建国前,其宿卫、侍卫人员中尚有自己的宗亲成员,但建国后的怯薛人员中,就没有乞颜贵族人员了,而汪古儿则长期担任怯薛中司膳的博儿赤。根据这些迹象,应该有把握地断定这人不是乞颜氏,至少不是乞颜氏的贵族。
《史集》提到汪古儿时,明确说他是巴牙兀氏人。成吉思汗建国后,汪古儿请求收拾巴牙兀氏部众,这也能说明汪古儿当如拉施特所说,就是巴牙兀氏人。《秘史》15、16节记载,铁木真十二世祖朵奔·篾儿干曾用一条鹿腿换回一个巴牙兀氏的穷孩子,这个穷孩子及其后代就世代成为朵奔·篾儿干和其后裔的奴婢。汪古儿应该是蒙格秃儿子的奴婢和那可儿,跟着自己的主子一起来投奔铁木真。铁木真的这位堂兄,很快地位不显——不排除被铁木真杀掉的可能——史料中连他的名字都没有留下,跟随他而来的汪古儿很快就变成了铁木真的那可儿,《秘史》遂把他由来事放在了专述那可儿归附事的第120节。
铁木真身边的这些那可儿,有两种不同的来源。一种是像者勒篾这样的,祖上就是铁木真家族的孛斡勒(bo’ol)。这个蒙古语词汇汉语意译成奴隶、奴婢,但与汉语中的奴隶、奴婢意思其实有较大区别。草原贵族的孛斡勒,绝大多数在主人家庭之外娶妻生子、成家立业并拥有自己的财产,但是他们需要依附在主人门下游牧,需要时常为主人家庭无偿服役,并有义务将自己的亲生儿子送到主人家里去侍候下一代主人,做下一代主人的那可儿,从而世世代代与主人家族保持着强制性的主奴关系。世代奴婢中有些人会成为主人的亲信,主人称他们为迭兀(弟),如果他们不辜负主人的期望,为主人立了大功,当主人有条件时就会给予他们丰厚的犒赏,给予他们骄人的地位。这些因功而特别蒙恩的奴婢又被称为斡脱古·孛斡勒(ötögü bo’ol)。《史集》对这个词的解释是:“他们都是成吉思汗祖先的奴隶和奴隶的后裔。其中有些人在成吉思汗时代立过值得嘉奖的功绩,从而确立了蒙恩的权利。”元朝后期的蒙古文材料中,用这个词对译汉语中的“元勋世臣”。可以肯定,在铁木真建国前,情况也是这样的:草原贵族会特别信赖并重用一些跟随在自己身边的出自世袭奴婢者的那可儿。
《史集》讲述铁木真家族的斡脱古·孛斡勒人员所出氏族,主要是巴牙兀氏、兀良合氏(成吉思汗十一世祖孛端察儿时代被蒙古部掳掠)和札剌亦儿部(成吉思汗六世祖海都时期被蒙古部征服)。实际上,随着蒙古泰赤兀氏和乞颜氏这两个同源氏族的逐渐强盛(泰赤乌氏和乞颜氏均出自成吉思汗的六世祖海都,两氏族的强盛约始于铁木真的曾祖合不剌汗时期,大致相当于辽末金初),有越来越多的草原氏族和部落成为了这两个氏族的孛斡勒氏族,如铁木真打跨篾儿乞主力后,就将他们的妇女儿童“可以做妻的做了妻,做奴婢的做了奴婢”;借助时间的推移,自然从中会出现更多的新的斡脱古·孛斡勒人员。
上文所列的那可儿名单中,出自札剌亦儿部和诸种迭列列斤蒙古部的,多数本身应当就是铁木真家族的世袭奴婢;出自尼鲁温蒙古氏族的,也有不少同样是铁木真家族的世袭孛斡勒,如速客虔氏的速客该,其祖上就被铁木真四世祖屯必乃虏获为奴。这些世袭奴婢本来就有充当铁木真家族贵族人员之那可儿的义务,只是在不兀剌川战役以前,他们多数跟随着别的贵族,如薛扯·别乞、阿勒坦、泰赤乌氏贵族等,汪古儿原先就跟随着铁木真的堂兄。铁木真势力强大后,他们只要不做出严重的背叛原先主子的行为,如杀害或擒拿主子等,就可以改做铁木真的那可儿。
铁木真那可儿的另一个来源,是像博尔术那样的,出自一些弱小的氏族,多数属于尼鲁温蒙古。他们自身形成不了单独的强大力量,就去投靠他们认为有希望给他们带来实际好处的草原枭雄。与前一类人相比,他们的投靠不是义务的、必须的,他们当中,有些人起初来投靠时还不是做铁木真的那可儿,他们带着自己的氏族游牧民来做铁木真的附属氏族,如前面提到的捏古思氏首领察合安·兀洼,后来的十三翼之战中,他统领的捏古思氏部众就单独组成了一翼。不过,这些自愿归附型的人,包括自愿归附的氏族头领,后来都成了铁木真的那可儿,察合安·兀洼在十三翼之战中被札木合擒杀,其子后来就正式做了铁木真的那可儿。这些自愿归附者一旦与主人结成那可儿,他们之间就形成了鲜明的等级差别。那可儿一词汉语意译成伴当,实际上,主人与那可儿之间并非平等或接近平等的“伴”的关系,近乎平等关系的是“安答”。那可儿需要为主人冲锋陷阵,是主人“前后的助手”、“能干的、尽心竭力的奴仆”,是主人的“神箭手”、“快马”,是主人“手上的伶俐的鸟儿”,是主人“拴到马鞍上的猎狗”;主人则要不断给他们带来他们渴求的利益(主要是战争掳掠品,包括俘虏的奴婢)或获得这些利益的机会。这些主动投附的那可儿其实是不能轻易离开主子的,除非确实遇到了能给他们带来更多利益的更强的首领,但是在投附新首领之前,他们依然不能做出严重的背叛旧主的行为。
那可儿的来源虽有两种,但在动荡不安、厮杀不断的惊险的战争时代,两类那可儿必然会趋同一致,一起成为附属于主人的孛斡勒,并都想成为骄人的斡脱古·孛斡勒。1189年,铁木真被立为乞颜氏的汗后,速不台向他宣誓:“我如老鼠般收拾,老鸦般聚集,盖马毡般盖护,遮风毡般遮当。”速不台出身于铁木真家族世袭奴婢,他本来就有这般义务,此刻的宣誓当是代表着所有的那可儿的。前苏联学者弗拉基米尔佐夫说,那可儿只是首领的军事侍从而非主人的佣仆,他们可以自由离开主人;日本学者护雅夫说,那可儿是对主人隶属性很强的隶属民。两位学者都没有注意到那可儿的两种不同来源,但就这些人成为主人的那可儿后的情况而言,弗拉基米尔佐夫的观点肯定不对,而护雅夫的判断则是准确的。《秘史》说那可儿愿为铁木真“砍断逞气力者的颈项,劈开逞雄勇者的胸膛”;《秘史》又称铁木真“用人肉养”着,“教铁索拴着”忽必来等四位出色的那可儿(“四狗”)。这些都说明,无论哪种来源的那可儿,他们与主人都形成了主奴关系。
1189年铁木真被推举为乞颜氏的汗,《秘史》124节记录了他最早的设官分职:“成吉思做了皇帝,教孛斡儿出(即博儿术)弟斡歌来同合赤温、哲台、朵豁勒忽四人带了弓箭,汪古儿、雪亦客秃、合答安·答勒都儿罕三人管了饮膳,迭该管牧放羊只,古出沽儿管修造车辆,多歹总管家内人口。又教忽必来、赤勒古台、合儿孩·脱忽剌温三人同弟合撒儿一处带刀,弟别勒古台与合剌勒歹·脱忽剌温二个掌驭马,泰亦赤歹·忽图、抹里赤、木勒合勒忽三人管牧养马群。又吩咐阿儿该·合撒儿、塔孩、速客该、察兀儿罕四人如远箭、近箭般做者。”125节又有所补充:铁木真命博儿术、者勒篾“与这众人为长着”。多歹,史料中又写作朵台、朵歹,出身氏族不详;泰亦赤歹·忽图,疑即前文提到的迭列列斤蒙古速勒都思氏的泰亦赤兀歹;抹里赤,疑为前文提到的迭列列斤蒙古朵儿边氏的抹赤·别都温。合撒儿是铁木真的同母弟,别勒古台则是铁木真的异母弟。另据《秘史》130节,前文提到的迭列列斤蒙古豁罗剌思氏的薛赤兀儿其时也是一名司膳者。“如远箭、近箭般做者”,学界认为“与后日急递使臣差同”。
铁木真的这次设官是极其简单质朴的,当时并不需要有多少职位、多少官员。不过,这里有一个现象特别值得注意:官员名单中除了自己的两个弟弟外,全都是对他有主奴依附关系的那可儿,乞颜氏的其他贵族和普通成员都没有份。原因不外乎两点。其一,铁木真尚且不能驾驭支使他们。推举铁木真为汗的忽里台上,乞颜氏其他贵族也向铁木真宣誓:“你若做皇帝呵,多敌行俺做前哨,但掳得美女、妇人并好马,都将来与你;野兽行打围呵,俺首先出去围将野兽来与你;如厮杀时违了你号令,并无事时坏了你事呵,将我离了妻子、家财,废撇在无人烟地面里者。”但是,这种贵族与大汗的盟誓和那可儿对正主的宣誓大不一样。那可儿宣誓是要尽奴婢本分,贵族的盟誓则只是想和铁木真建立一个联盟,一起去获得战争掳掠品。铁木真虽然被推举为乞颜氏的汗,其实并不能插手多少他们各自氏族分支的内部事务。其后的十三翼之战中,他们就各自组翼。其二,也是更重要的原因,铁木真压根就不想用与自己同一氏族的人员。铁木真身边拥有奴婢性质的那可儿,这是草原社会的传统而不是他的创举,但用这些完全听命于自己的奴婢性质的那可儿作为政权主要官员,这是他迥异于其他草原部落首领特别明显的一点,这一点也就奠定了此后蒙元王朝官制上的一个基本原则,至少在太祖朝时期如此。
二
大约在1191年,难以容忍乞颜氏重兴的尼鲁温蒙古泰赤乌氏联合札木合进攻铁木真,双方兵马各自组成十三个古列延(圈子,汉语意译为“翼”)在答兰版朱思之野(克鲁伦河上游支流臣赫尔河一带)交战,这就是著名的十三翼之战。《史集》比较详细地记载了铁木真军队的组成,《圣武亲征录》与之略有差异。大致说来,第一翼为铁木真母亲统领的军队;第二翼是铁木真自己统领的诸子、诸那可儿军队;第三至第十一翼主要是乞颜氏各贵族率领的军队,汪古儿率领巴牙兀氏跟随蒙格秃儿子在第八翼;第十二、十三两翼是来附的旁支尼鲁温氏族,捏古思氏即为其中的第十三翼。从十三翼的组成,可以看出此时的乞颜氏还只能算是一个氏族联盟。
《史集》中说,铁木真把军队“集合起来后,按照万、千、百人点数”,“总共是十三个古列延”。这是铁木真最早的千户编组。姚大力师指出,“十进位的军事编制形式存在于漠北及其毗邻地区的草原游牧社会,在蒙古兴起以前,至少已经有一千年断断续续的历史传统了。”铁木真在十三翼之战中把自己的军队分成一个个千人队、百人队、十人队也只是一种沿袭草原传统的临时性军事策略。十三翼之战,乞颜氏联盟落败,但这场战争并不具有决定性。因泰赤乌氏内无统纪,一些附属的尼鲁温蒙古部众战后反而脱离了它而归附铁木真,铁木真的羽翼更加丰满起来。1196年,利用金朝进攻草原东部强邻塔塔儿部的机会,铁木真联合克烈部在斡里札河(位于鄂嫩河和克鲁伦河两河之间)击溃塔塔儿部主力。这次战役,铁木真的军队主要就是他自己的那可儿兵力,薛扯·别乞等乞颜贵族不愿出兵协助。斡里札河战役大大提高了铁木真的声望,其后不久,他以不肯出兵为祖上复仇为由进击乞颜氏长支主儿勤氏,后者失败,薛扯·别乞、泰出被捕获处死,昔日合不剌挑选出来授予长子的“有胆量有气力”的百姓全被铁木真兼并,本属主儿勤的札剌亦儿部人木华黎(3)、迭列列斤蒙古许兀慎氏博尔忽(15)等此后就成了铁木真的那可儿。消灭主儿勤部,处死薛扯·别乞兄弟,这大大震慑了乞颜氏的各支贵族,铁木真的汗权骤然提高。1200-1202年,铁木真又与王罕军联手,相继击溃泰赤乌氏主力、臣服东部蒙古诸部,并最终完灭泰赤乌氏和塔塔儿部。
十三翼之战后,投附铁木真的那可儿有:《秘史》130节提到的尼鲁温蒙古兀鲁兀氏首领主儿扯歹(6)、尼鲁温蒙古忙兀氏畏答儿(21)、尼鲁温蒙古晃豁坛氏蒙力克及其雪亦客秃以外的六个儿子;137节提到的札剌亦儿部人木华黎(3)及弟不合、木华黎堂弟统格(10)、合失、木华黎叔父者卜客(44);138节提到的诃额仑四位养子,即篾儿乞营地捡到的古出(17)、泰赤乌营地捡的阔阔出(18,其本人出身为尼鲁温蒙古别速惕氏)、塔塔儿营地捡的失吉·忽秃忽(16)、主儿勤营地捡的博尔忽(15,其本人出身为迭列列斤蒙古许兀慎氏);146节提到的迭列列斤蒙古速勒都思氏锁儿罕·失剌(27)、迭列列斤蒙古别速惕氏哲别(47);149节提到的尼鲁温蒙古巴阿邻氏述律图及其子阿剌黑(26)、纳牙阿(32)等。
战争时将作战人员分成千人队、百人队不是铁木真的创举,这种临时性的编组并不打破原先的氏族外壳,与氏族外壳相比,这种编组明显处于附属地位。铁木真的创举在于,十三翼之战后,他将这种十进制编组作为日常游牧民的行政管理方式,从而极大程度地破坏了原先的氏族外壳。要明确说出铁木真何时开始在游牧民中实行行政上的千户编组不大容易,这应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1202年完灭塔塔儿部前,铁木真宣布军令,“战胜时不许贪财,既定之后均分”;“阿勒坦等犯军令,抢财物,成吉思使哲别、忽必来尽夺了他所得的财物”。铁木真这一严肃军纪事件,一方面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汗权,将那可儿地位置于乞颜氏不听命贵族之上;另一方面,也使得多数的蒙古人跟随阿勒坦、忽察儿等乞颜贵族离开铁木真投靠了克烈部首领王罕。没有了这些乞颜氏贵族的牵制,铁木真对游牧民的千户编组此后应该是大幅度地进行了。1203年,铁木真消灭克烈部,阿勒坛等乞颜氏贵族随后被人身消灭,除答里台外,该氏族主要贵族剩下的就只是铁木真的诸弟和诸子了。史书上所说的65千户就在著名的与乃蛮人决战的纳乌昆山之战(发生于1204年,纳乌昆山位于鄂尔浑河之东)前夕大致定了下来。
65这个数字仅出现于《元史》卷120《术赤台(即主儿扯歹)传》:“朔方既定,举六十五人为千夫长。”有足够的证据,说明65千户编组,发生于建国前的纳乌昆山之战前,而非等到“朔方既定”。作为事后的追记,《元史》所说的65这个数字未必准确,我们不妨说,当时大致编组了这么多个千户。千户那颜的名单更不容易确定,不过,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在后来的1206年被重新确认,有的可能被其子、弟承袭。1206年,成吉思汗建国,建国之初他再次对游牧民进行了千户编组,这次编组,《秘史》202节记作为95个千户,95这个数字史料中也仅出现这一次。《秘史》该节又记录了88位千户那颜名单,其中有3位那颜所领千户不止1个,88位那颜统领千户总数则确是95个。姚大力师指出,88位那颜名单中,“既包括若干1206年时业已去世的人物,还有一些实际上是部名而不是人名,此外还可能有漏载、重复以及其他情况发生”,“体现在这份名单中的苦心拼凑的特点,殊为明显”,这恰好说明,建国初“将全体蒙古部众总共编为九十五个千户一事”,“始终在蒙古人记忆里保持着鲜明的印象”,只是在细节上,如那颜的具体人选,“或已难于毫无遗漏地凿凿确指”。但是在同样据说是依据可靠材料而编写的《史集》中并未提到95这个数字。笔者认为,成吉思汗建国初编组的95个千户,数目也是大概的;到后来分封诸子诸弟兀鲁思时,数目有所增加,其总数可能就在《史集》所说的129上下。
65千户变为95千户,原因在于两点:一,消灭乃蛮部后,归附铁木真的游牧部众大有增加;二,65千户编组时,有些千户人数过多,建国后大致按照每一千户出军人数为一千的原则对原先的一些大千户进行拆分。95千户变为129千户,原因类似,一是在95千户的基础上继续拆分一些人数仍然过多的大千户,二是因为斡亦剌等部的归附。
大蒙古国的游牧民千户,有的仍然由同族结合而成。这当中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本来就是很大的氏族部落,如弘吉剌氏、亦乞列思氏、汪古部等,他们的首领(往往是黄金家族的驸马)仍旧“统其国族”,但其下被分组为若干千户(《秘史》记弘吉剌氏分为三个千户,亦乞列思氏分为两个千户,汪古部分为五个千户),各部首领得以自任其亲族为各千户那颜,但需向大汗申报批准,后来的斡亦剌部情况也是如此,《史集》说其首领统本部四个千户,千户那颜也可以自置。另一种情况是一些率部投附的小的氏族首领,允许继续收集本部散亡人员,从而组成以本氏族人员为主的千户,如果人数过多,也需要继续分拆。如兀鲁兀惕氏(《秘史》记四个千户)、忙兀氏、巴阿邻氏等。汪古儿收拾巴牙兀氏人形成一个千户,情况也是如此(原先他跟随的蒙格秃子所统领的乞颜-敞失兀惕氏人此时极可能成为汪古儿统领下的千户牧民)。捏古思氏首领察合安·兀洼十三翼之战时兵败被札木合擒杀,成吉思汗建国后追封他为千户那颜,其千户长之职由其子纳邻·脱斡邻勒承袭。《秘史》218节,成吉思汗许纳邻·脱斡勒收集“散在各部落内”的捏古思民众,“教他子孙世袭管者”。成吉思汗还授予札剌亦儿人木华黎“全部札剌亦儿部军队”,木华黎将其分成三个千户,其千户那颜也由他自己任命并经成吉思汗批准。这些基本上仍由同族牧民组成的千户,此时其血缘氏族的外壳相对于千户、百户的行政体制而言已经处于了附属地位。
由同族人员(当然包括了该部贵族原有的来自不同部族的属民)组成的千户,在全体蒙古游牧部众(成吉思汗建国后,大漠南北的游牧部众都开始蒙古化过程)中只占少数,《史集》在《万夫长、千夫长与成吉思汗的军队简述》一节中对这些千户特别加以了说明;多数千户是以不同部族人员混合而成。篾儿乞、泰赤乌、塔塔儿、克烈、乃蛮等昔日蒙古高原强部,被铁木真逐次灭亡后,其所属民众都被“分与了众伴当”;很多伴当将领战争中也收掳了不少游牧民众,建国后成吉思汗准许他们即以所得百姓组成千户;针对一些未有捕获的那可儿,成吉思汗允许他们收集“无户籍”的牧民组成千户,或者命令从别的那可儿所统领属民中征调一部分民众合组成千户归他们管辖。在这些多数的千户当中,已经不存在氏族外壳。
氏族变为千户,在这演变过程中,原先众多的孛斡勒得以转变成为普通的千户牧民,但这并不意味着从此草原社会中孛斡勒会逐渐消失。千户组织中,有千户那颜、百户那颜、十户那颜三级首领,他们和普通的千户牧民都有或多或少的附属人口,这些附属人口的来源,有的就是原先从祖上继承下来的孛斡勒,更多的则是在不断进行的战争中所得的获利品。比较晚被铁木真征服的乃蛮部落,其中有些分支在纳乌昆山战役前就主动投附了铁木真,这些分支的人员后来多数成为了普通的千户牧民,而在纳乌昆山战役中被征服的乃蛮主力战后应当难逃成为获胜者附属人口的命运。千户组织中,各级那颜和普通牧民的附属人口,就是新的草原社会状态下的孛斡勒,他们与主子间的主奴依附关系与建国前并没有多大区别。
对本课题的研究来说,更重要的则是以下两点:
其一,尽管社会组织形态有所变化,但昔日的孛斡勒与昔日的主子,如果他们间地位差别依然维持的话,那么他们间的主奴意识,就会继续沿袭下来,尤其是黄金家族人员的孛斡勒,他们的奴婢意识不仅没有淡化,相反,随着其主人成为国家的主宰力量、随着本课题研究后面要提到的一些政权制度上的建设,这种主奴意识实际上是得到强化了。这些孛斡勒人员,有的不再需要跟随主人游牧,但不论身在何处,他们都会谨记自己家人是黄金家族的世袭奴婢。直到后来的元朝末年,像伯颜、马札儿台、脱脱等人,他们尽管在官僚体系中位极人臣,但依然时刻意识到自己是皇帝家族的世袭奴婢。身为太师、右丞相的伯颜,就是因为不愿意“犹有使长”而诬陷杀害自己作为孛斡勒所属的拖雷后裔郯王,时人遂有“奴婢杀使长之讥”。黄金家族成员与其孛斡勒之间的主奴意识终元一朝实际上不仅没有受到后来在国家事务中影响逾增的汉地社会制度和文化的冲击,相反会对后者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
其二,无论是同族人员组成的千户,还是由不同部族人员混杂组成的千户,各千户的首领都是大蒙古国初期草原地区最重要的地方行政官员,这些地方行政官员绝大多数来自对铁木真有主奴依附关系的那可儿,他们的奴婢意识随之自然就会进入国家的官僚组织中。被成吉思汗任命为千户那颜的那可儿,有的历来就是铁木真家族的孛斡勒,有的是主动归附于他的那可儿;也有的出自在长期的漠北统一战争中相继被铁木真征服的部落,他们一旦被征服自然就成了铁木真的奴婢,包括黄金家族的那些出自不同部落的驸马们。成吉思汗对千户那颜的除授其实是处心积虑的,与1189年初为乞颜氏大汗时设官分职相比,一个明显的变化是将黄金家族的成员排除在了一般的官职之外。黄金家族的成员此后的正式身份变成为坐拥享受“忽必”的国家主人(元代汉文文献称“诸王”),忽必意思是国家家产的份子。巴托尔德对草原游牧民族政权有精辟的论述,他说,“一切游牧帝国”,都“将族产观念从私法领域带入了公法领域”,“国家被看作是整个汗族的财产”,这一特点于成吉思汗建立的大蒙古国尤为显著。整个大蒙古国被成吉思汗视为了黄金家族的家产,其家族的每一个男性人员和其后裔都可以得到这份家产的一部分,“太祖皇帝初起北方時节,哥哥弟兄每商量定,取天下了呵,各分地土,共享富貴”。千户那颜是最早的一批替黄金家族管理家产的家臣,以后其他的各种中央、地方官员本质上也都是如此。最早的这批家臣构成了该国家政权两大支柱的一支,另一大支柱是下文要分析的怯薛;这批家臣成吉思汗安排主要由那可儿出任,相当于由家奴充当,家奴的奴婢意识自然会随之进入国家的官僚系统中。这批家奴,有的可能是刚成为孛斡勒者,有的则是年代较久的斡脱古·孛斡勒,按照前面所说奴婢的后代永远是奴婢、年代逾久的奴婢逾受主人信任的原则,新的孛斡勒自然会向斡脱古·孛斡勒迈进。以后,随着新的政府组织的不断设立,渗透在两大支柱中的君臣主奴意识(怯薛中同样有主奴意识而且比千户组织中更为浓厚)还会蔓延至别的各种组织中。即使是与黄金家族没有历史渊源者,一旦出仕本质上就成为替黄金家族管理家产的家臣,家臣中出身家奴者所拥有的骄人地位,免不了会使奴婢意识在他们当中同样产生,从而使元代的君臣之间弥漫着浓郁的主奴关系。
另外,成吉思汗主要从自己的那可儿中确定千户那颜人选,原先众多的氏族贵族,除了充任那可儿者以外,就都降为了普通的千户牧民甚至有成为新的奴婢者,这无疑会大大加快之前具有血缘外壳的氏族的瓦解。前面提到,充任千户那颜的原先氏族首领,人数并不多,他们拥有的氏族多数本身也不大,更重要的,随着新型千户组织的设立,此时的首领身份主要是黄金家族的家臣,他们和他们拥有的氏族或千户牧民都已经完全成了黄金家族的家产,基于血缘上的氏族首领的身份已经没有什么意义。这些血缘氏族的瓦解,速度可能会稍微慢一些,但一定是不可逆地进行着的。而其他的原先血缘氏族,包括那些高原强部,则是迅速地瓦解了。成吉思汗的千户那颜中,有少数人出身篾儿乞、塔塔儿、克烈(乃蛮部人中是否有人充任千户那颜,尚待考证)等高原昔日强部,但多是在本部被吞灭之前主动投靠铁木真者,建国后他们虽为千户,但统率的或是自己原先的弱小氏族部落分支,或是收集来的各氏族百姓,而原先本部的主体则被瓜分或消灭了。与铁木真作对的强大的蒙古泰赤乌氏,估计没有出身其中的千户那颜,该氏族部众多数已被人身消灭,剩下的人员建国后也不可能再组成一个泰赤乌氏千户了。与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的乞颜氏属孛儿只斤氏的一支)同源的尼鲁温蒙古合答斤氏和珊竹氏(它们分别出自阿兰·豁阿感天光而生的三个儿子之后),本也是蒙古部内强大氏族,人口众多,但长期不与乞颜氏在一起,一度也曾与乞颜氏为敌作战,他们被合并后就没有产生千户那颜。88千户那颜名单中的第39位蒙古兀儿,因为《史集》波斯文集校稿上的一处失校,而被很多学者误认为是珊竹氏(Salji’ut),实际上是出自尼鲁温蒙古的一个小分支昔只兀惕氏(Sijiut,其来源见《秘史》46节)。第70位合兀兰,作为氏族首领参加过十三翼之战,在第三翼,《史集》汉译本将其名译作木忽儿-忽兰,他的出身氏族则译成合答儿斤。实际上,合答斤氏的主体并没有参加这场著名的战争,合兀兰如果真的出自合答斤氏,当也是作为乞颜氏某个贵族的附属人口参加的,《秘史》131节就记有主儿勤氏贵族有一个附属的合答斤人,他因在乞颜氏宴会上偷窃铁木真一方的缰绳而引起主儿勤贵族不里·孛阔(铁木真族叔,后来被铁木真和别勒古台弄死)和铁木真弟别勒古台间的争执。这位合兀兰,在《史集》中也算得上是一个名人,拉施特专门说他“说话叫人讨厌”,但是在《史集·部族志》(即《史集》第一卷第一分册)“合答斤部”条中,拉施特说该氏族并没有什么荣显人物,合兀兰之名也没有出现于此。笔者认为,《史集》述其出身时极有可能是把合答斤氏(Qatagin)和阿答儿斤氏(Hadargin)混淆了起来。阿答儿斤氏亦是尼鲁温蒙古的一个分支,其来源亦见《秘史》第46节。蒙古语“阿答儿斤”,本来意思就是喜欢播弄是非,拉施特特别指出合兀兰“说话叫人讨厌”,他的意思应该是说,这个合兀兰的性格真与他的出身氏族名称相符。所以,笔者认为这个合兀兰非合答斤氏而是阿答儿斤氏,这两个名称很相像,但指的是两个不同氏族。合答斤在《圣武亲征录》和《元史·太祖纪》中均作哈塔斤,阿答儿斤在《亲征录》中也作阿答儿斤,在《元史·宗室世系表》中则作阿答里急。可见时人是将两者分得很清楚的。合答斤、珊竹、孛儿只斤是尼鲁温蒙古的三大支系,前两者在蒙古建国后的迅速瓦解是很明显的了。成吉思汗后来从珊竹氏中挑选了一些人任军事将领,如三木合拔都、吾也儿等,但他们统率的军队中本氏族人的比例应该不会很高。元代合答斤、珊竹氏的势力已经大大不如依然保留着同源外壳的弘吉剌、亦乞列思、札剌亦儿、斡亦剌和汪古,甚至不如兀良合。兀良合人者勒蔑的千户因为驻地远离蒙古中心,后来得以有机会扩展力量。另外,前文已经指出,成吉思汗建国后如果真有乞颜氏这个千户的话,其首领那颜也不会由原先的氏族贵族担任而只能由一般乞颜氏人员或非乞颜氏出身者充当,这个千户甚至会比巴牙兀、捏古思之类由同族人员组成的千户更加容易淡化内部成员间的血缘认同。总之,成吉思汗是热切盼望血缘氏族的迅速瓦解的,就是对自己出身的乞颜氏的瓦解、消失他也不会有什么留恋之意,他需要保证的只是自己黄金家族成员的国家主子地位而已,至于原先跟随自己的乞颜氏部众,或交由出身普通的古乞(或苟吉)管理,或也被分割成数个千户,分别由不同的千户那颜统领。
在千户制度的建设上,成吉思汗还规定,千户那颜的地位世袭,他们的后裔也就继续是黄金家族的奴婢或那可儿,继续是黄金家族的家臣家奴。将国家视为君主家族家产、将官员视为君主家族家臣,这样的政治意识以后终元一朝也一直延续了下去。千户那颜下面的百户那颜、十户那颜,则是草原地区级别低一二等的地方行政官员,他们应该一样对黄金家族有主奴依附关系。这些百户那颜、十户那颜有的由大汗任命,有的直接由千户那颜任命。
作为帝国基础之一的千户那颜,无疑是整个元代都相当重要的官员,以后随着漠北诸王的出镇、随着岭北行省的成立,他们的政治影响有所下降,但依然是蒙古本土上的基本地方要员,他们世代掌管着蒙古本土上一定地域范围(每一个千户都被指定了固定的驻牧范围,蒙古语称为“农土”)内的军事行政事务。《秘史》所列的建国之初88位人员名单,尽管有不少错误,但大体还是反映出了他们的来源。既然他们的地位世袭,其后的蒙古本土地方要员就都出自他们的后裔。下面按照《秘史》中的排序,表列出这些官员的出身氏族和军队归属,并判断他们究竟是否是太祖朝的千户那颜。根据《秘史》202节、243节及《史集》中《万夫长、千夫长与成吉思汗的军队简述》很容易就判断出出身氏族和军队归属及是否是千户那颜的,不注考订依据,需结合其他材料来判断的,则加以说明。
序号 |
千户那颜名 |
出身氏族 |
能否确认或基本可确认是千户那颜 |
军队归属 |
备注 |
1 |
蒙力克 |
晃豁坛(尼) |
是 |
右翼 |
|
2 |
博尔术 |
阿鲁剌惕(尼) |
是 |
右翼 |
|
3 |
木华黎 |
札剌亦儿 |
是 |
左翼 |
|
4 |
豁儿赤 |
巴阿邻(尼) |
是 |
右翼 |
|
5 |
亦鲁该 |
札剌亦儿 |
是 |
窝阔台 |
|
6 |
主儿扯歹 |
兀鲁兀惕(尼) |
是 |
左翼 |
|
7 |
忽难 |
格泥格思(尼) |
是 |
术赤 |
|
8 |
忽必来 |
八鲁剌思(尼) |
是 |
阔列坚 |
|
9 |
者勒蔑 |
兀良合(迭) |
是 |
左翼 |
|
10 |
秃格 |
札剌亦儿 |
是 |
疑为左翼 |
可能是木华黎管下札剌亦儿部三千户那颜之一。 |
11 |
迭该 |
别速惕(尼) |
是 |
窝阔台 |
|
12 |
脱仑扯儿必 |
晃豁坛(尼) |
是 |
右翼 |
蒙力克子,六名扯儿必之一。亦为太祖博尔赤。 |
13 |
汪古儿 |
巴牙兀(迭) |
是 |
左翼 |
非乞颜氏,见前文说明。太祖博尔赤。 |
14 |
赤勒格台 |
速勒都思(迭) |
疑是 |
不详 |
|
15 |
博尔忽 |
许兀慎(迭) |
是 |
右翼 |
任过太祖博尔赤。 |
16 |
失吉·忽秃忽 |
塔塔儿 |
是 |
右翼 |
建国后兼任札鲁忽赤。 |
17 |
古出 |
篾儿乞 |
是 |
诃额伦 |
|
18 |
阔阔出 |
别速惕(尼) |
是 |
诃额伦 |
|
19 |
豁儿豁孙 |
不详 |
是 |
诃额伦 |
|
20 |
许孙 |
巴阿邻(尼) |
是 |
右翼 |
|
21 |
畏答儿 |
忙兀(尼) |
是 |
左翼 |
建国之际已卒,追封。 |
22 |
失鲁孩 |
照烈(尼) |
是 |
不详 |
|
23 |
者台 |
忙兀(尼) |
是 |
拖雷 |
|
24 |
塔孩 |
速勒都思(迭) |
是 |
不详 |
|
25 |
察合安·豁阿 |
捏古思(尼) |
是 |
阔列坚 |
建国之际已卒,追封。 |
26 |
阿剌黑 |
巴阿邻(尼) |
是 |
左翼 |
名将伯颜祖父,纳牙阿兄。 |
27 |
锁儿罕·失剌 |
速勒都思(迭) |
是 |
右翼 |
|
28 |
不鲁罕 |
八鲁剌思(尼) |
是 |
右翼 |
同时为太祖宿卫。 |
29 |
合剌察儿 |
八鲁剌思(尼) |
是 |
察合台 |
|
30 |
阔可搠思 |
巴阿邻(尼) |
是 |
察合台 |
|
31 |
雪亦客秃 |
晃豁坛(尼) |
是 |
右翼 |
蒙力克子,脱仑兄,亦为扯儿必之一。 |
32 |
纳牙阿 |
巴阿邻(尼) |
是 |
左翼 |
|
33 |
种索 |
那牙勤(尼) |
是 |
诃额伦 |
|
34 |
古出古儿 |
别速惕(尼) |
是 |
疑为左翼 |
任过太祖博尔赤。 |
35 |
巴剌·斡罗纳儿台 |
斡罗纳儿(尼) |
是 |
疑属拖雷 |
|
36 |
答亦儿 |
晃豁坛(尼) |
是 |
窝阔台 |
蒙力克后裔 |
37 |
木格 |
弘吉剌(迭) |
是 |
察合台 |
|
38 |
不只儿 |
兀鲁兀(尼) |
是 |
左翼 |
术赤台子或族人,怯台弟或族弟,又译作不察阑、薄察、薄刹。六名扯儿必之一。 |
39 |
蒙古兀儿 |
失主兀惕(尼) |
是 |
术赤 |
非珊竹氏,见前文。 |
40 |
朵罗阿歹 |
札剌亦儿 |
疑是 |
拖雷 |
亦鲁该弟;又任太祖博儿赤。 |
41 |
孛坚 |
兀鲁兀(尼) |
存疑 |
不详 |
太祖宿卫 |
42 |
忽都思 |
八鲁剌思(尼) |
疑非,真千户那颜为其兄长兀客儿 |
左翼 |
忽必来弟 |
43 |
马剌勒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
44 |
者卜客 |
札剌亦儿 |
是 |
合撒儿 |
木华黎叔 |
45 |
余鲁罕 |
疑为札剌亦儿 |
不详 |
不详 |
|
46 |
阔阔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
47 |
哲别 |
别速惕(尼) |
是 |
疑为左翼 |
|
48 |
兀都台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
49 |
巴剌扯儿必 |
札剌亦儿 |
是 |
右翼 |
非最早的六名扯儿必之一。阿儿孩·合撒儿之弟。 |
50 |
客帖 |
许兀慎(迭) |
是 |
术赤 |
|
51 |
速不台 |
兀良合(迭) |
是 |
左翼 |
|
52 |
蒙可·合勒札 |
忙兀(尼) |
是 |
左翼 |
畏答儿子 |
53 |
忽儿察忽思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
54 |
苟吉 |
乞颜(尼)(?) |
是 |
右翼 |
|
55 |
巴歹 |
斡罗纳儿(尼) |
疑是 |
不详 |
|
56 |
乞失里黑 |
斡罗纳儿(尼) |
是 |
不详 |
|
57 |
怯台 |
兀鲁兀(尼) |
是 |
左翼 |
主儿扯歹子 |
58 |
察兀儿孩 |
兀良合(迭) |
是 |
合赤温(阿勒赤歹) |
者勒篾弟。建国时合赤温已卒,子阿勒赤歹承其忽必。 |
59 |
翁吉阑 |
疑为弘吉剌(迭) |
不详 |
不详 |
|
60 |
脱欢 |
许兀慎(迭) |
是 |
右翼 |
博尔忽子,博尔忽卒后袭职。 |
61 |
帖木儿 |
雪尼惕(尼) |
是 |
左翼 |
成吉思汗怯薛中的箭筒士。 |
62 |
篾格秃 |
乞颜(尼)(?) |
疑非 |
右翼(?) |
见前文说明。 |
63 |
合答安 |
塔儿忽惕(迭) |
是 |
右翼 |
|
64 |
抹罗合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
65 |
朵里不合 |
疑为朵儿边(迭) |
不详 |
不详 |
|
66 |
亦都合歹 |
札剌亦儿 |
是 |
察合台 |
|
67 |
失剌忽勒 |
克烈 |
疑是 |
不详 |
太祖时任必阇赤,后来的蒙哥亲信大臣孛鲁欢之父。 |
68 |
倒温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
69 |
塔马赤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
70 |
合兀兰 |
阿答儿斤 |
是 |
右翼 |
非哈答斤氏,见前文说明。 |
71 |
阿勒赤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
72 |
脱卜撒合 |
朵儿边(迭) |
是 |
右翼 |
|
73 |
统灰歹 |
克烈 |
是 |
不详 |
|
74 |
脱卜合 |
克烈(?) |
不详 |
不详 |
|
75 |
阿只乃 |
斡罗纳儿(尼) |
疑是 |
不详 |
|
76 |
秃亦迭格儿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
77 |
薛潮兀儿 |
豁罗剌思(迭) |
疑是 |
不详 |
建国前为博儿赤;太祖后期为必阇赤。 |
78 |
者迭儿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
79 |
斡剌儿驸马 |
斡勒忽讷兀惕(迭) |
是 |
右翼 |
《史集》云千户那颜为其子泰出驸马。 |
80 |
轻吉牙歹 |
斡勒忽讷兀惕(迭) |
是 |
右翼 |
|
81 |
不合驸马 |
巴牙兀(迭) |
疑是 |
左翼 |
|
82 |
忽邻勒 |
不详 |
不详 |
不详 |
|
83 |
阿失黑驸马 |
疑是速勒都思(迭) |
是 |
不详 |
|
84 |
合歹驸马 |
斡亦剌(迭) |
是 |
右翼 |
《史集》记千户长为忽都合·别乞,合歹为忽都合子。 |
85 |
赤古驸马 |
弘吉剌(迭) |
是 |
左翼 |
《史集》汉译本作失窟驸马。 |
86 |
阿勒赤驸马 |
弘吉剌(迭) |
是 |
左翼 |
|
87 |
不秃驸马 |
亦乞列思(迭) |
是 |
左翼 |
|
88 |
阿剌忽失驸马 |
汪古 |
是 |
右翼 |
|
补充 |
也速儿 |
札剌亦儿 |
是 |
左翼 |
《秘史》所列88名千户那颜中,基本上可以断定是太祖时期千户那颜的将近70人(包括父死子继者)。88名那颜的出身,来自尼鲁温蒙古的大约有38人(人数较多的氏族有:巴阿邻氏5人,八鲁剌思氏5人,别速惕氏4人,斡罗纳儿氏4人,晃豁坛氏4人,兀鲁兀惕氏4人,忙兀氏3人),出自迭列列斤蒙古的大约有24人(人数较多的氏族有:弘吉剌氏4人,速勒都思氏4人,兀良合氏3人,许兀慎氏3人),出自札剌亦儿部8人(加上《秘史》漏记的也速儿,共9人)、克烈部3人、篾儿乞部、塔塔儿部、汪古部各1人,出身不详者12人。《秘史》列88名那颜名单错误是有不少,但分析这份不准确名单人员的出身还是能明显看出成吉思汗的任官用意的。
三
《史集》将成吉思汗登临汗位时间记载为与乃蛮决战之前,虽然与史实不符,但这种记载也提醒我们注意决战前铁木真的一些重要建树。他除了确定游牧民众的千户编组,任命了大约65位千户那颜外,还奠立了宿卫(怯薛)制度的雏形。草原强势首领身边拥有一定数量的宿卫侍卫人员,这也是游牧社会的传统。铁木真此时“设八十个做宿卫的人,七十个做散班”(宿卫首领尚不能确知,散班首领则为斡歌列);这时的怯薛中也已经设有带弓箭的箭筒士,《秘史》225节说有四百人,“教者勒篾、也孙·帖额与不吉歹一同管了”,只是400这个数字恐怕不见得准确。
铁木真的创举,一方面在于“选护卫时,于千百户并白身人内子弟,有技能身材好者充之”。这是怯薛成立伊始就确定好的一条原则。建国后怯薛组织扩至10000人:夜里护卫的宿卫添至一千,“命也孙·捏兀邻做为头千户者”;箭筒士也“添作一千,教也孙·帖额为长者”;白天工作的散班侍卫,增至八千,任命了斡歌列、不合、阿勒赤歹、朵歹、多豁勒忽、察乃、阿忽台和阿儿孩·合撒儿等八位千人指挥官。10000名怯薛人员,都是“于各官并白身人儿子内,拣选有技能、身材壮的”的人充当,“若千、百户……有违者,加以罪责”。在外各千户、百户长,送儿子到大汗身边充当怯薛,他们就成了大汗身边的质子,散班的蒙古语原文“土儿合兀惕”(《元史》中作秃鲁花、秃鲁华)意思就是质子。宿卫、箭筒士、散班均分作四班轮流值班(也称四怯薛),每班三天,成吉思汗命“四杰”和其后裔世为四怯薛之长(后代略有变化)。
铁木真的第二创举,在于怯薛人员除了护卫大汗的安全外,还要做大量汗廷内外的生活和政治事务,或者说,护卫大汗安全和承担国家诸多政治事务——草原政权君主家事和国家事务并不截然区分,都可以说是国家的政治事务——都是怯薛组织的本职职掌。怯薛的职掌事务,《元史》如此记载:“其怯薛执事之名:则主弓矢、鹰隼之事者,曰火儿赤、昔宝赤、怯怜赤。书写圣旨,曰扎里赤。为天子主文史者,曰必阇赤。亲烹饪以奉上饮食者,曰博尔赤。侍上带刀及弓矢者,曰云都赤、阔端赤。司阍者,曰八剌哈赤。掌酒者,曰答剌赤。典车马者,曰兀剌赤、莫伦赤。掌内府尚供衣服者,曰速古儿赤。牧骆驼者,曰帖麦赤。牧羊者,曰火你赤。捕盗者,曰忽剌罕赤。奏乐者,曰虎儿赤。……其名类盖不一,然皆天子左右服劳侍从执事之人,其分番更直,亦如四怯薛之制,而领于怯薛之长。”1189年铁木真初为乞颜氏的汗时,曾设立了一些官员,他们的职掌以后实际上就多由怯薛担当了。《元史·百官志》中虽然没有将怯薛列为官署,但它显然是个不折不扣的官吏机构。
拥有10000成员的怯薛组织,在国家政治事务中能发挥作用的自然是其中的少数人。《元史》将怯薛人员分为“预怯薛之职而居禁近者”(以下称“居近怯薛”)和普通的“宿卫之士”两种,姚大力师认为在其后王朝的大多数时间,前一种人员大约有数百人至千人左右。建国初的居近怯薛,可以说就是中央的主要官员,他们多数应当就是在外千户、百户那颜的质子。白身人儿子和这些质子们的伴当多数属于普通的怯薛人员,当然,怯薛人员的远近流动肯定会有,一些本来只是普通的怯薛丹会因各种机缘而被置身于居近怯薛中。怯薛组织中,有各种级别的指挥官,如四班总长“四杰”和他们的后裔,起初的宿卫长官也孙·捏兀邻、箭筒士长官也孙·帖额和散班侍卫斡歌列、阿儿孩·合撒儿等八名指挥官,每一班的宿卫、箭筒士和散班也均有各自首领,如一千箭筒士“分作四班,一班教也孙·帖额为长,一班教不吉歹为长,一班教火儿忽答为长,一班教剌卜剌哈为长”。八千侍卫分作四班,各班长分别为不合、阿勒赤、朵歹和多豁勒忽。成吉思汗时期四班宿卫长名单,《秘史》未载,《秘史》278节记载了窝阔台时期四班夜间宿卫长的八名指挥官名字,成吉思汗时期应当也是有四名或八名宿卫指挥官的。怯薛指挥官自然是居近怯薛,他们有的是在外千户那颜之子,有的则不是。本田实信认为除四班总长“四杰”外,成吉思汗建国之初在怯薛中任指挥官的要员就不在外面领有牧民千户。这一观点目前来说还没有把握说绝对正确或错误,不过大致是可以成立的。阿儿孩·合撒儿、斡歌列、多豁勒忽、也孙·帖额这些在《秘史》中屡屡提及的建国初的显赫人物,均不在88位千户那颜名单中,他们有些在《史集》所列的军队千户长名单中,但是身份是怯薛指挥官。怯薛组织中,那些非指挥官的人员,应该是有可能被授予千户那颜而在外领有千户牧民的,前面表中的汪古儿、帖木儿、不鲁罕、失剌忽勒等是明显的例子。这些在外领有千户的怯薛人员,显然不是普通的宿卫之士而只能是居近怯薛。可以肯定的是,非质子出身(即非在外千户那颜之子)的怯薛指挥官和居近怯薛人员,不论自身是否在外面领有千户牧民,他们是铁木真的那可儿则是毋庸置疑的。
对于出自质子的怯薛来说,既然千户、百户那颜们的职掌世袭,他们对黄金家族的奴婢附属关系也一代代地继承,这些怯薛成员天生地就是黄金家族的孛斡勒。那可儿,前面已经指出,无论那可儿是何种来源,一入此行即成本主的孛斡勒,他们的奴婢意识同样会世代沿袭。也就是说,无论是由质子充当,还是由那可儿出任,视作为草原政权建国初中央主要官员没有任何不妥的对国家政治事务起重大作用的怯薛中的居近者,他们毫无疑义地都是成吉思汗的奴婢。成吉思汗还有一项特殊的规定,怯薛人员(应当主要是居近怯薛)的地位要高于在外的千户那颜:“我的护卫散班,在在外千户的上。护卫散班的家人,在在外百户、牌子(相当于十户)的上。若在外千户,与护卫散班做同等相争斗呵,将在外的千户要罪过者”。主人信任奴婢的儿子要超过信任他的父亲,这一方面是以近制远的策略,另一方面无疑会使得自己身边的那些家臣益发巩固强化他们的奴婢意识。
有两类事务好像一开始就不一定在怯薛的本职职掌范围内。《秘史》191节叙述,与乃蛮人决战前,铁木真除了委任65千户(他们是初期的地方官员)和设立怯薛组织(他们可以看作是初期的中央官员)外,他还委任了朵歹、多豁勒忽、斡格列、脱仑、不察阑、雪亦客秃这六位那可儿为扯儿必。扯儿必的职掌是什么,史料中没有明文。《秘史》232节:“内里的扯儿必官,并放头口的,宿卫的知料者。”233节,成吉思汗命令,“我不出征,宿卫的亦不许出征;若有违者,起军的头目有罪”;起军的头目,蒙文原文作“扯儿必”;234节,成吉思汗规定,下营时,“众护卫散班,并内里家人等,朵歹·扯儿必管着,常在帐殿跟前行者”。这些记载可说明,扯儿必近似君主的家内主管。《秘史》124节记铁木真为乞颜氏大汗后最早的设官分职,其中多歹“总管家内人口”,巴托尔德认为当时他的职务就是扯儿必,这是完全有可能的,只是当时尚未对该职正式命名。除多歹外,当时其他人,也多没有正式职名,如斡格列等四位“带了弓箭”者,后来建怯薛时正式命名为火儿赤;古出古儿“管修造车辆”,此职后来被命名为禹儿赤。“管家内人口”者后来正式定名为扯儿必,该词的语源尚不清楚;任此职务达十年以上的多歹继续留任,另外增加了五位官员。《秘史》191节总译,说这六名扯儿必是“六等扯儿必官”,不过,据该节蒙古文音译原文,似乎只是六名而非六等。说扯儿必是君主家内主管,也只是说他们的大致所管,实际上,蒙元政权可以说相当多的官员职掌不是特别明晰的,任此职者做另一种职事屡见不鲜,对每一种官职的职掌,我们也只能说个大概、说个经常的情况。笔者认为,后来元朝的内八府宰相或许就是扯儿必这一官称的继续。《事林广记》所收《至元译语》里说:“宰相,阇里必”。与扯儿必(阇里必)对应的宰相应该不是中书省、尚书省的主要官员,只可能是“掌诸王朝觐傧介之事”的内八府宰相。当然,元朝内八府宰相所掌,并非仅是诸王朝觐傧介之事,但这一官职的名称来源很可能就是扯儿必一词的汉语意译,只是后来增加了一些新的管辖事务。
据《秘史》191节的叙述,铁木真与乃蛮决战前,先对游牧民千户编组,设置千户那颜、百户那颜,然后设置扯儿必,再设置怯薛组织。大概就是因为设置在怯薛成立之前,所以,扯儿必这一职务未列入怯薛职事中。不过,两者之间不是截然分开的:六位扯儿必中,至少有四人同时在怯薛中任职:朵歹、多豁勒忽、斡歌列为怯薛散班指挥官,脱仑则为“居近”的博儿赤。铁木真这里实际上又奠定了一个任官原则,怯薛职事之外的事务,可由怯薛兼任或者派遣怯薛去担当。这个原则以后终元一朝都延续了下来。
早先不在怯薛本职职掌范围内的另一职务是札鲁忽赤。这一职务的设置还早在灭克烈部之前。《秘史》154节记载,铁木真虏获塔塔儿部首领后,与亲族密议将该部“似车辖大的(男子)尽诛了”,铁木真庶弟别勒古台将该消息泄露,引起塔塔儿部人反抗;事后,铁木真规定,“今后议大事,不许别勒古台入来,只教他在外整治斗殴、盗贼等事”,别勒古台的职务,就是札鲁忽赤,《元史》本传中以汉语“国相”对应之。建国后,该职务改由失吉·忽秃忽担任。札鲁忽赤事务此后不断有所增加,实际上成了国家的行政司法长官,汉文意译为断事官,失吉·忽秃忽也被汉人称为丞相。札鲁忽赤与扯儿必这两种职务,一重内务,一重外廷。失吉·忽突忽似乎未在怯薛内任职,不过他无疑是对铁木真有奴属关系的那可儿。
结语
至此,我们可以对元太祖时期汗廷和蒙古本土地区的职官制度加以总结了:
草原英雄身边拥有孛斡勒(奴婢)性质的那可儿,这不是铁木真的创举,但用这些对他有主奴依附关系的那可儿充当政权的主要官员,则是他的创造。铁木真被立为乞颜氏大汗后不久进行的第一次设官分职上,任职者多数是他的那可儿,铁木真这个时候就已经为自己的政权政制奠定了一个原则:主要任用自己家族的奴婢为国家的重要官员。这一原则至少在太祖朝时期是完全执行了的。
对游牧士兵进行十进制编组,这也不是铁木真的创造,但将所有的游牧民众分成一个个不再具有血缘氏族外壳或血缘认同在其中已不再有多大意义的军事行政合一的千户组织,则是铁木真的创举,这些千户组织成了蒙元王朝蒙古本土上的基本行政单位,千户组织的首领,100个左右的千户那颜成了蒙古本土地区主要的地方行政官员。最早的千户那颜全由铁木真的那可儿充任,他们的职位世袭。
建立护卫组织,更不是铁木真的首创,但以那可儿(有的兼任在外的千户那颜)及千户那颜送至身边的质子充当护卫组织中的骨干人员即居近怯薛,并主要由这些“居近”怯薛处理国家的政治事务则是铁木真的发明:有些事务纳入到了怯薛本职职掌内,本职之外的重要事务也主要派遣怯薛或其他亲信那可儿去处理。
草原游牧社会中,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现象是:本主和奴婢间的主奴关系会一代代地继承,如果双方间的社会地位没有太大变化的话;无论是本主的后代,还是奴婢的后代,他们都会一直意识到彼此之间的主、奴身份差别。世代为奴的家族中,有一些人会被主子家族的人特别器重而给予骄人的地位,这些人被称为主子家族的斡脱古·孛斡勒。铁木真身边的那可儿,其来源,有的本身即是他家族的孛斡勒,有的是主动依附者或被征服者,后者一旦做了他的那可儿,也就都变成了他和他家族的奴婢。根据奴婢身份世袭、做奴婢年份逾久的家庭逾易产生地位骄人的斡脱古·孛斡勒这一草原社会规则,凡是入为奴婢者就普遍希望自己的家庭能成为主子家族的斡脱古·孛斡勒家庭。也就是说,无论那可儿的来源如何,他们和他们的后代都会意识到自己是成吉思汗家族的奴婢,也都希望能成为这一家族的斡脱古·孛斡勒。
千户组织和怯薛组织是成吉思汗为大蒙古国确立的两大政治支柱。作为大蒙古国本土地区地方要员的千户那颜,他们世代都是铁木真家族的奴婢。本土地区在蒙元王朝历代统治者心目中的地位是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的,忽必烈为保有此土不惜以75岁的高龄御驾亲征北方“叛王”,元代不断动用汉地的财赋接济草原牧民千户,都说明了这一地区的“腹心”地位。腹心地区的地方要员即使不到汗廷或别处任职,都依然会被认为是立国的基础:如果统治者不能保有被征服的其他地区,回到本土后需要依靠的主要力量便是他们。
怯薛组织中的居近怯薛是汗廷的主要官员,这一原则以后终元一朝都继承了下来,而且,不仅汗廷和中央的主要官员来自居近怯薛,在其他被征服地区,其最重要的地方行政、军事、监察等官员,如汉地的行省长官、行御史台长官等也大多来自于居近怯薛。王朝后来政治中心难移,蒙古本土地区上成立了岭北行省,其行省的主要负责官员也一样多数来自于居近怯薛。成吉思汗建立的怯薛,最早的居近怯薛都是他的奴婢(那可儿或千户那颜的质子)。尽管怯薛的职掌不一定世袭,但怯薛的身份则是世袭的,可以肯定的是,后来的怯薛组织中,居近怯薛中的多数仍然出身于成吉思汗家族的孛斡勒家庭。也就是说,成吉思汗以后帝国重要的中央官员和各个地区的地方大员,实际上依然有相当多来自于黄金家族的孛斡勒。太祖以后的历朝,任官都重根脚,“四杰”家族是王朝地位最为显赫的大根脚,而他们都是黄金家族的斡脱古·孛斡勒家族。元代汉文文献记载王朝重要官员的事迹时,往往不大提及他们的孛斡勒出身,这乃出于对草原文化的不了解:对蒙古人而言,黄金家族的斡脱古·孛斡勒其实是一种荣称。
太祖任用奴婢担任蒙古本土的千户那颜、以奴婢充当居近怯薛中的多数,自然会将黄金家族成员和这些奴婢间的主奴关系带入进国家的官僚组织系统中。以后,虽然有大量的官员不是来自于怯薛,不是来自于黄金家族的奴婢,但是奴婢被普遍重用的客观事实无疑会对非奴婢出身的官员心理产生深刻影响,向皇帝自称奴婢后来事实上成为元代官场的一个较为流行的现象。
太祖建国后将整个国家视作了以自己为首领的黄金家族的家产,黄金家族的成员就不再出任一般的官职,他们的身份是坐拥享受国家这份特殊家产利益的诸王。他们可以王的身份坐镇军事要地,可以作为指挥一场战争的军队统率,但并不出任日常的官僚职务,如宰相、枢密长贰、地方首领等。而各种官员,无论是太祖朝怯薛中的居近怯薛、蒙古本土的千户那颜,还是后来王朝的各种中央、地方官员,本质上都是替黄金家族管理家产的家臣。这一发端于太祖朝的政治意识相伴蒙元王朝的始终。
太祖用奴婢为官,即用对黄金家族有强烈奴婢意识的家奴为家臣,这显然是维系国家家产的绝佳方式。奴婢身份和奴婢意识的世代传承、累世家奴的骄人地位、非奴婢来源官员的自比奴婢之风,都使得整个国家的官僚系统中君臣间弥漫着浓厚的主奴意识,这种主奴意识是国家乃君主家产的政治思想在整个蒙元王朝都能够维系不坠、在一些不大有开疆拓土之功的“庸主”执政时期依然能够不受汉式制度文化影响而得以顽强保留的最根本原因。
元世祖忽必烈对蒙元王朝政治制度的建设,其规模是不言而喻的,但元太祖对王朝政治制度的创立,其意义同样是不能低估的。元世祖不仅保留了太祖开创的草原千户制度、保留了太祖创建的以怯薛为国家最重要官僚机构的政治组织方式,比这些意义更加深远的是,如何保障太祖确立的国家为黄金家族家产这一目的的顺利实现,其实是他“立经陈纪”、“为一代之制”时的头号考量因素。理解了这一点,我们不仅会对历来加在他身上的“行汉法”、“以夏变夷”、“信用儒术”等说法和评价有新的认识,而且能够对世祖即位前后王朝两阶段间的内在关联有深刻的把握,不至于像以往很多人那样把这两个阶段截然分开,以为前一阶段是蒙古制、后一阶段就是汉制。实际上,成吉思汗的制度遗产很多在后一阶段继续,而忽必烈的行汉法也是“前期演变的发展而非开端”,太祖朝在汉地对金朝降人的官员除授就已经显示了“行汉法”的迹象。(本文作者为暨南大学古籍研究所 副教授)
本文原刊于《元史及民族与边疆研究》集刊第三十四辑,注释从略,引用请核对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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