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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匠籍制度的确立及其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影响

原标题:浅谈匠籍制度的确立及其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影响

士农工商是我国古代社会的基本等级制度,根据《管子·小匡》的记载:“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柱石)民也。”由此可见,在一开始的古人眼中四民是社会的根基,四民在各自的领域为国家工作才有江山社稷的兴隆旺盛。读书人、农民、百工、经商的在国家的四个方面发挥着自己独有的力量。

浅谈匠籍制度的确立及其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影响

作为四民之一的”工“便致力于工程和工艺等方面,古人的智慧创造了在今天也令人赞叹的传统工艺。工匠们凭借自己的探索和钻研,如《淮南子·齐俗训》记载“工与工言巧”一般。然而工匠的社会地位在中国古代一直处于接近底层的程度,虽然在大体上看商人的地位似乎更为低下,可是商人阶级低微的仅仅是其政治上为统治阶级所不喜欢,在物质生活上商人可是要比工匠要好上千万倍的。

浅谈匠籍制度的确立及其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影响

在工匠的历史演变过程中,宋元之际的社会制度有着不可忽略的影响。被称为中国古代最富裕的宋代,即便政治上的妥协与军事上的失利是的其为后人所轻视,但其社会文明却高度发展,为了确保社会各项领域的发展,南宋开始盛行以职业划分户种的做法,到元代发展为“诸色户计”,各色职业户均要向官府提供不同的劳役。《元史·卷九十三》记载:“然其户大抵不一,有元管户、交参户、漏籍户、协济户。于诸户之中,又有丝银全科户、减半科户、止纳丝户、止纳钞户;外又有摊丝户、储也速儿所管纳丝户、复业户,并渐成丁户。……凡儒士及军、站、僧、道等户皆不与。”元代为了便于强制征调工匠服劳役,将工匠编入专门的“匠籍”。 这也是古代匠籍制度的由来。

浅谈匠籍制度的确立及其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影响

从实际上来看,元朝能够在华夏文明的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其社会制度也有着其独到之处。古时的蒙古人在并不是像我们认为的那般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在管理社会上蒙古人并不是那么的糟糕,他们只是想保证在其治下的制造业能永远跟上他们的指令,能够使得他们足以获得满足自身需要的物质财富和多处的社会劳动力来供其进行其他的活动。

因此,为了维持社会的稳定,保障自己财政的收入。在蒙古人征服中国时,统治阶级下达命令,无论一个人以何为业,他将继续从事那种职业。《通制条格·卷二》中记载:”军、站、急递铺、驾船、漏籍、铁冶户,户下人口折居者,揭照各籍相同,止令依旧同户当役......不敷,从尚书省定夺。运司煎盐灶户,户下人口析居者,仰充灶户收系应当丝料。”这种户籍制度是经过精心设计的简化做法,将人口永远保持在某种状态。拿工匠来说,从事工匠的人他和他的后代将世世代代当工匠。他们的户籍将永远被定为工匠,律法要求他们的子孙后代从事与父辈同样的工作,对比其他户籍,工匠更加凄惨,因为工匠的全家老幼都要参加生产,而且世代相继,地位低微而且收入比较低。

浅谈匠籍制度的确立及其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影响

工匠卑微的社会地位并没有随着王朝的更替而有很大的改善,在蒙古人建立的元之后兴起的明王朝依旧沿袭了元代的匠户制度。在分为民、军、匠三等民户中。从事手工业的民众被划分到匠籍,不过按照《双溪杂记》:“北征之马聚於马房,营造之兵终归匠籍” 来看,许多为军队服务的工匠虽然有着军籍的身份,却还是被当作工匠,这种人被叫做军匠。

然而军匠虽然带着一个“军”字,在统治阶级看来其本质还“匠”,不论是在政治地位还是物质生活等方面,依旧过着惨淡的日子。他们要世代承袭,而且为了便于勾补不许分户。这也是为了保证社会的稳定,毕竟在明王朝初建时期,社会经过战争的洗礼,动荡不安。《朱元璋传》第五章:“在明代户籍中,军籍和民籍、匠籍是主要的户口。”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得到皇帝的准可,这种被划分军籍的工匠和自身便是匠籍的民众才能改换原来的户籍。匠这一职业是不被允许参加科举考试的,也就是说工匠是无法跻身于统治管理层面的。

浅谈匠籍制度的确立及其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影响

匠籍制度是中国古代宫府对手工业工匠人户编定特别户籍的制度。到了清代,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匠户对于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日趋松弛。顺治二年(1645)清政府宣布废除匠籍制度。从社会发展上来看,匠籍制度的阴影始终存在于中国封建社会的末期,制约和影响自由手工劳动阶层的形成,工匠们受到无偿剥削。清朝时虽然宣布废除匠籍制度,但在实际上,还是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役使和利用者工匠。随后历经“一身两役”,直至摊入地亩,匠籍制度的废除具备了它在社会进步中的真正作用。

可以说,匠籍制度的长期存在,严重的影响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从最根本的角度来讲,中国始终无法形成一个自由劳动力有效供给的市场,雇佣关系的一方缺失,使得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只能长期处于低级阶段。而除此之外,匠籍制度带来的一系列连锁反应,并产生了诸多的不良影响,制约了中国本土的资本主义的发展进程。

参考文献:《元史·卷九十三》

《管子·小匡》 管仲

《双溪杂记》 王琼

《朱元璋传》 吴晗

《通制条格·卷二》 完颜纳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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