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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广告语冒用到商业毁谤,对「不正当竞争」说不​

原标题:从广告语冒用到商业毁谤,对「不正当竞争」说不​

从广告语冒用到商业毁谤,对「不正当竞争」说不​文/刘兴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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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内互联网公司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诉讼不断:奇虎诉搜狗不正当竞争案、来电诉街电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今日头条诉百度商业诋毁纠纷案,不胜枚举。

看似行业不正当竞争越来越多,但其实也说明我国互联网科技公司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迅速提高。最近发生的一个广告侵权案件更加说明了这个问题。

天眼查应该很多人都在用,可以可视化呈现复杂的商业关系,还可以深度挖掘和分析相关数据,预警风险。找工作也好,合作伙伴也好,先用天眼查查一下背景信息总没错。

据QuestMobile数据显示,天眼查活跃用户量保持在千万级水平,在商业信息查询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其简洁凝练、朗朗上口的广告语「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更是深入人心,结果就有企业用「搭便车」的方法来混淆视听收割流量了。

从广告语冒用到商业毁谤,对「不正当竞争」说不​

2019年7月,天眼查因企查查长期有意冒用其品牌广告语,起诉企查查「不正当竞争」。2020年4月8日,海淀法院对企查查作出禁令,要求其在任何场合不能再使用天眼查的 「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广告语(以下简称「三查」)及容易引起混淆、误认的类似用语。

从广告语冒用到商业毁谤,对「不正当竞争」说不​

根据禁令,除了「三查」,与其近似的也不行,比如:调整「三查」之间的语序,或者替换其中词汇将「查公司」改为「查企业」等。

为什么法院会这么判?因为很多人会通过广告语来识别产品来源,所以广告语冒用,极有可能让一些用户误以为企查查和天眼查是一回事,这种混淆视听的行为不能姑息。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还规定了此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行政责任。具体而言,经营者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如此严惩可见,此类行为性质之恶劣,对社会危害之大。也在此提醒各位企业主,做好自己,不要铤而走险去蹭别人的流量。

真的很感慨,如今广告语能够像商标、专利一样受到保护,说明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在不断加强。20年前我就在研究互联网领域了,是中国互联网发展的见证者,这其中的变化,我的感受可能更加深刻。给大家讲个十几年前的案例,你们应该就能感受我对于这种进步有多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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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很多人都知道瑞星杀毒软件吧,作为杀毒软件老大哥,其最鼎盛时期,一年能卖出7个亿,占据着80%以上的市场份额。知道它为什么没落了吗?其中一个原因是炮制了被称为「中国杀毒界最大丑闻」的恶意竞争案——微点事件,真相大白之日也就是其名誉扫地之时。

1999年4月,CIH病毒首次在全球大爆发,瑞星全体在总工刘旭的带领下,成为国内第一个解决CIH病毒的杀软。

2003年,是瑞星最巅峰的一年,同时也是刘旭被下课的那年。

2005年,刘旭成立了微点杀毒软件公司,开发出了全新概念的杀毒软件——主动防御杀毒软件,这引起了包括老东家瑞星在内的竞争对手们的恐慌。于是瑞星贿赂北京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于兵通过假报案、假损失、假鉴定的手法陷害微点公司。

证据显示,2005年7月,在微点公司的新产品即将上市之际,于兵接受了瑞星公司的420万元贿赂。接受贿赂后,于兵授意手下突击检查微点公司,并以「非法传播四种病毒」的罪名逮捕了微点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此后田亚葵被非法羁押长达11个月。

于兵又以微点公司涉案为由,给全国唯一的防病毒产品检测机构——国家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验中心发公函,要求其对微点主动防御软件不予检测,从根本上切断软件的面世之路。

刘旭开始了漫长而艰难的维权路。那段时间为保证通信安全,不被于兵监听到,刘旭同时使用11部手机与公司、外界单线联系。就这样上下奔走举报上访,终于在2008年迎来了案件平反昭雪。

都说「正义不会缺席」,但「迟到的正义」却不能让时光倒流,拜瑞星所赐,微点硬生生错过了发展的最好时机。而微点事件的水落石出,也让瑞星的口碑跌倒谷底,名利双失。

在不正当竞争中,没有任何一方是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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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正当竞争,我来亮三点:

  • 左一点:

在风起云涌的互联网行业,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打击竞争对手的现象和案件不断出现,不正当竞争已成为互联网行业一大痼疾。

但从十几年前被蓄意栽赃损失惨重,苦苦三年才维权成功;到今天,广告语侵权都能得到有效的保障,我们的商业环境正在变得越来越好。同时也要为天眼查等积极维权的企业点赞,你们的每一步,都在促进行业竞争变得更加公平公正。

  • 右一点:

目前市面上广告冒用、故意误导消费者等行为,屡见不鲜,除了互联网行业的天眼查,还有一些其他行业的广告语被保护的案件:

2018年12月26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判定:格力公司需要立即停止使用 「有凉感无风感」广告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美的公司50万元。

2019年8月最高院判决加多宝立即停止发布包含「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广告词的广告以及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印有「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加多宝」广告词的产品包装,并赔偿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100万元。

这些案件的判决表达了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净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和态度,明确了特定广告语作为商业标识的可保护性,对于用心做品牌、做产品的企业来说是一个非常积极利好的信号。

  • 下一点:

互联网行业存在的恶意竞争、不正当竞争现象,背后是竞争初心的缺失。

竞争的初心,应该是通过良性竞争、公平竞争,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升竞争能力,向市场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最终为消费者和全社会带来福利。反之,如果企业将精力用在通过恶性竞争打击对手,背后反映的往往是创业初心和勇气的缺失,更是对良性竞争的焦虑与不自信。

从长远发展看,如果企业丧失竞争初心,不仅会掣肘自身发展壮大,也会影响整个行业创新生态的营造。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不断叩问竞争的初心,方得发展壮大之始终。期待所有的企业都能把更多眼光和精力放到推动核心技术自主创新上,同时多些学习借鉴,少些投机取巧,在良性竞争、公平竞争中不断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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