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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媛:从汉字看中国古代战争观

原标题:原媛:从汉字看中国古代战争观

原媛:从汉字看中国古代战争观

汉字中的疆域观

汉字与其他文字一样,与国家相伴而生,在诞生时自然而然地承担了表达国家疆界范畴的功能,也反映了疆域与战争的关系。其中,最为典型的是“或”字。“或”是“域”和“國”的初文,《说文解字》中提出:“或,邦也。从口,从戈,以守一。一,地也。”也就是说,“或”至少包括三方面要素:“口、戈、一”,从根本上反映了古人的国家(邦)观与“戈”的关系密切,“口”用来声索疆域(一,土地),而倚重的则是“戈”。另外,“域,从土,或(yu)声”“堡,从土,保声”,等等,都说明了疆土是国家存在的物质基础和心理基础。“守土”“卫国”需要“戈”(军事手段)来作为基础和达成目标的手段。除此之外,汉字中没有用到其他更为明显的字形形式。也就是说,汉字在“国”“域”等表示疆域方面上,充分反映了古人“兵者,国之大事”的思想,有“戈”则有疆,无“兵”则无国。

纵观世界战争史,引发战争的因素多种多样,包括领土争端、掠夺资源、争夺势力范围、宗教冲突、意识形态斗争、民族矛盾等,其中,地缘主义政治学者认为,战争的起因从根本上来说,多是由争夺疆域和自然资源引起的。汉民族自古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疆土意识,保卫“王土”的完整和安全,需要在边境地区进行防卫和管理。在保卫疆域方面,有护“城”卫“邑”之说。“城,从土从成”,本义是土筑墙垣,“所以盛民也”,用于防御外来人侵;“邑”,上为口,表疆域,下为跪着的人口,偏重于指规模较小的村落、城镇。《吴子•应变第五》指出:“凡攻敌围城之道,城邑既破,各入其宫。”反映了“城”“邑”虽大小不同,但对于保卫疆域都具有支撑作用,都是战争中争夺的焦点。

汉字中的攻防观

汉字中,“伐”与“戍”,均“从戈”,也就是说,这两者都与“兵者”直接相关。伐者,左人右戈,人持戈也;戍者,下人上戈,人何戈也。《说文解字》中有:“伐,击也”,《广雅》认为:“伐,杀也”,一击一刺为一伐;《说文解字》又有:“戍,守边也”,人持戈以抵挡,戍守止寇贼是其本意。以上两个汉字的“一攻一守”,从字形上就生动展现了敌对双方你击我挡的战斗场景,也反映了古人对战争形式的朴素认识,扩展起来还体现了争夺土地、疆域的战争目的。

攻防作为作战的基本形式,还明显地反映在“矛”“盾”这两个汉字中。“矛”,象形字,一头带尖的长柄武器,柄上有扣环,为进攻之具,操戈执矛,用以刺敌;“盾”,象形字,《说文解字》认为:“盾,跋也。所以扞身蔽目。”手持护牌,举在头上,保护眼睛和脑袋。古战场上,无论是兵车对垒,还是短兵相接,士兵一手持盾保护自己,一手持矛进攻敌人,都形象地表明,中国古代的兵家已认识到“消灭敌人”与“保存自己”这对辩证统一的关系,并通过兵器的制造和使用来统一这对关系以实现战争的目的。

《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第二版)将战争定义为:“国家、政治集团和民族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等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斗争。”虽然战争的发起往往是政治家、军事家,但战争都是要组织武装人员开展武力对抗的,“武”是战争最为重要的代名词之一。从这个代名词出发,如何来理解战争?楚庄王曰:“夫武,定功戢兵。故止戈为武。”意指能止息战争的,才能叫做具有武力。这是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将“武”看成是“从止从戈”的会意字。事实上,甲骨文中的“止”,是脚趾的象形,表行进,在“武”中与“戈”组合,表示持戈而行、出征作战。又如《汉书•弄法志》中有:“当斩左止者”,颜注:“止,足也”。古汉语中,“止”都代表足趾,也就是人的足迹,几乎都有前进、进取之义,而绝非中止、制止。因而,从汉字的本源来看,“武”的原始本意并非后世会意而生的“止戈为武”,而是象形义的“出征、进攻、征战”。也就是说,“武”中“攻”的意味更重。没有进攻,就没有武力的对抗。进攻是战争的开端,更是战争最为重要的方面之一。甲骨文中征伐类动词共有征、伐、敦、执、捍等14个,侵扰类动词共有侵、出、启、至等7个,与之对应的防御类动词则较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古人的“重攻”思想,依稀可见“进攻是最好的防御”思想萌芽。

汉字中的策略观

克劳塞维茨认为,战争“无非是扩大了的搏斗”,在甲骨文中称为“伐”“争”,其他古籍中称为“戎”“兵”“征”“斗”等,后多称为“战”,而“战争”作为一个合成词,最早出现在兵书《吴子•料敌第二》,《史记•秦皇本纪》也有:“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

指导战争是人类最艰难的一种活动。那么,从“战争“的构词理据来看待古人对于战争的态度,会对其中的艰难有一些新的认识。从“战争”中的“战”来说,繁体字为“戰”,从单从戈,其中,战之声符为“单”,新近的研究倾向于动物象形,认为单与鼉是同源字,都是指龙中的一个品种——鼉鳄、鼉龙,并且,单与兽、獸(古獸、狩同字)也有内在联系,对应着兽性的冲动和残杀,这些与《说文解字》中的“战,斗也”也基本一致。而从“争”的字形上看,为两手夺一物,可会意为争夺资源与地位而征战不休。而从隐义来看,两股力量的争夺,其结果不是一败一胜,就是两败俱伤。而后者为争斗双方所竭力避免的。因此,“争”最好能形成一种平衡,古人造出的“静”“筝”等一系列字也含有和谐、稳定之义,与“争”的动态平衡暗合。“自古多征战,由来尚甲兵。”“战争”二字,融入人类发展史中,既有“战”投射的非理性冲动,还有“争”展现的敌对双方力量对峙,以及升华而成的维持平衡的格局。对战争暴力性和平衡策略共生互补关系的认识,是汉字中蕴含的最大的战争策略。

除了在暴力与平衡之间控“势”的大策略之外,中国古代的策略观还少不了“计”“谋”《说文解字》认为:“计,会算也。”《广雅》认为:“计,较也。”计,从言从十,本意是“数数、计算的意思”,引申为比较、谋划。《孙子兵法•计篇》有:“故校之以计而索其情。……未战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见矣。”文中明确提出,“计”即“算”,“庙算”是制定策略的基础,也是战争胜利的基础。

《说文解字》有:“谋,虑难曰谋。”《孙子兵法》将《谋攻》与《计篇》并列,杜牧《孙子注》中有:“庙算之上,计算已定……可以谋攻。”谋攻中,旨先是慎战,《论语•述而》认为:“子之所慎:斋,战,疾。”对待战争,在中国古代即已认为兵法的最高艺术是“无为而战、不战而胜”“不战而屈人之兵”思想也反映了中国军事文化的核心是以道立国而不是以兵立国。若不得不战,最好慎重首战,谋定后战,以谋为本,一战而胜。相比于西方人注重技术,东方人更注重谋略。具体的谋略内容,“快”如“兵贵神 速”,“准”如“权敌审将”,“全”如“算无遗策”,“活”如“柔能制刚”,更重要的是“奇”,如“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最终实现“以少胜多”“以弱胜强”“以劣胜优”。

汉字中的情报观

从古至今,情报一直对战争胜负起着关键性作用。早在商代,掌握占卜、祭祀的卜巫之官,就负有情报分析的职能,甲骨文献中更是充斥着对敌情的求索。到了周朝,“观”卦就是要掌握各部族邦国的情况,主张既要“观我生”,又要“观其生”,还要考察大国的政绩(“观国之光”),以此决定自己的进退方针和内政外交方略。无论是“观”卦还是“观”情,“童观”还是“窥观”,“观”都是获取情报、辅助决策的重要方式。《说文解字》中有:“观,谛视也。”意即仔细看、全面看、反复看,“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尽可能获得全面情报,服务于战争的筹划与组织实施。在情报工作中,与“观”类似的表述和行动还有“相”“因”。《说文解字》中还有:“相,从木从目,省视也。”“省视”义同“谛视”,全面仔细地査看;“因,从口(wei)从大。就也。” “因”的“口”类似于“国”的“口”,意即把“口”内因素放大,便于更为全 面、透彻、准确把握情况。综合对以上汉字的分析,可以说,古人早已认识到,观情而定、相机 而动、因敌而变,才有可能获得战争的主动权。

“知彼知己,百战不殆”,与军事情报相关的最常用汉字还有“知”,即获取与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军事斗争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这也是获情 的目的。《易传》认为,战争胜负、宫廷政变、人事吉凶等社会现象的初始迹象和征兆称为“几”,“知彼知己”要“知几”“极深而研几”;《老子》在量变推动质变的朴素认识的基础上,提出“知常阅明”;还有《管子》认为:“知形不如知能,知能不如知意”,直触情报工作的内在要求和本质特征。《吕氏春秋》着眼“先识”“知化”“长见”,把高度的预见性和有效的预警作为情报工作的根本要求,进而探讨了情报工作的规律——“知道”。《孙子》则主张“先为不可胜”,并指出“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验于度,必取于人,知敌之情者也。”开始完全脱离早期的卦辞思想,强调情报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

在具体的情报观方面,《孙子》中的“道”“天”“地”“将”“法”的大情报观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在具体的情报方式方面,可概括为“料敌”“用间”“审察”等,这些门类都与具体的汉字相对应。“问”“算”“识”“测”等汉字,表示“料敌”的不同环节,用以达到“测深探情”的目的;“目”“候”“间”“谍”“斥”等汉字,均有军事情报侦察人员之义,“凡欲征伐,先用间谍”“战者必用间谋,以知敌之情实也”,且可肩负“分散其众,使其君臣相怨,上下相咎”的更大作用;“望”“目”“见”等汉字,都是审察、观望的意思,表示对敌方的军情进行侦察,“察数而知理、审器而识胜、明理而胜敌”,也反映了古人对战前情报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汉字中的装备观

通常来说,西方重实力,中国重谋略。在崇尚智慧、兵法的文化氛围中,对武器装备的硬实力的强调似乎弱化了。其实不然,中国古代人和现代人一样,极为重视武器在战争中的作用,只不过“器胜”的思想因为汉字中的战争概念通常以兵器类字来表达,将强调装备实力扩大为强调军事能力了,从而在形式上弱化了单纯的装备观。“兵”本意为兵器,引申为士兵,并被广泛用作与军事或战争有关事物的统称,类似的文字和例子 使得原本的装备思想泛化为军事思想了。比如,《司马法》中强调,“凡马车坚,甲兵利,轻乃重。”本是在强调要加强装备建设,但又由因“马车、甲兵”可被赋予借代意义,而可扩大理解成“军备齐全,乃强国之道。”

反观古代军事装备的状况,在汉字中得到充 分体现,《说文解字》所收的有关兵器类的字很多,而且分类很细。比如,长兵器有殳、役、投、戈、戟、矛、指、钹、铤、銳、锬等,短兵器有刀、戚、斤、斧、钺、镆、釾等,弓矢类有弓、彈、弭、弧、弩等,护身兵器有盾、跋、橹、铠、甲、釺、櫂、科、渠、桠鍛、兜鍪等。正如语言学家苏新春先生所指出的:“分析汉语中兵器类基本词的构成与发育情况,我们仿佛看到了一幅古代社会兵戎相见的全景图。”而且,随着汉字的发展,不但有表示主战兵器的文字,还出现了表示军马战车类、军鼓军乐类、旌旗徽帜类、兵器 配饰类等汉字,比如旌旗类的有旌(斿)、绥(綏)、旗、旗、旅、常、旗、旃(旛)、麾、翳、幢等,旗帜的材料不同、配铃不同、柄制不同、颜色不同、等级不同、用途不同、所绘之物不同,都有对应的汉字来表示。这些体现了我国古代武 器装备门类多、分类细的特点,也反映了古代人对兵器的倚重。

我国古代武器装备不但在实体上曾长期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从思想上来说也极其丰富。《管子》中指出:“故凡兵有大论,必先论其器”,古代军事家们更是深知“备用不便,则力不壮”“器械不利,以其卒予敌也”“器械不精,不可言兵;五兵不利,不可举事”。“重器”的思想表现在三个主要方面:在兵器制造方面,为了提高性能,提出“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十分注重吸收和运用当时先进的技术;在兵器使用方面,要求因时、因地、因敌、因器、因战的不同,选择使用不同的武器装备;在兵器的制造与管理方面,早在春秋时期古人就走上了装备制式化的道路,并且在后续朝代,开始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官职,注重把握发展武器装备的时机及相应的政策,还注意吸引和招募“天下之良工”,给予优厚的待遇,“因能利备,则求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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